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東莞市委關於巡視整改進展情況的通報

中共東莞市委關於巡視整改進展情況的通報

根據省委統一部署,2018年3月12日至5月14日,省委第二巡視組對東莞市進行了巡視。2018年7月31日,省委巡視組向東莞市委反饋了巡視意見。根據《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和《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有關規定,現將巡視整改進展情況予以公佈。

一、全面向上對標對錶,堅決落實巡視整改政治責任

堅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巡視工作的重要講話精神,切實按照省委書記李希同志7月11日在省委書記專題會議上的講話精神,全面動員部署,層層壓實責任,切實凝聚工作合力,紮實做好巡視“後半篇文章”。

(一)以上率下,雷厲風行全面部署整改

堅持領導帶頭、以上率下,切實把整改工作作為一項重要政治任務抓緊抓實。成立以市委書記為組長的省委巡視反饋意見整改落實工作領導小組,下設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綜合協調、宣傳信息、督導檢查和臺賬報送等工作,有力推動了整改工作的部署落實。市委書記梁維東同志認真履行第一責任人責任,始終把巡視整改工作抓在手上,多次主持召開市委常委會會議、市委書記專題會議和巡視反饋意見整改落實工作領導小組會議,聽取整改進展情況彙報,專題研究省委巡視整改工作;主持召開全市推進巡視整改工作動員會議,要求全市各級黨委(黨組)以最堅決的態度、最紮實的作風、最嚴格的要求、最有力的舉措,逐條逐項、不折不扣抓好整改。市委副書記、市長肖亞非同志主持召開市政府黨組(擴大)專題會議佈置市政府系統推進整改落實工作,並開展專項督查及暗訪,帶動整個政府班子落實巡視整改。召開市委市政府領導班子巡視整改暨全面徹底肅清李嘉、萬慶良惡劣影響專題民主生活會,圍繞巡視組指出的突出問題,結合肅清李嘉、萬慶良惡劣影響,聯繫實際深入查擺,查找梳理突出問題,剖析原因,明確下來的整改措施。紀檢監察系統、黨委辦公室系統、組織系統、宣傳文化系統也相繼召開整改落實工作推進會,部署本系統巡視整改工作。

(二)壓實責任,構建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工作體系

市委要求各級黨委(黨組)主要負責同志對本地區、本部門巡視整改落實工作負總責,並把整改責任具體到分管負責同志、具體到人、具體到事,做到壓力層層傳遞、責任層層落實、任務層層分解。市級層面,制定省委巡視反饋意見整改落實方案,明確全市整改任務、整改步驟、任務分工等要求,每一項工作都明確牽頭市領導、責任單位和整改措施、整改時限,確保“條條有整改、件件有著落”。部門和鎮(街道)層面,全市各園區、鎮(街道)、部門(含中央和省駐莞單位)迅速成立整改落實工作領導小組及辦公室,制定整改落實方案和整改工作臺賬,建立了“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整改落實體系。

(三)強化督導,傳導壓力抓實整改

制定市委、市政府領導班子成員開展巡視整改落實督導工作方案,層層傳導壓力,有效壓實整改任務。其中,市委書記梁維東同志先後赴市公安局、大朗鎮等18個單位和鎮(街道),分別就掃黑除惡、掃除“黃賭毒”、加強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落實、基層黨組織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等巡視整改工作深入督導檢查;市委副書記、市長肖亞非同志赴濱海灣新區、沙田鎮等18個單位和鎮(街道),督導水汙染治理、“兩違”整治、安全生產領域整治、濱海灣高質量發展和市民服務中心建設等方面整改工作;其他市委、市人大常委會、市政府、市政協領導班子成員也積極開展督導,真督實查。截至目前,市領導已帶頭實地督導201次,逐項逐級壓實整改責任。同時,市委整改落實辦公室建立日常督導工作機制,開展面上督導123次、實地督導76次、開展約談6次,以督導檢查推動整改落地見效。

(四)強化工作統籌,以整改成效促進改革發展

市委堅持把省委巡視整改與中央巡視整改相統籌,堅持把抓整改與抓發展、抓改革、抓環境、抓黨建等結合起來,以整改落實的實際成效推動東莞改革發展各項工作取得新進展。一是堅持省委巡視整改與中央巡視整改相統籌。緊緊圍繞省委巡視對我市提出的六方面23個問題,結合中央巡視廣東省的反饋意見整改要求和省委的統一部署,緊扣中央巡視廣東省和省委巡視東莞市反饋意見指出的問題,既分別制定全面整改工作方案,又讓兩個整改工作有機結合、形成合力,明確全方位的整改措施,真抓實改,落地見效。二是堅持抓整改與推動高質量發展相統籌。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總書記對廣東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講話、指示批示精神統領東莞一切工作,出臺落實《中共東莞市委關於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進一步加快經濟轉型推動高質量發展的意見》,部署開展深化創新驅動、建設美麗東莞、推動新一輪產業大招商、推進企業高質量倍增、提升城市品質、整治“兩違”、推動鄉村全面振興、舉行莞港產業合作聯合推介會等一系列重點工作,全力推動高質量發展,今年以來,全市經濟運行呈現出穩中向好的積極態勢,經濟結構持續優化,2018年1-9月全市GDP增長7.5%,高於全國、全省平均水平。三是堅持抓整改與抓改革相統籌。牢牢把握“開創新時代東莞工作新局面,必須繼續用好改革開放這關鍵一招”,制定出臺《中共東莞市委關於加快推進新時代全面深化改革的意見》,聚焦加快構建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體制機制、加快推動形成全面開放新格局等一批重大改革,引領全市以新的更大作為開創新時代東莞全面深化改革新局面。四是堅持抓整改與抓環境相統籌。以壯士斷腕、刮骨療毒的勇氣,全面打響碧水攻堅戰、藍天保衛戰、淨土防禦戰,全面深化水、大氣、固廢和土壤汙染治理,加快解決突出環境問題,讓東莞天更藍、水更清、山更綠。五是堅持抓整改與加強黨的建設相統籌。出臺《中共東莞市委關於貫徹落實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不斷提高黨的建設質量的實施意見》以及全面加強黨的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紀律建設等5個配套實施方案,深入實施基層黨組織“頭雁”工程、先鋒工程和達標創優活動,進一步營造風清氣正的良好氛圍,為東莞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強的政治保證。

二、聚焦問題精準發力,確保各項整改工作落實到位

(一)對政治意識有待增強,結合實際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存在差距問題的整改

市委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實引導全市上下不斷增強對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政治認同、思想認同、情感認同,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總書記對廣東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講話、指示批示精神統領東莞一切工作,注重落實落細落小,強化抓鐵有痕、踏石留印,全力確保中央各項重大決策部署和省委工作安排在東莞落到實處。

