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戒尺還給教師,就是教育的福嗎?

左傾-45°


近來,是否應該將戒尺還給老師的討論成為教育界最新的關注點。其實教師手中擁有戒尺,對學生進行適當的懲戒教育,這是自古以來的教育方式,也在我國的教育發展史上,得到了廣泛的實踐,當然也收穫了不小的益處。相信如今已為人家長的在上學階段,都多多少少受到過老師的懲戒教育,但這並沒有造成什麼傷害,甚至還產生了一定的激勵作用。

將戒尺還給老師,筆者認為是教育的福分。尤其是在小學階段,很多小學生對於是非善惡的判斷能力比較弱,自我管理和自我控制的能力尚未達到成熟。在這個階段,教師手握戒尺,對其實施適當的懲戒教育,是完全可以達到一定教育效果,也是符合當前年齡階段的教育規律。

當然,近來不少關於老師使用懲戒教育過當,成為體罰學生,甚至造成為虐待,這顯然是不符合我們懲戒教育的標準與要求的。將戒尺還給老師,恢復老師的懲戒權,給予老師足夠的教學威嚴,但並不代表教師可以肆意使用手中的懲戒權。因此,筆者認為將戒尺還給老師的初衷是好的,但是我們也必須對教師手中的戒尺做好監督,加大對違反規定的教師懲戒力度,形成比較大的震懾力。

教師使用懲戒教育方式應該受到監督,但我們也必須認識到,家長也應該給予教師充分的信任與尊重,讓教師放下心理包袱,可以按照自己在教育實踐中的需要,適當的使用懲戒教育方式,真正讓懲戒教育在具體的教育實踐中起到很好的作用。


東愛雨小公


有的老師並不是好老師,沒有擁有戒尺的資格。上小學,遇到的老師,都是特別好的老師,是真心為學生好。我從小到大,沒被老師打過,罵都沒有,但不代表都是好老師,有的老師是不敢罵我。首先,我對老師沒偏見,好老師、我會尊重。


我高中在市重點高中,高三的班主任是物理老師,男教師,從他接手班級開始,他就針對我。每個星期都去我家告狀,高三體檢,我和一個女同學沒回校、在街上玩,學校派了10輛車出街找。學校領導說了找到了不可以罵我、什麼都不要說……第二天,被叫到政教處,我們的政教處主任讓我坐著,在教訓另一個女同學,女同學意見大、責怪主任為何不罵我只罵她,主任因此又把她罵了一頓、說她不配當我的朋友……事後,班主任讓那個女同學不要跟我玩,說我長了一張無辜的臉、無論是班上的男同學還是學校的領導都只會維護袒護我。


快要高考的前兩個月,班主任到我家,讓我父母讓我主動休學,他跟父母說我太有本事了、全班男同學都只會受我影響、只要我趴在課桌上睡覺、所有男同學都跟著一起趴,說我必須休學不然他的班級就被我毀了……我休學了,班上男同學打電話給我,每個輪流跟我說話,都讓我去學校玩、說太久沒見只想看我一眼,無論他們說什麼、我都沒去,我也絕沒有跟他們說班主任的半句壞話。


快要高考了,我回校了,在宿舍,對面的男同學都在喊我,說:你終於來了,我點頭。回到教室,男同學都圍著我課桌說話,班主任來了,又是一頓諷刺,說有的人就是魅力大、身上沒點優點又倔又叛逆、就知道在學校裝,卻能把所有男同學迷的神魂顛倒……而我從來沒在同學面前說過他半句不是,包括父母面前


我們的語文老師,是個女教師,班上所有男同學都護犢子式的袒護我,她卻針對我。所有同學都知道她經常瞪我,很多同學都來告訴我,我沒理會而已……一次上課,她在課堂上說我不該刻意模仿✘✘書法家的字、這樣不誠實,要寫出自己的風格,而我根本不知道她說的書法家是誰。我沒有說話,班上男同學為我打抱不平,說初中就是我同學、可以證明我的字一直都是這樣的……她給我的作文打了很低分,理由是我寫的字模仿書法家、字寫得太慢不利於考試,而實際上,在相同的時間內,我可以寫整頁的字,她才可以寫幾行,班上同學有目共睹……


我沒對任何一個老師有過惡意,但他們卻喜歡針對我。針對我,又不敢對付我,我什麼身份,有的老師不是凡人、很清楚。敢動我一下,他們會付出代價……若心術不正的老師,擁有戒尺的權力,多少無辜的孩子得受罪被虐待。




老天爺最懦弱


我看就不必了!

