為什麼有人說美國總統特朗普管理不了美國的州長?

杜達特洛夫斯基


不是不能管,而是有沒有那個能力管和需不需要管。

在1957年9月,阿肯色州小石城學校宣佈解除種族隔離制度,開始在白人中心小學招收黑人學生,遭到阿肯色州州長法布斯的反對,他派遣國民警衛隊進入學校,試圖阻止黑人學生進入。



由於當時的美國大法院已經宣判種族隔離制度違背憲法,所以阿肯色州長的行為公然違背聯邦大法。時任美國總統艾森豪威爾,解除了阿肯色州長對當地國民警衛隊的指揮權,並且派遣空降101師護送黑人學生上學。此事件史稱小石城事件。



所以美國總統特朗普,並不是不能管理州長,如果州長違法,特朗普當然有權利去管理。在現實中,由於美國採用的聯邦制,各州需要總統插手的事物並不多。另外美國行政、司法、立法三權分立,總統作為行政權力的第一負責,其權力是有嚴格限定的。



美國的聯邦制,其實可以稱為利益共同體,因為共同的利益,各州聯合起來形成一個聯邦政府,而且美國是先有的北美十三州,然後才有的美國聯邦政府。形象的說,美國各州相當於聯邦政府的股東。



所以美國總統相當於各州,其實相當於股東會下的ceo,自然不能過多管理各州。在獨立之初,實際上美國是一個非常鬆散的聯邦,歸屬中央指揮的陸軍,一度只有700餘人,美國獨立時的主力大陸軍,其實主要是民兵組織。



這種鬆散的制度其實是邦聯制,在此制度下,中央政府無權收稅,無權徵兵,形成的標誌就是1781年北美十三州簽訂的《邦聯公約》。但是鬆散的聯盟很難應對當時的國際環境,在1789年生效的美國憲法,則將邦聯糾正成聯邦。



此後美國的各州,即是股東又成了員工,作為股東認可的管理機構,聯邦政府的權力開始擴大

。在南北戰爭,美國各州失去了自由脫離聯邦的權力。在一戰時,美國中央政府組建了常備的陸軍部隊。



在羅斯福當政時,採取了合作聯邦主義,對各州提供了財政補貼,到了20世紀50年代美國地方政府財政開支的30%來源於聯邦政府,只至約翰遜總統時期,提出的創造性聯邦主義,使合作聯邦主義達到最高峰。



而之前提到的小石城事件,正是美國地方政府對聯邦的依賴度最強的時期,各州相當於被華盛頓捏住了錢袋子,所以才不得不屈服於艾森豪威爾。實際上美國總統是無權解除州長對於國民警衛隊的指揮權的,艾森豪威爾此舉無疑是違法執法。



所以說特朗普能不能管州長,關鍵在於州長是不是有求於特朗普,法律並不是什麼重要問題。特朗普能不能管住一個人,關鍵在於特朗普能給與這個人什麼好處,或者特朗普會讓這個人付出什麼代價。



這一點對於任何國家都適用。管住一個人,無非是威逼或者利誘,警察能管住犯人,是因為手裡有槍。老闆能管住員工,是因為老闆發工資

,一旦不發工資,管理能力再突出的老闆也管不了人。

所以特朗普能不能管州長,前提是特朗普手上有多少牌,有足夠的砝碼能夠威逼或者利誘。而要不要管,需要看形式而定。正常情況下,美國各州事物是不需要總統插手的。



很多人在討論美國聯邦與州關係時,通常會以美國憲法來論證,但是法律作為集體意志的體現

,並不是一成不變的,對於具體事物還是需要具體分析,否則會一葉障目。


L夕惕若


在聯邦制下,美國總統與美國州長並不是上下級的國家,只是分工不同而已。美國總統特朗普是美國的國家元首、聯邦政府首腦,能夠管理的是聯邦政府;美國州長是美國各州元首、州政府首腦,能夠管理的是州政府。而《美國憲法》分別賦予了聯邦政府與州政府不同的權利,例如,聯邦政府有外交、軍事、制定關稅等權利。此外,美國的州長由美國各州人民選舉產生,並不是總統任命,甚至不需要給總統面子,只需要對選民負責即可。