1.關於貫徹落實黨中央和省委重大決策部署不到位問題

(1)全力推進汙染防治攻堅。高規格召開東莞市生態環境保護大會暨汙染防治攻堅戰現場推進會,出臺《東莞市打好汙染防治攻堅戰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年)》,以更大的力度推進生態環境保護和汙染防治攻堅戰。

一是全面打響水汙染防治攻堅戰。出臺《東莞市水汙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方案》等“1+N”文件,成立全市治水指揮部,大幅提升汙水治理進度。2018年以來,全市新建截汙次支管網1152公里,已超過2017年建成總長度,預計今年年底前可建成1300公里;6家汙水廠新擴建工程5家已動工;42座分散式汙水處理設施已建成7座,治水基礎設施正在加快完善。44條重汙染河涌整治示範項目已完成38條;原有10條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已整治完成2條,其餘8條和新發現的12條正按全河段、全流域、全天候、生態修復的要求進行全面整治,河涌黑臭現象正在逐步改善。根據2018年1-10月水質監測數據,對比去年同期,7個國考省考斷面中,3個斷面水質有所好轉,4個斷面水質平穩;全市81個市級考核斷面(原為83個,2018年4月調整為81個)中,25個斷面水質有所改善。

二是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出臺藍天保衛戰行動方案及系列配套文件,實施32項大氣汙染防治強化措施。2018年以來,全市淘汰整治“散亂汙”企業8814家;完成重點VOCs企業整治2944家,淘汰改造印刷企業和工業塗裝企業615家;完成問題工地整改2563個;開展城市道路揚塵汙染和泥頭車專項整治行動,查扣違法違規車輛1408臺。全面打響藍天保衛戰以來,2018年5-10月空氣質量達標天數比例同比提高1.6個百分點。

(2)全面深化改革開放

一是加快推進改革突破。緊緊圍繞市委十四屆六次全會提出的“四個根本性提升”“八個新突破”,制定我市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整改落實方案,紮實推進《中共東莞市委關於加快推進新時代全面深化改革的意見》等“1+4”改革系列文件。加快推進49項國家級、省級改革試點、示範、試驗任務,其中今年新承擔的4項省改革試點的相關方案和意見,已上報省委改革領導小組或改革專項小組。全面更新市12個改革專項小組2018年各領域改革工作臺賬,進一步研究完善改革考評機制,充分調動全市改革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

二是加快濱海灣新區開發建設。繼續圍繞“高標準規劃、高品質建設、高效能管理”的工作思路,按照“三年打基礎、五年大發展、十年建新城”的目標,全力推動新區高質量發展。召開粵港澳專家技術諮詢會,組織赴雄安新區、長沙市考察學習兩地在城市規劃、城市更新、城市運營等方面先進經驗,抓緊做好新區規劃編制工作,其中發展總體規劃已修改完善並提交省政府審議;城市總體規劃已形成初步成果,計劃年底前上報審批。高質量推進威遠島、沙角半島、交椅灣等新區三大板塊啟動區建設;全力加快新區主幹路網基礎建設,灣區大道於8月底正式動工建設;推進長安新河工程和磨碟河、太平水道綜合治理與開發。大力推進濱海灣站軌道交通和TOD綜合規劃,加快步步高智能製造中心、紫光芯雲產業城、歐菲光電影像產業等重點項目建設;抓緊推進虎門港綜合保稅區建設。以巡視整改為契機,努力實現濱海灣新區開發建設明顯提檔提速。

三是加大水鄉新城建設力度。明確一名市委常委分管水鄉新城建設,進一步強化頂層推進力度。完善水鄉新城與各鎮協同發展機制,管委會與各鎮的權責關係進一步明晰。圍繞“三區一平臺”定位,加快推進水鄉新城控制性詳細規劃和交通改善規劃編制,啟動東莞西站核心區城市設計、市政綜合規劃編制,利用城市更新政策,促進連片開發。加大招商引資力度,協議引進項目22個。穩步推進重點產業項目和水鄉大道升級改造工程等基礎設施建設,強化水鄉投資控股公司平臺功能,水鄉新城發展速度穩步提升。

四是加大高層次人才吸納和技能人才培養力度。制定《東莞市“十百千萬百萬”人才工程行動方案》等系列政策文件,舉辦港澳地區“人才東莞”推介會、2018海內外高層次人才東莞行等活動,實施產業發展與科技創新人才經濟貢獻獎勵辦法,2018年以來新增雙聘院士2名、“廣東特支計劃”入選者2名、省創新科研團隊6個、人事檔案在我市的博士135名、碩士454名、高級職稱專業技術人才768名。實施名校研究生計劃,2018年吸引了700多位全國各高校在讀碩士、博士研究生來莞實踐,其中三成基本確定畢業後留莞發展。出臺《東莞市人民政府關於實施百萬勞動力素質提升工程打造“技能人才之都”的意見》,制定27條具體措施,力爭到2020年,提升100萬人學歷技能素質,全市技術工人的比例提升10%以上。優化人才入戶管理,2018年以來,全市核准入戶人才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的佔42.87%。

五是加大交通綜合治理力度。建立市綜合交通運輸聯席會議制度,統籌推進交通綜合整治工作。加快整治交通擁堵節點,分批啟動實施,其中第一批中心城區12個擁堵節點治理項目9月底全部完工;第二批34個擁堵節點計劃2019年春節前完工。推進公安交通指揮系統升級改造,組建162人的交警支隊直屬鐵騎隊,建成17個輕微交通事故快處快賠服務點,進一步提升交通管理效能。實施快速路交通管理勤務改革,將原來屬地鎮(街道)交警大隊分段管理,調整為由市交警支隊組建兩個臨時巡邏中隊進行統籌管理,促使快速路交通擁堵疏導效率明顯提升。加快推進交通綜合治理,編制《東莞市交通發展與治理規劃》,加快軌道建設、完善路網結構、提升公交服務、打造慢行系統,優化出行結構,大力推進“公交+慢行”新模式,引導鼓勵市民綠色出行。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進一步提升公交運營效率和服務水平,2018年底前新增投放純電動公交車一批,實現全市60%公交純電動化。持續提升城市軌道公共交通客流量,2018年至今已達3062.14萬人次,同比增長14.9%。