1、國家對學生或未成年人有保護措施及法規,但在對老師工作權限基本都是"禁止“(如禁止體罰或變相體罰等)或"不"(如不得開除學生)。

2、即便有些工作權限,基本都是空洞的,例如"懲戒",到如今沒有誰知道懲戒具體是什麼!但凡發生一矛盾,只要去告學校或老師,一告一個準。

3、法令都沒規定,你老師拿把戒尺,只是讓某些家長增加口實!

4、這些年,社會變遷,思想多元,老師還能在一些家長裡獲得尊敬,只不過是歷史的慣性,學生會尊敬老師,也大多來自上一輩人經常恐嚇,要聽老師的話!現在學生偶爾罰站,就把老師關七小時,我寧願信鬼的話,也不信這樣的學生會尊敬老師。

5、以後遠程教育,老師在視頻上講課,學生在家聽課。學生聽不聽,隨家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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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戒尺還給教師,就是教育的福。這一點不容置疑。

一、好東西失而復得,就是一種福份。把戒尺還給教師,注意是還給。這表明人們經過一段扔掉戒尺後的教育實踐,深深感受到因此帶來的教育困擾,發現教師沒有戒尺會讓教育沒有“教”之威嚴,缺失“育”之約束。社會和主管部門認識到了把戒尺還給老師的必要性,這對教育來說是失而復得之福。

二、把戒尺還給教師,重塑教育尊嚴。在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的大背景下,把戒尺還給教師,象徵意義大於實際意義。把戒尺還給老師,是向全社會倡導教育與懲戒相結合的教育理念,喚醒全社會對教育的關注與支持。在校園裡,特別是在小學幼兒園裡,沒有多少老師真正會用戒尺來懲罰學生戒尺的威懾力更多體現在心理上,讓孩子從小養成遵守紀律、接受約束的習慣。這對教育來說是重拾尊嚴之福。

三、把戒尺還給教師,還學校以信任。曾幾何時,社會把體罰學生指責矛頭指向學校和教師,以點概面,以偏概全,激化了家長與教師的矛盾,疏遠了家庭與學校的關係。許多家長對教育、對學校、對教師缺乏應用的信任,對教育陷入無解的焦慮之中。用法律法規的形式規定把戒尺還給教師,實際上就是授予必備教育權限,還學校以信任,而不是擔心教師會隨意體罰孩子。這對教育來說是重獲信任之福。

戒尺就如尚方寶劍,明君需要擔心被賜予者濫用尚方寶劍嗎?忠臣會因手握尚方寶劍二胡作非為嗎?把戒尺還給教師,予教師之權,賦教師之責,造教育之福。


咬文嚼字的魚


試問還有誰敢得罪老師?老師還要戒尺?我第一個不同意,因為我碰上了沒有師德的老師,就是各種的罰,各種的小鞋讓我小孩穿,導致我的小孩被校園暴力。才小學一年級。最後找到原因是因為紅包。家長們拍馬屁吹捧成風,送紅包成風,老師還想怎麼樣?還讓不讓小孩好好讀書了?我家的在幼兒園的時候,各種班的老師都是說聰明的小孩,怎麼一到你這個老師這裡就成傻瓜了?各種找查還不是想要紅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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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八二年畢業。三年後就退休。在三十多年的教學中有體罰學生的情況。不過人都是父母生養。都有一顆肉心。沒有任何一位教師在體罰學生時出於壞心。都是恨鐵不成鋼。都有一顆嚴父之心。雖然前些年有個別教師出手過重。但心是好的。即使傷了學生也不會有多嚴重。只是被個別家長誇大。被媒體大勢宣染。使很多家長小題大做。很多學生放縱自我。教育行政部門嚴厲壓制教師。現在的學校沒有老師敢管學生、願管學生。現在的學校裡除了親朋好友的孩子教師願意多說一句。其他的順其自然。回想八、九十年代的學校:守紀律專心學習。唉。何年才能再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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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孩子行為頑固惡劣,品行有所差錯時,我們需有相應教育懲戒手段來助其改善。如果僅僅只依靠讚賞教育和暴力體罰都是不可行的。由於這時的孩子正處於青春成長期,而所有的不良習慣都會叛逆期前形成。若不能及時得到糾正及改善,恐怕孩子的未來就不會走得太遠。