事實上,相比於其他聯邦制國家,美國各州的權利更大,甚至超過了一些聯邦制國家所謂的加盟共和國。美國州權過大,是由歷史原因所決定。美國在獨立之前是英國在北美大西洋沿岸的十三塊殖民地,十三塊殖民地在獨立戰爭以後成為美國十三個州。也可以說,美國先有州,再有的聯邦。如果不是在1787年制憲會議上,華盛頓用巨大的威望團結了13州,美國至今可能是類似歐盟那樣的邦聯制國家。

美國州權非常大,在總統選舉與參議員分配名額上體現的最為突出。美國總統選舉是採取的選舉人制度,全國一共538個選舉人名額,每一個州根據人口比例分配選舉人數量。一個州50%以上選民都支持一位選民,那麼這個州的選舉人票都會投給這位候選人,被稱為贏者通吃。參議院一共有100個議席,按照每州2名的指標平均分佈,而不是按照各州人口的多少!

美國聯邦體制下州權大,也就導致了美國州長的權力很大。美國總統不僅管理不了美國州長,碰到刺頭州長,甚至會被懟。現任加利福尼亞州州長布朗是一位民主黨人,對特朗普很多政策看不過眼,經常在加州推行與特朗普相悖的政策。例如,特朗普收緊了移民政策,布朗則要求州警察不要配合聯邦抓捕非法移民。11月14日,特朗普視察加州山火,認為火勢過大的原因是加州政府管理不善。布朗則回懟特朗普稱,是氣候異常導致山火過大,並痛批特朗普退出《巴黎氣候協定》。

布朗與特朗普

更為重要的是,州長由本州人民選舉產生,權利來源於選民,而非總統任命,自然不需要服從總統的管理。在1995年的時候,時任紐約市長朱利安尼,現在是特朗普的私人律師,曾經把美國總統克林頓邀請來參加聯合國成立50週年紀念活動的巴勒斯坦民族權力機構領導人阿拉法特趕出會場。克林頓對朱利安尼無可奈何,只能向阿拉法特表示歉意。可見,不要說州長,美國的市長都不需要服從總統管理!


美國觀察室


在美國,“州長”是美國每個州的最高行政長官,除了聯邦憲法列舉法律義務以外,每個州長可以不服從聯邦當局,各行其是。

簡單講,美國的州長的產生,實行的是選舉制,而並非如同殖民時期的任命制。將近四分之三的州(36個)在中期選舉選出;

還有11個州在總統選舉的同一年份舉行州長選舉(佛蒙特州和新罕布什爾州在偶數年每兩年舉行一次選舉),其餘5個州在奇數年舉行選舉(總統選舉後一年舉行兩次)。

美國選州長的程序也非常複雜,而且也非常受選民關注,因為和總統不一樣,州長與各地選民更加接近。對於選民來說,誰當州長,比誰當總統更加重要。

雖說總統管不了州長,但是由哪一個政治黨派的候選人擔任州長,又是總統要關心也必須關心的事兒。因為如果州長代表了某一個政黨,另外那個黨可能就要跑票。

於是,今年美國中期選舉,川普就專門跑到共和黨票倉的那幾個州,為競選州長的候選人以及議員站臺拉票。由於川普在選民中的影響,支持川普的選民也就支持了共和黨的州長和議員。

從這個邏輯出發,美國總統和州長往往是一根繩子上的兩個螞蚱。


閒看秋風999


美國國家體系為聯邦制,每一個州都有比較大的自治權利。從許多角度來看,除了外交以及軍事外,州幾乎就是一個獨立的“小國”。美國的州與聯邦政府一樣為共和政體,實行三權分立的原則,州憲法是州的根本法,州長是州的最高行政首腦,由公民普選產生。根據美國的憲法規定,州政府不是聯邦政府的下屬。正是由於美國州長選舉方式和所擁有的權利,使得州長一切都以本州的選民利益為重,州政府的政策需要充分考慮本州選民的意願。正是由於這種體制的原因,使得美國州長沒有“下級服從上級”的觀念,因此當聯邦政府的政策與本州選民利益有衝突時,州長敢於和總統說不。


酒賤愁客少


州長的地位和總統相當吧?如果不是聯邦制,美國就會是美洲版的歐洲,一個州就是一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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