六是改善基層治理模式。突出以基層黨建引領基層治理。新聘658名專職黨建組織員,統籌推進各類黨組織共駐共建,建立完善“駐點+”工作機制,構建基層共建共治共享社會治理新格局。下發《村(社區)黨工委、村(居)委會、經聯社職責清單》等3份村級小微權力清單,強化基層黨組織的領導地位。探索實施“智網黨建”工程。構建線上線下“一網統籌”的區域化、信息化基層黨建新格局,線下以“網格化”形式實現黨建全面覆蓋,線上以“智慧黨建”信息系統促進黨建精準管理,通過線上線下融合推動便捷教育服務,將日常黨務工作以及黨建學習資料等“搬上網絡”“送入雲端”,實現組織學習“全天候”,黨員相互之間交流“零距離”。深入開展城鄉協商試點工作。印發《關於推進城鄉社區協商工作的實施意見(試行)》,指導開展形式多樣的基層民主協商活動,截至目前,39個試點村(社區)共組織開展協商活動326場次;100個村(社區)選舉產生非戶籍委員102名,充分發揮好非戶籍委員在社區融合治理中的積極作用。深入開展法治社會建設。印發《東莞市創建廣東省法治城市工作方案》,2018年年底前實現我市法治鎮(街道)、民主法治村(社區)全覆蓋。深入開展“智網工程”建設,2018年以來開展業務巡查1081.1萬次,完成事件處置85.8萬宗,把大量隱患消除在萌芽狀態。按照中央的部署要求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深入開展平安文化建設,下發《東莞市關於推進平安文化建設的指導意見》,構建多元參與的基層社會治理格局。8月1日起實施《東莞市物業管理辦法》,進一步規範新型小區社會管理秩序。深入開展村(社區)公共服務中心建設。制定《東莞市關於加強園區、鎮(街道)綜合服務中心建設提升基層政務服務水平的實施方案》,構建更簡便、快捷的基層服務體系。

2.關於黨組織領導有待加強問題

一是嚴格落實民主集中制。完善市委班子議事規則,明確班子成員職責分工、風險評估和合法合規性審查制度,規範重大決策程序,堅持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原則,實行科學決策、民主決策、依法決策。

二是進一步完善市委市政府決策制度。修訂完善市委常委會會議安排工作規範,加強對上會議題的審核把關,確保常委會會議議題醞釀充分、條件成熟,提高決策質量和效率。學習省委辦公廳做法,改革記錄方式,實現市委常委會會議記錄電子化,確保完整、準確記錄會議議事決策過程。修訂完善《市政府常務會議議事規則》《市政府專題工作會議議事規則》,建立健全了層級審批機制,有效分流市政府審議事項,削減市政府常務會議上會議題數量,提升會議質量。

三是進一步規範鎮(街道)黨委、市直部門黨組(黨委)決策制度。下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和規範黨組工作的通知》,重點完善黨組議事決策等程序,把貫徹落實黨組工作條例情況納入市委巡察範圍、納入抓黨建工作綜合評價和黨組書記抓黨建述職評議工作。整改以來,71個市直單位黨組(黨委)開展自查自糾“回頭看”,目前均已建立完善工作制度,確保“三重一大”事項決策經過黨組(黨委)會議集體討論。迅速完善鎮(街道)黨委抓黨建23條責任清單,進一步規範鎮(街道)黨委工作制度、黨委會議議事決策制度、請示報告制度、集體領導制度等,並由市委組織部領導包片掛點督促鎮(街道)嚴格執行。

四是嚴肅查處鎮(街道)黨委違規決策問題。嚴肅查處相關鎮黨政班子違紀和違規決策行為,分別給予5名責任人員相應的紀律處分、1名責任人員誡勉談話。同時,督促相關鎮出臺系列制度規範資產管理、強化財經紀律,並對問題進行全市通報,要求全市各鎮(街道)舉一反三,完善黨委決策制度,杜絕違規決策問題。

3.關於有的黨員領導幹部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意識不夠強問題

一是徹底肅清李嘉、萬慶良惡劣影響。8月20日召開市委市政府領導班子巡視整改暨全面徹底肅清李嘉、萬慶良惡劣影響專題民主生活會,市委書記梁維東同志、市長肖亞非同志分別代表市委、市政府領導班子作對照檢查,認真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市委同時派出督導組實地指導各園區、鎮(街道)、部門召開民主生活會共131場,引導廣大黨員幹部提高政治敏銳性,深刻認識李嘉、萬慶良惡劣影響的危害性,切實糾正“事不關己”等錯誤認識。抓好警示教育培訓,堅持把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作為紀律教育學習月的必學內容,並結合新任職幹部任前談話、全市黨章黨紀黨規培訓班等,引領全市黨員幹部舉一反三,真查實擺,堅決全面徹底肅清李嘉、萬慶良惡劣影響。

二是深入抓好“裸官”專項整治。對2016年鎮(街道)換屆期間新發現的10名隱瞞不報“裸官”,均不再提名為鎮(街道)班子成員,並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開展2014年專項治理後新增“裸官”情況“回頭看”,所有需調整崗位的“裸官”均已調整到位,涉及違規違紀的均已處理到位,切實強化“裸官”及其回遷配偶子女的日常監管。

三是著力提高個人事項填報“一致率”。進一步強化個人事項規範填報,對全市處級幹部進行集中培訓,並開通填報服務熱線,積極協調職能部門和機構提供信息查詢服務。同時,將查核“一致率”作為重要指標納入單位和領導幹部個人的考核評價,並進一步壓實各鎮(街道)、各單位黨組織書記“五個帶頭”責任。

四是加強出國(境)管理。對2017年30名市管幹部違規出國(境)問題進行全市通報,並按照情節分別給予相應處理。全面排查國家工作人員違規出國(境)情況,完善備案人員信息庫,進一步嚴肅出國(境)工作紀律,嚴格執行因私出國(境)審批制度,抓好因私出國(境)證件管理工作,杜絕違規出國(境)情況。

五是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用好政治巡察這把“利劍”,重點查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陽奉陰違、結黨營私、團團夥夥、拉幫結派等問題,加強對黨員幹部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的執紀問責,今年以來查處違反政治紀律案件1宗。同時,把遵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作為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考察考核的必核內容。9月4日市委常委會會議專題學習貫徹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強調要牢固樹立“四個意識”,把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擺在首位,自覺踐行“兩個維護”。

4.關於執行黨內法規有偏差問題

嚴格按照相關規定,採取“雙查”方式,組織對市第十四屆黨代會代表情況進行梳理排查,已按照程序停止6名黨代表執行職務、終止3名黨代表資格。加強黨內法規學習檢查,整改以來,市委及時通過召開市委常委會會議和專題學習等方式組織學習重要黨內法規,由市委書記帶頭學,推動班子成員抓好“一崗雙責”。下發《關於對重要黨內法規文件貫徹執行情況開展督查的通知》,對全市貫徹執行中央、省委重要黨內法規有關情況開展專項督查,並選取30個單位開展實地抽查。將加強黨內法規制度建設工作納入全市各鎮(街道)、各部門領導班子年度工作考評、黨建述職考評、法治建設考評的內容。

(二)對黨的思想建設抓得不實,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不夠深入問題的整改

市委堅定不移把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持續引向深入,切實在學懂弄通做實上下功夫,推動“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嚴格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緊密結合東莞實際,把學習貫徹成果體現到謀劃工作、推動發展上。