孫雲曉說:“沒有懲罰的教育是偽教育”,斯賓塞說:“自然懲罰,讓孩子承擔行為後果”,戒尺就代表著懲戒教育,於學生而言代表著一種威嚴、一種震懾、一種底氣、一種畏懼!懲戒最終目的便是讓孩子懂得要為自己之前做出的不良行為負責,而不是為了“教訓”和“報復”孩子。所以,懲戒教育必須以尊重學生人格為前提。只能罰學生的過失,不能讓學生的尊嚴受到傷害。





老師使用戒尺懲罰學生的教育方法古今中外由來已久,就必定會有其可取之處。因為,它至少能從小培養學生紀律觀念和自我約束意識,助學生提高自控能力。至於什麼時候使用戒尺?懲戒到什麼程度?教育學者熊丙奇則認為:“對學生進行批評、懲戒,以及處分,都必須有合法的程序。”


在當今社會,懲戒教育需要法律法規的依據。國家在教育立法中,應公開徵求各方意見,將懲戒的範圍更為具體化,如教師在何種情況下可以進行何種程度的懲戒,最好能列舉具體事例,讓教師一目瞭然。以此保證在實施懲戒時能達成學校、家庭與社會三方共識且師生都認可。使得教育者在懲戒時無後顧之憂,而被懲戒者也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並對之負責。

最有效的教育莫過於左手蘋果,右手戒尺,戒尺在手,戒律在心。教育,既要有鼓勵與讚美,也要有懲戒,將懲戒與鼓勵結合起來。因此,教育者心中不能沒有一把戒尺——不能沒有“戒”;也不能沒有“尺”。不知各位的觀點如何呢?


成長教育那些事兒


舉個栗子,只是舉例,不要對號入座

一個心術不正的男老師,利用女學生對於戒尺懲罰的恐懼.......(極端案例可以參考多次曝光的,男教師性侵事件)

一個對於學生家長心懷嫉妒的女老師,利用手握戒尺的權利,隨意一點點小事就去動用合法私刑(極端案例可以參考,開法拉利被踢群事件)

今天做按摩,我的按摩師說,她有個女客戶是個老師,做按摩的時候對她說,現在有些家長有病,過年送賀卡,送花,吃不能吃,喝不能喝,她收到就扔了。並且說,那些送奢侈品和購物卡的家長孩子,她平時還會多管管,那些送花送賀卡的,她看都不想多看那些孩子。

我的意見是,什麼時候,教育隊伍真正乾淨了,再說別的。不要說那些老師是少數,聽沒聽過那句話,每個被曝光的事件背後,至少有一百件類似事情發生。

這種權利一旦放開,被少數惡劣的渣子利用了,就是會危害一大群的孩子,並且所危害的數量肯定遠遠多於同學校好老師的數量,所以,這次所長報警事件,雖然付出了代價,但是以後會給老師上個警鐘,先報警,在抓,合法。你認為體罰合理與否,和憤怒的學生家長和法律說去。


輪迴鏡CC


首先正解“戒尺”的意義!!!

(1)只有真正符合“學為人師、行為世範”標準的教育者,才“配”拿戒尺!!!

(2)而那些“偽作人師、心非人師”,自己都教不好自己的人渣,沒有資格“教育別人”!!!

(3)“戒尺”也是規範懵懂無知學生孩子們必須“尊師重道”的嚴格標準。

(4)無論是教育者的老師,還是受教育的學生孩子們,都必須請謹記:恪盡職守地遵守“戒尺”的上限和下限標準!任何人不得逾越!!!

(5)所以,“戒尺”是標準!決不是“刑具”!!!


丁香88577228


1、從一流高校層面來看,清華北大每年招生名額是有限的,招到那些從小就像周恩來總理,茅以升之類自覺,吃苦,上進的學生好呢?還是招些個用戒尺逼出來的學生好呢。

2、從老師層面來看,一方面老師受到來自學校的壓力,多是為了成績,有幾個是真的愛孩子?另一方面,老師們難免有不順心處,還有部分老師戾氣重,不能完全避免發洩的現象發生。這樣的懲戒,讓學生感受到的更多是愛而上進,還是怕而憎恨。

3、從學生健康方面講,打臉打頭的老師很多很多的,一不知道學生體質是否特殊,二不知道學生抗打能力如何?就算知道,還有個對犯頭的風險,萬一打壞了,毀壞的豈止孩子的一生,還有一個家庭和它的未來。

這也是過去國家為什麼嚴禁體罰的原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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