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珠海英才計劃中“實施高層次人才支持”的具體細則出臺。
根據珠海市人社局最新發布的《珠海市高層次人才支持計劃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其對高層次人才的資格條件、評價方式、扶持政策、考核管理等方面均做出詳細解釋。
支持約600名高層次人才
根據《辦法》,高層次人才是指在珠海市創新創業,信用良好,具有較高學術造詣、較大社會影響力、較強創新創業能力,能夠引領和帶動某一領域科技進步、產業升級、文化繁榮、社會發展和管理服務水平提升的高端人才。依業績與能力水平,高層次人才劃分為頂尖人才、一類人才、二類人才和三類人才等四個類別。
從2018年起,珠海計劃用5年左右時間,支持600名左右高層次人才。
子女可享受優質學位保障等普惠性政策
高層次人才入選後,可享受珠海市特定醫療補助、公共服務保障等普惠性政策。特定醫療補助是指高層次人才依法參加珠海市基本醫療保險(一檔)的,自入選之日起5年內,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和補充醫療保險待遇後,可按規定享受特定醫療補助。
公共服務保障則是為高層次人才發放“珠海英才卡”,在落戶、稅收、停居留和出入境、子女入學、購房、醫療等方面提供優質服務。為高層次人才子女就讀學前、義務和高中教育階段學校提供優質學位保障;為高層次人才及其直系親屬就醫開闢綠色通道,高層次人才在入選後5年內可享受每年一次免費健康體檢;為高層次人才配偶在珠海就業做好聯繫協調工作。
享受5折購買共有產權住房
《辦法》指出,高層次人才入選後,申請享受人才安居保障、住房公積金貸款等優惠政策的,還需要同時滿足相應的申報條件,即申報人須每年在珠海市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首次申請須連續繳納社會保險6個月以上。
同時,針對聘用類高層次人才,其年收入需達到相應標準,如一類人才年收入須在45萬元以上;針對創業類高層次人才,其所創企業實收資本也需達到相應標準,如一類人才所創企業實收資本不少於300萬元。
在高層次人才獎勵方面,對頂尖、一類、二類、三類高層次人才分別給予200萬元、100萬元、60萬元、30萬元獎勵,分5年等額髮放,每年發放一次。
在人才安居保障方面,高層次人才在來珠海,可選擇領取住房補貼。其中,補貼標準為頂尖人才600萬元、一類人才200萬元、二類人才140萬元、三類人才100萬元。
如不選擇住房補貼,頂尖人才可選擇入住200平米人才住房,全職工作滿8年即可獲贈該住房;
一、二、三類人才則可選擇與政府按各佔50%的比例,申請購買珠海市共有產權房,分別為160平方米、120平方米、100平方米,連續工作10年後,可無償獲贈政府所持有的50%產權。
此外,高層次人才在珠海購買首套自住房申請公積金貸款,額度可放寬至珠海市最高上限的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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