1.關於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深度不夠、實效不足問題

一是強化融會貫通,建立健全系統學習機制。實行第一議題制度。7月20日起,市委將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以及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指示批示精神作為市委常委會會議第一議題,明確對傳達學習類議題須提出具體貫徹落實意見,同時要求全市各級黨委(黨組)對應落實第一議題制度。完善貫徹落實類會議議程,確保每次會議班子成員均發表學習體會,均作出貫徹落實措施部署。巡視整改以來,市委多次召開常委會會議,傳達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重大決策部署,並明確提出貫徹意見。完善規範常委會工作規範和會議記錄。修訂市委常委會會議安排工作規範,落實專人規範記錄,並在實現會議記錄電子化的基礎上,健全會後查漏補缺機制,對會議記錄進行二次校核,確保傳達學習文件、研究貫徹意見的議題討論全程記錄,完整反映班子成員意見。加強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制定市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專題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三十講》方案,出臺《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市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方案》等文件,發揮各級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排頭兵”作用,把好學習方向,防止“實用主義”和“碎片化”傾向。今年以來,市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多次組織專題學習。結合民主生活會查擺學習貫徹差距。市委市政府領導班子以專題民主生活會為切入點,在貫通思想體系、把握世界觀方法論和問題導向上下功夫,全面學深悟透、融會貫通,提出具體整改措施並加以落實。充分發揮黨校和主題黨日等載體作用。創建市委黨校新時代講習所,建設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新的重要陣地。深入組織開展大學習、大培訓,把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納入各級黨校主體班次,作為幹部教育培訓的中心內容。自2018年7月起全市實行每月固定主題黨日活動制度,推動各級黨組織開展活動規範化常態化,全市8500多個黨支部已開展5輪主題黨日活動共3.5萬多場次,黨員參加志願服務、先鋒行動2.1萬人次。加強督促指導。8月以來對44個單位、32個鎮(街道)開展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情況專項督導,嚴格督促各單位、鎮(街道)落實學習貫徹任務。

二是強化學用結合,深入做好“結合”和“轉化”文章。持續開展“深調研”工作。緊扣我市爭當全省實現“四個走在全國前列”排頭兵要求開展系列重大問題調研,重點開展《莞港澳科技合作發展與創新模式研究》等6個課題研究,進一步加強對新時代東莞情況的深層次把握。出臺《構建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體制機制的行動方案》等政策文件,全力推動中央重大決策部署和省委工作安排在東莞落地見效。不斷強化“真落實”工作。召開市委十四屆六次全會,確立了爭當全省實現“四個走在全國前列”排頭兵的目標,部署了“四個根本性提升”“八個新突破”等重點任務。出臺《中共東莞市委關於深入學習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爭當全省實現“四個走在全國前列”排頭兵的意見》,加快出臺4個行動方案,針對構建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體制機制、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形成全面開放新格局和營造共建共治共享社會治理格局等方面提出了108條措施,切實將學習成果轉化為實際行動,解決東莞改革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全面加強執行力建設。把全面加強執行力建設作為市委十四屆六次全會重要部署內容,深入開展全面加強執行力建設大討論、大調研,加快研究出臺執行力建設“1+N”政策體系,增強提升執行力的思想動力、制度動力和組織動力。

三是深入推進黨的十九大精神“六進”活動。加大督導檢查力度。制定《關於做好巡視整改“立行立改”工作的通知》,重點檢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情況。積極開展理論宣講活動。組織開展“大學習、大宣講”活動,組織開展“東莞市千名書法家書寫習近平用典專題書法展覽”活動,全市各級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開展專題學習1000多場,撰寫學習體會300多篇;組織開展黨的十九大精神“百場宣講進基層”等宣講活動共1300多場次,直接聽眾達20多萬人次,打通學習教育“最後一公里”。加強長效機制建設。印發《東莞市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實施意見》等系列文件,將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納入全市各級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和“三會一課”學習內容。健全完善黨校培訓教育機制,確保理論教育課不低於總課時的70%;在每個主體班次設置“黨性教育單元”,確保黨性教育課不低於總課時的20%。廣泛發放學習資料。編印《理論熱點名詞100例》《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學習宣講提綱》《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意識形態工作的重要講話彙編》等資料近20萬冊,發行數量位居全省前列。購買《中國共產黨第十九次全國代表大會文件彙編》《中國共產黨章程》《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三十講》等系列理論書籍共37.9萬冊,向全市黨員幹部發放。

2.關於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缺乏有力抓手問題

一是建設“兩學一做”常態化平臺。制定下發《關於進一步加強鎮(街道)黨校建設的實施方案》,年底前所有鎮(街道)黨校掛牌並開展黨員全覆蓋培訓。加強對紅色教育資源的保護利用,積極打造黨建成果展示平臺、黨員教育活動基地和黨性鍛鍊重要課堂,東莞黨建主題展覽自7月15日開放以來參觀黨員群眾達2.3萬人次。建設“智慧黨建”系統平臺、開發移動終端應用,建立黨支部組織生活案例庫和精品黨課庫,力爭實現全市黨建學習培訓全員覆蓋。計劃實施村(社區)、機關(事業)單位、國企、學校、“兩新”組織等領域黨支部建設質量標準清單,進一步規範黨支部建設標準。目前,各鎮(街道)按照統一要求加強基層黨組織活動陣地建設,統一“黨群服務中心”標識、懸掛黨旗、及時更新宣傳標語,開展“送書進基層”活動,全面充實村(社區)黨員活動室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輔導資料,放置數量近20萬冊。

二是強化“兩學一做”學習教育督導。開展立行立改專項工作,督促各級黨員領導幹部落實雙重組織生活制度。全市各級黨員領導幹部均按要求到所在黨支部和基層聯繫點講黨課,開展談心談話和領學帶學督學活動。進一步強化“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日常督促檢查,對各相關責任單位開展實地督導檢查,推動各黨委(黨組)切實加強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和紀律建設。

三是推動“兩學一做”向基層全面覆蓋。大力推動“兩學一做”向村(社區)基層一線延伸覆蓋,全市村(社區)黨組織共召開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等各類專題學習會4700多場。做實主題活動,村(社區)黨組織以黨支部為單位召開專題組織生活會1950多場。借鑑推廣廣東唯美陶瓷有限公司黨委主題黨日活動經驗,通過把學習陣地搬到工作區、設立“黨員先鋒崗”和黨員“幫帶崗”等形式,豐富拓展黨員作用發揮平臺,推動“兩學一做”學習融入日常、抓在經常。開展重溫入黨誓詞、編印“口袋書”隨身學、“微型黨課競賽”、撰寫心得體會等活動,推動基層學習入腦入心。

3.有關貫徹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存在薄弱環節問題

一是嚴格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進一步明確責任分工,強化黨委(黨組)書記第一責任人責任以及領導幹部“一崗雙責”,建立意識形態管理的長效機制。對巡視指出的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存在問題,舉一反三,徹底整改,成立專項領導小組,開展專項整改行動。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各成員單位結合自身職能將意識形態工作納入行政、行業和社會管理範疇。

