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歲警察執法時被車撞成腦死亡,家屬決定捐獻器官

據臺灣媒體報道,高速公路楊梅分隊11月23日南下湖口路段處理故障車輛時,遭後方休旅車高速追撞,警車車尾全毀,造成2名警員重傷送醫。其中,21歲的實習警員王黃冠鈞昏迷指數3,肝臟破裂、氣血胸,有生命危險。經長庚醫院搶救後,27日醫師判定腦死亡,家屬決定捐獻器官。

21歲警察執法時被車撞成腦死亡,家屬決定捐獻器官

王黃冠鈞父親表示,由於王黃冠鈞腦部受損嚴重、開始衰退,器官接收不到指令,生命難以維持,因此經家人討論後決定捐獻其器官,希望冠鈞的愛可以延續人間,讓需要的人活下去。

21歲警察執法時被車撞成腦死亡,家屬決定捐獻器官

該起車禍發生在11月23日凌晨1時28分許,2名受傷的警員分別是坐在駕駛座的50多歲林姓小隊長和坐在右後座的21歲王黃警員。林小隊長頭部撕裂傷及手腕與鼻樑骨折,意識清楚目前無生命危險。

21歲警察執法時被車撞成腦死亡,家屬決定捐獻器官

警方初步瞭解,肇事休旅車男性駕駛並未酒駕,可能是該路段屬於下坡彎道,視線不清楚,才會直接撞上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