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心的“陳羽凡沒有吸毒式闢謠”用不用負法律責任?

Sun500


不能被原諒而且要負責任,鴉片戰爭,毒品斷了前進的道路。如今吸毒的人哪個不是害人又害己,明星有錢去吸毒,你想想那些錢都是從哪裡來的,細思極恐是不是。每一年幾乎都有警方公佈出的緝毒警官犧牲或者緝毒案件的某些事情。那些人用生命去阻止毒品,如果他吸毒能夠被原諒,那那些警官是不是也可以在集體呼籲與討論中復生。說一個,我叔叔是有參加緝毒的,在雲南,沒有犧牲,但曾經被毒販用槍頂著後腦勺,雖然最後任務成功,但他卻一直有陰影長時間無法投入工作。你想想一個人在條件優越享用著粉絲擁護的金錢吸毒,同時又有人極力抗毒,是不是很可悲 。


我就盜你圖怎麼滴


陳羽凡公司之前還自拍胸口說吸毒的不是陳羽凡?沒過多久又致歉?這是紙包不住火了麼?




貝勒說熱門


首先 站在羽凡角度

如果吸毒,即使是明星也要承擔法律責任。知法犯法,觸犯法律有一定的後果需要承擔

如果沒有吸毒,那麼自然有對應方式

其次 站在我們角度

第一 我們不必對他進行人身攻擊

第二 站在第三者位置好好看

第三 我們不能傳播謠言

第四 理性思考 注意言辭


趣味見解阿燦


首先說我不太懂法律規定。但從理論上理解這件事是應該負責任的,因為公開發布聲明首先就是包庇和隱瞞事實的行為。如果本身不確定或者不知情,是不會隨意發佈闢謠聲明的。


影視演員主持人劉明山


首選在沒有正式確認之前公司闢謠是正常的,後來確認這件事後公司也即時的發佈了致歉書,說明公司沒有刻意的去逃避什麼。我如果作為一個公司的負責人,在一件對公司極其不利的事情發生後,如果該事情還沒被確認,那麼闢謠恐怕是最好的辦法。因為可以利用闢謠後大眾處於懵逼的這段時間,來查明事件的真相,我個人認為應該不用負法律責任,畢竟該公司能夠立即改正。


娛樂潮流圈


在沒確認事實真相前不用,為情所困的男人。為何要墮落。


汪培3328


有沒有吸毒,尿檢很容易確定,靜等公安機關公告。即使吸毒,如果是初次吸毒,一般是社區戒毒。如果是第二次以上吸毒,一般會強制隔離戒毒二年,當然各地不一樣。


守護寶貝0310


如果監察部門確實了事件的真偽,是要負法律責任的。


落日影視


還沒正式確認應該不用付法律責任吧


娛樂再回頭


會不會是炒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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