二是建立健全意識形態日常學習、管理和考核評價機制。邀請省委宣傳部講師團成員作意識形態工作專題輔導報告,推動全市各級黨委(黨組)領導班子成員帶頭學習。制定出臺全市檢查考核實施方案,明確對各級黨委(黨組)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的考核範圍、內容、方式及結果運用,層層傳導壓力。印發《關於各級黨委(黨組)將意識形態工作固定納入年度民主生活會和述職述廉報告的通知》,把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內容納入班子及成員年度民主生活會材料和述職述廉報告,納入對鎮(街道)、市直單位的考核指標體系以及領導班子成員年度考核的民主測評內容。

三是加強意識形態督促檢查。把“嚴格落實意識形態責任制”納入市委巡察工作內容。今年以來,開展三次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督導檢查,壓實各級各部門屬地管理責任。

(三)對選人用人不規範,一些基層黨組織軟弱渙散問題的整改

市委堅決查處和糾正違規行為,督促各級黨委(黨組)舉一反三,嚴格執行選人用人各項規定、制度和紀律,大力推動基層黨組織建設標準化、規範化、制度化,切實提升選人用人規範化水平和基層黨組織的領導力。

1.關於選人用人不規範的問題

一是成立工作小組開展調查處理工作,舉一反三,進一步規範公務員考錄工作,嚴格執行國家、省公務員相關考錄規定,嚴把進人關,杜絕違規突擊進人。嚴格執行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堅決查處和糾正違紀違規行為,並追究相關領導責任。

二是積極貫徹落實中央和省關於防止幹部“帶病提拔”的工作要求,督促各園區、鎮(街道)、市直各單位做好自查自糾,嚴格執行幹部選拔任用動議、推薦、考察、討論決定、任職等各環節操作流程,嚴格落實“凡提四必”,有效提升幹部選拔規範化水平。

三是對巡視反饋的個別社區“吃空餉”問題進行核查,追究33名相關責任人員黨紀政紀責任。開展全市村(社區)聘用人員全面摸底排查,督促各鎮(街道)針對村(社區)聘用人員管理的不足進行查漏補缺、梳理整改,並立足長效,進一步制定完善相關監管制度,嚴控聘用人員規模,督促各鎮(街道)建立健全工資、津貼補貼人員臺賬;完善村級預算管理制度,明確村年度薪酬預算需經鎮(街道)農資部門、組織部門審查。

2.關於基層黨組織建設存在弱化現象的問題

一是嚴格落實“三會一課”制度。進一步加強和規範黨委(黨組)工作,目前全市各單位黨組(黨委)、各鎮(街道)黨委已全部制定工作規則,對議事決策、履職盡責、自身建設等方面進行規範。今年以來,開展四輪黨建工作督查,實地督促各級黨委(黨組)組織活動制度化、規範化、程序化,促進“三會一課”落實到位;全面停發黨內活動各類津貼補貼,杜絕以行政會議代替黨的會議。

二是加強基層黨組織幹部隊伍培養。注重從35歲左右社區幹部、致富帶頭人、退伍軍人、大學生村官等優秀青年中確定入黨積極分子,為基層黨組織充實新鮮力量;豐富培養形式,組織黨員幹部分期分批次到市委黨校、紅色基地、高等院校學習培訓,進一步調動黨員參加黨組織生活的積極性;落實專門培訓、掛職鍛鍊、輪崗交流等措施,建強基層黨組織後備幹部隊伍。嚴格落實《關於做好2018年發展黨員工作的通知》《2018年發展黨員指導性計劃》要求,不斷優化全市黨員結構,確保發展黨員總量計劃、結構性指導計劃“兩個100%”任務精準落實。目前全市61歲以上黨員2.78萬名,佔全市黨員總數15.9%;35歲以下黨員7.1萬名,佔全市黨員總數41%,全市黨員年齡結構不斷優化。

三是強化村(社區)黨組織領導作用。印發《東莞市貫徹落實〈廣東省加強黨的基層組織建設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年)〉的實施方案》及其責任分工清單,壓實市、鎮、村三級書記抓基層黨建責任。針對全市32個軟弱渙散村(社區),選派32名優秀幹部掛任黨工委第一書記,落實“一村一策”進行整頓;舉辦全市軟弱渙散村(社區)黨組織第一書記專題培訓班,全面提升基層黨建工作能力水平。健全完善村級組織運行機制,建立村(社區)黨組織、自治組織、集體經濟組織、村務監督委員會的小微權力清單,以制度形式明確村(社區)黨工委的領導作用,保證黨工委對集體經濟發展的話語權;規範黨務、村務、財務公開機制,保障黨員群眾的知情權和監督權。

四是提升村(社區)黨員先鋒模範作用。集中抓好村(社區)基層黨組織書記年度輪訓,分四期共輪訓592人;總結完善對黨員評星定級量化評議的相關制度,形成激勵黨員創先爭優的鮮明導向。實施基層黨組織“頭雁”工程,以鎮(街道)為單位對全市村(社區)黨工委書記履職情況進行全面摸底排查,共撤換調整村(社區)政治上不合格、能力上不勝任、工作上不稱職的黨工委書記10名;全市592個村(社區)按1:2比例配備黨工委書記儲備人選。嚴格落實駐點聯繫群眾制度,全面掌握社情民意,加大市、鎮(街道)、村(社區)三級服務群眾專項經費投入力度,解決集體資產管理、民房建設等熱點問題。

(四)對整改“四風”問題不夠紮實,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時有發生的整改

市委進一步深刻認識作風建設永遠在路上,馳而不息正風肅紀,在堅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堅持,以一個標準一抓到底,從嚴查處,抓常抓細,久久為功,推動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落地生根。

1.關於部分鎮(街道)“四風”隱形變異問題

針對個別鎮(街道)“四風”隱形變異問題,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給予4名責任領導紀律處分,督促相關單位和人員舉一反三,全面整改。將整治“四風”隱形變異問題作為全市紀檢監察機關的監督重點,列為巡察監督的重要內容,全面排查問題線索,一經發現違規違紀行為,嚴格依法依規嚴肅處理,2018年以來,全市紀檢監察系統立案查處違反“四風”問題案件93宗,處理93人。進一步貫徹落實我市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工作紀律,制定公務接待負面清單,推動進一步規範公務接待,嚴防轉嫁公務接待費用等“四風”隱形變異問題。

