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成“老賴” 罰款拘留不留情

10月18日,曾擔任市、縣、鄉三級人大代表的紀某被帶回順河法院,在鉅額罰款和司法拘留的重重壓力下終於履行了法律義務,當場上交十萬元執行款。

紀某,現年55歲,曾任開封市祥符區某村村委書記,市縣鄉三級人大代表。2016年紀某向李某借款十萬元投資房地產生意,生意失敗後血本無歸,借款到期後不能按期償還。李某遂訴至順河法院,法官經過審理後判決紀某限期償還所欠借款十萬元及利息。

李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後,執行法官向紀某郵寄送達了執行通知書、財產報告令,紀某均未簽收。後來執行法官通過網絡查控發現紀某名下有多個銀行賬戶其中有少量存款,還有汽車一輛房產一套。種種跡象顯示,紀某有能力履行義務而未積極履行,於是法院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將紀某列入失信被執行人並限制其高消費,同時罰款10000元,並司法拘留。

由於紀某身份特殊又在當地具有一定的影響力,10月18日當執行幹警們前往祥符區捉拿某紀某時遇到了重重阻力,最後經過當地政法委的協調才成功將紀某帶回順河法院。

紀某作為一名人大代表,一度執迷不悟躲避執行淪為“老賴”,直到面對鉅額罰款和司法拘留時才幡然悔悟,對曾經做過的錯事留下悔恨的淚水。最後紀某家人把十萬元執行款送來,紀某免除牢獄之災,同時也給公職老賴們敲響了警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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