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學校老師嫌工資少辭職不幹了,做了專職家教,這樣算不算違反教師法?你怎麼看?

種花家的兔子236


這個怎麼能算違法?教師資格證也只是一個上崗證書,既然沒有成為學校老師,有教師證做任何補課也不會受任何約束。

國家對在職老師補課嚴厲打擊,因為你是公職教師,拿著國家給你的工資,不管多少隻要你認可這個職業就應該在學校好好教學,其次一個在職教師在外面補課會給自己的學生該不該去你的補習班補課很受爭議,還有能不能保證上課時正常講課,家長也存在一定疑惑,第三在外面有班會牽扯正常上課的精力不能保證不影響老師正常的教學工作。所以國家對在職老師才會嚴格杜絕在外辦班授課,對於不是在職的老師自然不受這個約束。

當然也不是說所有在外面補課的老師都存在上面的問題,也有很多沒有上面的問題,那也不能違背國家對在職教師的制度要求。


王剛說生活


針對這個問題,拾趣松談一談自己的看法:

作為教師,只有教師資格證,沒有和學校、教委籤合同,就沒有事業編制,屬於沒有得到教師的工作。但是,就有教書的資格。去做專職家教是可以的,和自由職業是差不多的。

而且社會上,擁有教師資格證,卻沒在學校裡工作的教師是很多的。他們很多人或者沒有北京市戶口,不能以人才引進的方式掉進北京來,也有些北京市的老師覺得教師工資低,受約束多,反而自己去辦學習輔導班,或者以個人名義輔導學生,或者從事網絡教學,以一教多。

身邊這樣的老師是很多的。有些人確實掙了不少錢,買車買房。令很多有事業編制的老師羨慕不已,但是卻因為編制望而卻步。

其實,每個人都要弄清楚自己到底想要什麼。如果你只是想要一個教育編制,而且自己還可以得到這個編制,那麼你就和學校教委簽約,正常教育教學,享受每年的寒暑假,認認真真工作。但是,學校教師禁止進行有償補課,如果出現了就是違反教師法的。個人和學校都會受到處分的。必須按照規則辦事。

如果自己的專業水平還不錯,善於通過教學提高學生的分數和 能力,並且不在乎編制,就可以自己單幹,或者和多個校外教育機構合作,賺很多的錢。

人各有志,所做之事,問心無愧!也許你和自己的同學具體工作是不同的,但是,都可以通過育人教學來實現人生價值,都是不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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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趣松


看了前面兩個老師的發言,非常感嘆老師的法盲!老師確實可以辭職出校,專職做家教,或者開辦補課班。但又一條,必須依法納稅!這樣才能證明你所從事的是合法經營!躲在角落裡,偷偷的做些家教,貌似還可以。到以後你靠的是家教為生,遇見家長和老師之間的糾紛,以老師偷偷做不合法的身份,就是非法的。那樣老師容易吃虧!


王守仁63923854


很正常啊!有本事愛怎麼掙錢就怎麼掙錢,我兒子高三數學老師請了病假,代課老師不好好教,沒辦法,高考前三個月花錢請家教,教的可好了,因為是朋友介紹的,友情價每小時150,高考兒子數學提了幾十分,我特別感謝這位家教,幾十裡地開車過來,還特別忙,請的人挺多,在這裡再次說聲謝謝。總之有需求就有市場,存在就是合理


昆哥140162111


你有病啊?看人家收入比你高就眼紅人家?他不幹了,沒有編制、沒有領工資,人家是自由身,想幹嘛就幹嘛,學生願意找他當家教是你情我願的事。這關你鳥事啊?關政府什麼事?


藍天白雲66977236


先說結論,你的同學的這種做法,不違反《教師法》,也不違法任何法律法規,是一種合法行為。

你的同學跟學校還沒有簽訂合同,也就不存在違反合同的問題。之前說都是任教副科,可能是實習還是什麼性質的,這都不影響你同學的辭職,實際上連辭職都算不上,因為沒有簽訂合同,還不算在職。

辭職後,你同學專職做家教,從你的敘述裡,學校準備跟你們籤合同,說明你們是有教師資格證書的,具有從事教師職業的資格,符合准入條件。

做教師,不一定是在學校裡,更不一定是在公辦學校裡,只要你擁有教師資格,可以在公辦學校,可以在民辦學校,也可以在培訓機構,更可以做“教師個體戶”,專門做家教,給學生補課。

這種行為本身不違反《教師法》,但是,在從事家教過程中,必須遵守《教師法》等教育法規,必須遵守當地教育行政部門的相關規定。


教師妹子一枝花


不算。教師資格證是人家有這能力。但人家沒吃公家飯。不受公家管。同時我也敬佩他的選擇。因為當下社會是相對開放的。他因為不滿意待遇,選擇了其他出路。有撐死的也有餓死的。自己承擔風險。狼吃肉也有捱打的時候不看。。。比某些覺得工資低還在體制裡待著,只罵娘不挪窩的強多了。


A薩沙


  • 這樣做當然是不算違反教師法的。
  • 既然這個教師因為嫌工資少辭職不幹了,那麼他就不是學校裡面的正式編制的教師了。
  • 現如今的各種培訓機構要求裡面的教師要擁有教師資格證,這個教師如果是做家教的話,那麼他的性質就基本上和那些在教育培訓機構裡面的老師是一樣的,他這樣用自己的智慧教學生知識,然後獲得一定的報酬,也是在法律允許範圍之內的。

  • 教師在公辦學校裡面擁有正式編制的話,肯定有它的好處。教師在公辦學校裡面擁有正式編制的話,那麼他能夠得到比較穩定的工作收入,這個收入水平雖然不是特別的高,但是也是能夠維持教師一個體面的生活。教師在公辦學校裡面擁有正式編制的話,那麼他能夠得到教師的相應的一些福利,比如說能夠有帶薪產假。這是在公辦學校裡有種是編制的話能夠擁有較高的社會地位,畢竟現在社會上的人對公辦教師的身份還是比較認可的,而且在婚姻上面能夠得到對方父母的認可。

  • 當然在公辦學校裡面有編制的教師也是有很多缺點的。其中一個很大的缺點就是工資比較穩定,而且並不是特別的高,很多人對教師的工資評價就是高不成低不就的,吃不飽也餓不死的。還有一個比較大的缺點是教師不能夠從事一些其他方面的兼職活動,比如說在校外從事兼職教學活動。

饕餮視聽


這問題太好笑了。不準補課針對的只是中小學人民教師,換句話說只有有教師編制的才是人民教師,因為享受國家發的工資;公立中小學其他沒有編制的老師原則上都屬於代課老師。現在很多厲害點的老師都乾脆辭職來專門補課了,是個人都要餬口,可以理解。


Margaret9202


第一,《教師法》並沒有禁止教師有償補課。

第二,教育行政部門將有償補課與教師思想品德問題劃上了等號。

第三,教師有償補課與師德敗壞並沒有直接邏輯關係。教師課堂教學質量與是否有償補課也沒邏輯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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