2.關於公款旅遊、公款吃喝、接受服務對象宴請等問題

對巡視反饋的公款旅遊、公款吃喝等問題立案調查,給予13名相關責任人員相應黨紀政務處分,並通報曝光,引導各鎮(街道)、單位認真吸取教訓,落實全面整改。在全市深入開展公款旅遊、公款打高爾夫、轉嫁公務接待費用問題專項整改,選取單位進行重點抽查,督促立行立改。加強“三公”經費監管,督促各級各部門“三公”經費支出嚴格遵守中央八項規定精神,2018年以來市本級“三公”經費支出同比下降9.11%,鎮(街道)“三公”經費支出同比下降25.35%。加強市鎮兩級聯動暗訪,嚴查公款旅遊、轉嫁公務接待費用問題,2018年以來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案件40件40人,分4批通報了我市查處的10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

3.關於違規發放津補貼的問題

一是對相關鎮進行調查處置。針對塘廈鎮、大朗鎮違規發放津貼問題開展核查,督促兩鎮制定清退方案,並按計劃加緊清退,限期清退完畢。二是嚴格執行津補貼發放標準。堅決落實中央、省相關工作要求,出臺了規範工資津貼補貼工作方案,各園區、鎮(街道)、市直各單位已立即停止發放不規範的津貼補貼。三是嚴格檢查清理。開展全市工資津貼補貼發放專項清理,已完成對32個鎮(街道)和松山湖高新區、濱海灣新區2個園區的全面督查。按省的統一部署,從2018年9月起執行新的津貼補貼標準。

4.關於辦公用房清退整改不徹底問題

召開全市辦公用房整改工作會議,進一步嚴肅紀律要求,督促堅決全面徹底整改。成立12個督導組對全市170多個單位整改情況進行全覆蓋督導檢查。組織開展整改“回頭看”,進一步鞏固整改成果。目前,我市各園區、鎮(街道)領導班子辦公室、市直各單位處級領導幹部辦公室,已全部完成整改。建立長效整改機制,印發《關於進一步落實辦公用房整改工作的通知》,實施辦公用房整改進度月報制度,督促部門、鎮(街道)建立內部監督機制,確保全面完成整改任務。

5.關於行政效率有待加強、“為官不為”有待整治的問題

一是加快行政審批改革。制定《東莞市民服務中心辦事大廳建設實施方案》,加快市民服務中心建設,爭取2019年3月市民服務中心辦事大廳投入使用。積極推進“數字政府”改革建設,加快落實《東莞市政務信息系統整合共享工作實施方案》,構建市、園區(鎮、街道)兩級一體化的政務信息資源共享體系,並實現與省政務信息資源共享平臺對接。啟動全市不動產提速提質改革,已實現全市網籤增量商品房轉移登記3個工作日、按揭轉抵押登記2個工作日辦結,全市存量商品房轉移登記5個工作日辦結。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不動產登記繕證工作管理的通知》,對具備繕證工作條件的鎮(街道)下放全部登記業務繕證權限,做到“當天審核、當天繕證、當天發送信息”。

二是加大“兩違”整治力度。印發《東莞市違法用地、違法建設治理工作方案》,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領導任組長的東莞市“兩違”治理工作領導小組。高規格召開“兩違”治理工作動員大會,大力推進違建治理工作。加大“兩違”整治在年度工作考評中的權重,每月公開排名,實行末位約談,強力壓實工作責任。今年以來新增在建違法建築完成整改(拆除)1117宗,共95萬多平方米,比2017年全年新增違建整改(拆除)總面積多34萬平方米,基本實現了新增違法建設“零增長”,計劃今年內完成違建治理1000萬平方米(含“三舊”改造拆除)、拆除500萬平方米(含“三舊”改造拆除)。抓緊出臺《東莞市查處違法用地和違法建設工作共同責任問責辦法》,打擊“兩違”的非法利益鏈和背後“保護傘”,並實行“一事雙責”,既壓實園區、鎮(街道)責任,又落實部門責任,嚴厲問責“兩違”工作中不作為、慢作為和縱容包庇違建的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此外,針對巡視期間,高埗鎮發生因違建造成5人死亡、1人受傷的惡性事故,對相關部門11名工作人員進行行政處理,並按規定對10名責任人員追究黨紀政紀責任。舉一反三,立即部署開展安全生產大排查大整治專項行動,重點對建設工程項目等9類安全生產活動進行為期半年的專項整改,截至目前,全市共排查生產經營單位50.46萬家次,排查事故隱患25.89萬項,責令改正、限期整改、停止違法行為10.19萬起,關閉違法企業703家,處罰5168.88萬元。

三是深入整治幹部不作為不盡責。修訂2018年度園區、鎮(街道)領導班子工作考評方案,進一步強化領導幹部考核評價,完善目標導向,壓實工作責任,推動各級領導幹部真抓實幹,推進各項工作落實。開展領導幹部不作為不盡責問題專項整治,對不作為不盡責問題線索進行排查。今年以來查處為官不為問題62件62人,給予黨紀政務處分60人。樹立選人用人的鮮明導向,完善素質培養、知事識人、選拔任用、從嚴管理、正向激勵體系,在市委重點工作和三大攻堅戰一線識別、發現和大膽起用一批敢於擔當、勇於作為的幹部,形成積極向上的幹事創業氛圍。貫徹中央《關於進一步激勵廣大幹部新時代新擔當新作為的意見》,出臺《中共東莞市委關於深入推進新時代新擔當新作為全面加強執行力建設的意見》和配套政策,建立“1+N”政策體系,推動黨員幹部擔當作為,營造幹事創業良好環境。

(五)對管黨治黨“兩個責任”落實不夠到位,反腐敗鬥爭壓倒性態勢有待築牢問題的整改

市委堅持牢牢抓住責任落實這個牛鼻子,進一步嚴抓嚴管,督促各級黨組織履行全面從嚴治黨政治責任,持續深化標本兼治,堅持無禁區、全覆蓋、零容忍,重遏制、強高壓、長震懾,著力鞏固發展反腐敗鬥爭壓倒性態勢。

1.關於主體責任落實不夠到位的問題

一是強化傳達貫徹上級精神的時效性。2018年以來,多次召開市委常委會會議專題傳達中央、省紀檢監察方面重要會議和文件精神,及時研究部署貫徹落實工作,並抓好督促檢查,確保貫徹上級精神迅速到位。二是強化領導班子帶頭履行職責。市委書記認真履行全面從嚴治黨第一責任人責任,帶頭抓好班子建設、帶頭履行主體責任,重點工作主動部署,親自協調,積極督辦。2018年以來,市委書記集體約談鎮(街道)黨委書記64人次,開展個別談話提醒26人次。嚴格落實“一崗雙責”,制定實施市委市政府領導班子及班子成員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清單。三是充分發揮巡察利劍作用。把巡察工作列入市委常委會工作要點,健全完善巡察“雙反饋”“四通報”制度,改進督辦問責機制。制定《中共東莞市委關於巡察工作的實施意見》《中共東莞市委巡察工作規劃(2018-2021年)》,進一步提升巡察工作規範化水平。截至目前,已完成四輪巡察,發現問題326個、問題線索128條,進一步強化對黨組織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特別是“一把手”的巡察。四是壓實基層黨組織主體責任。制定出臺黨建工作50條責任清單,壓實各鎮(街道)黨委、市直單位黨組(黨委)主體責任。堅決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意見,組織鎮(街道)黨委、部門黨組(黨委)書記向市紀委全會述責述廉並接受評議。把黨風廉政建設考核納入下級黨組(黨委)領導班子年度考評指標,實施“一票否決”。2018年以來,查處領導幹部問責案件66件66人,市紀委書記6次分片區約談鎮(街道)黨委書記31人次,12次專題約談市直部門、市屬國有企業黨委(黨組)書記39人次,個別約談處級以上領導幹部82人次。

2.關於個別領域存在廉政風險的問題

一是堅決查辦“兩違”保護傘和參與者。針對部分鎮(街道)違規協議出讓土地問題,市國土資源局專項排查全市違規協議出讓土地情況,並對審計發現的鎮街涉土問題進行督促整改。2018年以來共查辦參與“兩違”、制止“兩違”不力或在治理“兩違”工作中包庇說情、充當“保護傘”等案件58人。開展“以案治本”工作,製作警示教育片,強化廣大領導幹部廉政意識。二是完善招投標制度。調整我市房建市政工程施工招標項目中標方式,取消以“搖珠”方式確定中標人,推行綜合評估法,提高招標質量和效率,防範制度風險。加快修訂《東莞市建設工程招投標管理辦法》,全面推行招標人負責制。進一步強化監督管理,完成全市各園區、鎮(街道)房建市政工程項目招投標監管情況排查,對監督不到位的鎮(街道)進行通報。目前,相關鎮(街道)已按要求完成整改。

3.關於國有資產流失問題

一是成立專案組進行核查。對巡視反饋的國有資產流失問題立案調查,給予4名相關責任人員黨紀政務處分,並追繳違規發放資金。二是全面開展立行立改。召開鎮村“三資”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題會議,督促市相關職能部門查擺問題、進行整改。部署開展鎮屬企業自查整改,下發《關於做好鎮屬企業財政性資金管理防止集體私分國有資產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督促各鎮(街道)對鎮屬企業的資產經營、收益分配、境外投資等情況進行梳理,查找監管漏洞,嚴肅查處擅自佔有、使用、私分國有資產等違規行為;組織開展專項抽查,防止國有資產流失。三是強化長效監管機制。起草《關於進一步強化農村集體資產有效監管的工作方案》《關於進一步加強和規範鎮(街道)所屬企業管理的若干意見》,從嚴落實部門監管責任,防止此類事件再次發生。

4.關於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時有發生的問題

一是嚴厲查處相關責任人。對巡視反饋的收受禮金、組織公款旅遊等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立案調查,給予14名相關責任人員相應黨紀政務處分。二是持續推進基層正風反腐工作。印發《東莞市基層正風反腐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18-2020年)》,開展深入整治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專項行動,把村(社區)經聯社理事長、學校校長、醫院院長、派出所所長等“四長”作為監督重點,深入開展違紀違法線索排查,2018年6-10月,共排查基層正風反腐問題線索1679條,立案415件,結案251件,給予黨紀政務處分245人。三是發揮典型案例警示作用。對5起案件進行點名道姓通報,督促各鎮(街道)、單位把全面從嚴治黨的要求貫徹到基層。四是加強精準扶貧、生態環保等重點領域的監督執紀問責。出臺《關於開展扶貧領域作風問題專項治理的實施細則》,全市摸查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線索10條,立案4件,處分4人;立案查處生態環保損害責任問題7起,問責23人。五是嚴查收送“紅包”禮金問題。深入開展整治違規收送“紅包”禮金問題專項行動,2018年3月以來,共查處違規收送“紅包”禮金問題26件26人,給予黨紀政務處分11人。六是嚴厲查處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問題。制定在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中強化監督執紀問責的實施意見,成立39個“挖傘”工作組,專責開展“挖傘”工作。

(六)對上輪巡視反饋後整改不到位問題的整改

市委進一步壓實整改責任,堅持目標導向、問題導向,堅持立行立改和持續用力相結合,推動各責任單位真改、實改、徹底改,逐條逐項、不折不扣抓好落實,確保有關問題解決到位。

1.關於違規出讓國有土地的問題

對巡視、審計指出的違規協議出讓土地問題全面查處。通過解除合同、退地退款,或以法律途徑進行追索整改一批,對達到立案條件的依法查處一批,截至9月底,已整改涉土問題25個,立案查處27宗。對新增違法用地全面查處整改。推進“裁執分離”,進一步加大強制執行力度,7月下旬以來已依法申請強制執行36宗違法用地案件,涉及申請退地4.78萬平方米,申請拆除地上建築物1.47萬平方米。加大信用懲戒力度,將53名拒不執行行政處罰的違法用地者納入“信用東莞”平臺“紅黑榜”。2018年以來,全市拆除了40多萬平方米違法佔地建築,復耕復綠約2100畝;立案查處違法用地680宗,涉及罰款約2000多萬元;2017年度新增的約2000畝違法用地已經基本查處整改到位。開展警示教育,印發《執法宣傳動態》1萬份,拍攝相關警示教育片,曝光非法佔用基本農田等典型案件,加大震懾力度。對鎮(街道)違規協議出讓土地問題開展專項清理。開展全市私下出讓或出租土地專項排查,建立工作臺賬,並進行分類處理。對歷年土地出讓金收入情況進行全面清查,共清理出2015年至2017年應收未收土地出讓金及違約金6316.73萬元,截止目前已追繳5486.36萬元,其餘部分正加緊追繳。對違規協議出讓土地衍生問題落實長效監督機制。擬定《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集體土地管理的若干意見》,強化資源統籌配置、嚴格規劃剛性約束、優化土地行政審批,制定14條措施全面規範農村集體土地管理。進一步壓實村的屬地監管責任,加大對違規協議出讓土地村幹部的問責力度,2018年以來查處村幹部16人。開展清理試點工作,近期將出臺試點方案,待總結試點經驗後在全市推開。

2.關於工程項目招投標不規範的問題

大力整治各園區、鎮(街道)違規招投標問題,落實各園區、鎮(街道)“一把手”招投標工作責任制,強化對各園區、鎮(街道)“一把手”違規招投標問責。進一步強化過程監督,建立常態化網上檢查機制,規範建設工程領域制度管理,構建預防工程腐敗問題監管體系。開展排查整改專項行動,排查出不招標、違規招標的項目線索共85個,開展集中整治,行政處罰58宗,並移交紀檢監察部門進一步查處。針對招投標項目線索85箇中53個是農村集體項目的情況,調整農村集體經濟投資建設項目招標範圍,抓緊制定專門的農村集體經濟投資建設項目發包管理辦法,實行屬地監管原則,進一步夯實監管主體責任,優化監管機制。及時完善招標文件範本,防範“量身定製”,規範招標人行為,保障招投標工作公平公正。加強招標執法、招投標廉政風險教育培訓,2018年以來圍繞重大項目、截汙次支管網工程項目等內容,組織培訓640人次。

3.關於部分鎮村債務負擔較重、集體資產管理存在漏洞的問題

嚴格控制政府性債務。起草《東莞市政府性債務風險應急處置預案》,將政府債務率高於預警線的7個鎮(街道)列入風險預警鎮(街道)名單,督促其多渠道消化存量債務,降低政府債務風險。強化集體資產交易監管。對部分鎮村債務負擔較重、集體資產管理存在漏洞問題進行專題整改,集中約談13個鎮(街道),強化村組幹部和財務人員集體資產交易、監管等方面培訓。研究制定進一步強化農村集體資產有效監管、加強集體廠房物業交易管理等文件,進一步加強對集體資產重點或薄弱環節的指導監督。完善農村集體資產交易辦法,嚴格規範違規交易項目的後續交易管理,完善集體資產交易和“三資”監管平臺系統提醒功能,加強資產交易跟蹤督促。組織各鎮(街道)對違規不上平臺交易情況進行專項排查,通過通報批評、扣減薪酬、終止違規交易合同或重新上平臺交易等方式,基本完成違規交易項目的集中清理、整改追責。截至10月底,全市村組兩級負債率降至14.5%,同比下降0.8%。全市村組兩級收支盈餘38.7億元,同比增長36.5%,收不抵支村數比去年同期減少47個,減幅超過20%;資產負債率超過50%的高負債村比去年底減少4個,減幅超過30%。

此外,省委巡視組移送問題線索和信訪事項正抓緊核查處置。截至目前,市紀委監委收到省委巡視組移交信訪舉報件886件,已辦結799件;收到省委巡視組移交重要線索7件,已辦結6件。市委組織部收到省委巡視組移交信訪舉報件7宗,均已辦結。市信訪局收到省委巡視組移交信訪舉報事項437宗,辦結437宗。

三、持續深入推進整改工作,為爭當全省實現“四個走在全國前列”排頭兵提供堅強政治保障

下來,我們將繼續把巡視整改落實工作作為重大政治任務,堅持問題導向、強化責任擔當、深化標本兼治,深入推進巡視整改落實工作,為爭當全省實現“四個走在全國前列”排頭兵提供堅強保障。

(一)堅持不懈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武裝頭腦、指導實踐、推動工作。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總書記對廣東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講話、指示批示精神統領東莞一切工作,全面學深悟透、融會貫通。堅持以上率下,嚴格實行市委常委會會議第一議題制度,帶動各級各部門落實第一議題制度、黨委(黨組)理論中心組學習制度,大力推進黨員幹部系列培訓工作,努力把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所蘊含的新理念、新觀點、新要求,轉化為推進東莞各項工作的思路舉措和實際行動,推動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在東莞落地生根、結出豐碩成果。切實發揮各級黨委(黨組)領導核心作用,把黨的領導體現在巡視整改落實工作的全過程和各方面,堅決完成巡視整改任務,以整改落實的實際成效,向黨中央、省委交出一份合格的答卷。

(二)堅持以政治建設為統領,全面加強黨的建設。認真貫徹落實《中共東莞市委關於貫徹落實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不斷提高黨的建設質量的意見》,推動黨的建設嚴格化、規範化、制度化。把政治建設擺在首位,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維護習近平總書記的核心地位,堅決維護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嚴肅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加強和規範黨內政治生活,全面徹底肅清李嘉、萬慶良惡劣影響。認真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制,落實好黨的基層組織建設三年行動計劃,以提升組織力為重點,切實把基層黨組織建設成為堅強戰鬥堡壘。堅持把管黨治黨責任扛在肩上,嚴格落實“兩個責任”;強化黨建主業意識,壓實“一崗雙責”。堅定不移正風肅紀反腐,全面實施基層正風反腐三年行動實施方案,深入整治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三)保持力度不減,持續深入抓好後續整改。堅持目標不變、力度不減,把整改落實工作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確保整改工作件件有著落、事事有迴音。繼續跟蹤完善整改臺賬,建立健全整改落實對賬銷號制度,整改到位一項、銷號一項,同時要求責任單位每季度上報一次整改臺賬,確保每項任務落實落細落地。繼續加大實地督查力度,對已經完成的整改任務,適時組織“回頭看”,鞏固整改成果;對需要一定時間繼續整改的項目,緊盯不放,做到邊整邊改、立行立改;對整改工作中已經建立的各項制度,堅決抓好落實,確保真正發揮作用。深化落實標本兼治,把做好巡視整改作為改進和推動工作的重要契機,認真查找問題的根本原因,針對從嚴治黨、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掃黑除惡、環境保護等重點工作,繼續完善一批管長遠、治根本的有效制度,構建堵塞漏洞、解決問題的長效機制,推動巡視整改常態化、制度化、長效化。

(四)全面提升執行力,努力爭當全省實現“四個走在全國前列”排頭兵。堅決擁護、堅決服從、堅決執行中央各項決策部署和省委各項工作安排,下大力氣破解汙染防治、園區統籌、重大平臺建設、高層次和技能人才培養引進、交通建設管理、基層治理、“兩違”整治等方面的突出制約,推動中央重大決策部署和省委工作安排不折不扣落到實處。以更大魄力深化改革、創新體制機制,以深入推進營商環境綜合改革試點為牽引,推進“數字政府”和一體化政務服務體系建設,深化“最多跑一次”和建設工程項目審批制度改革,提高政務服務效率。全面加強執行力建設,認真貫徹落實中央《關於進一步激勵廣大幹部新時代新擔當新作為的意見》和省委十二屆四次全會精神,出臺《中共東莞市委關於深入推進新時代新擔當新作為全面加強執行力建設的意見》配套政策,把全面加強執行力建設作為抓落實的核心內容,堅持嚴管和厚愛結合、激勵和約束並重,化壓力為動力,不斷增強提升執行力的思想動力、制度動力和組織動力,把抓整改與抓發展、抓改革、抓環境、抓治理、抓黨建等結合起來,大力推動“四個根本性提升”,著力實現“八個新突破”,以整改落實的實際成效爭當全省實現“四個走在全國前列”排頭兵。

歡迎廣大幹部群眾對巡視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我們反映。聯繫方式:電話0769-22831798;郵政信箱:東莞市南城區鴻福路99號市委督查室,郵政編碼:523888;電子郵箱:dgswzglsb dg.gov.cn。

中共東莞市委

2018年11月26日

《南方》雜誌訂閱電話

(020)87377371

統籌丨戎明邁

校對丨華成民

來源丨南粵清風網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