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什麼程度必須離婚?

不談戀愛好多年


一對戀人既然經歷了千辛萬苦走在一起,自然不會輕易選擇離婚。我想大部分的人結婚,一定是找到了一個真正的愛人,才會心甘情願的走入婚姻吧?可是世事難料,有一部分人的婚姻最後都走到了盡頭,令人唏噓不已。


那麼,到底是什麼原因導致一對夫妻非離婚不可呢?個人認為,大致有以下幾種情況:

第一,出軌。對於有感情潔癖的人而言,夫妻任一方出軌,或者是雙方各自出軌,對很多人來說都是無法接受的。

就像小鄧他的工作常年需要出差,所以他的老婆經常一個人在家。有一次他出差提前回來,一打開門,他卻撞見了老婆和一個陌生的男子衣衫不整,赤誠相對。面對如此狼狽不堪的場景,小鄧知道他的婚姻走到了盡頭。就算妻子苦苦哭訴著“沒有下次”時,他怒而提出了離婚。

第二,性格不合。年輕人在熱戀的時候被荷爾蒙衝昏了頭腦,匆匆忙忙一頭扎進了婚姻。可當他們清醒過來之後,卻已經被生活的柴米油鹽所淹沒,沒有了往日的熱情。

這一類的年輕情侶一般性格鮮明,敢愛敢恨,甚至一言不合就開始吵架,甚至是打架。長此以往,必定會走向離婚。




第三,家暴。

家暴是婚姻生活的大忌。家暴沒有一次,只有無數次。當你往日溫柔的情侶舉起TA的雙手打你的時候,你們夫妻的情分已經不在了。

家暴具體表現為肢體暴力,言語暴力,冷暴力等。

肢體暴力常見於丈夫對妻子,例如電視劇《不要對陌生人說話》中的男主角,他的疑心病特別重,簡直就是他妻子的噩夢。如果你不幸遭遇了這種類似的家庭暴力,請及時拿起法律的武器保護自己,不要再奢望對方會改變。

言語暴力和冷暴力普遍存在於基礎較薄弱的夫妻生活。他們有可能是因為父母的催促而結婚,他們有可能是因為年紀大了而匆匆相親結婚,他們也有可能是因為“合適”而結婚......總而言之,這一類人結婚都不是因為愛情。

既然感情基礎比較薄弱,如果再遇上脾氣火爆的人,很容易會因此點燃離婚的導火線。有時候生活上發生點小矛盾,他們無法很積極尋找解決的辦法,而是對對方實施冷暴力,甚至是用言語暴力對對方冷嘲熱諷。久而久之,這一類的婚姻也是岌岌可危。



第四種,長期分居。

很多夫妻迫於生活的無奈,無法在一起工作和居住,可能會變成“週末夫妻”或者長期分居。最突出的例子莫過於“臨時夫妻”。

有一些農民工為了來城裡上班,長期和老家的妻兒分離。這些常年在外的人因為種種原因,和一起工作的人互相組成了“臨時夫妻”,過年過節相安無事,各回各家。這種情況,在某些地方更成為了一種彼此心照不宣的現實。


其實,這也是一種變相的出軌。只要是出軌,TA必將面臨著道德上的譴責。但是紙包不住火,有些人知道了自己的另一半和別人相好了,自然會不甘心憤而離婚。

還是那句話,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吧!兩個人能走到一起不容易,如果可以,千萬別輕易離婚。

圖片來自網絡我是專注於情感話題的情感原創作者,海豚的窗戶。歡迎關注,遇見更多精彩。

海豚的窗戶


我做為一名已婚女性,在我看來有三點,必須離婚,我來闡述一下我的觀點:

第一:出軌,這是不管男方還是女方都很難忍受的事,但在這裡我也申明一點,有時候對方的出軌也是有原因的,比如男方長期對自己的老婆不好,不關心,又經常兇自己的老婆,也從不給自己老婆買禮物,在性生活上也是草草了事,久而久之,女方就會覺得我嫁給了你,是想自己過得幸福,但你從不把我當回事,難道娶我回家就是給你傳宗接代,洗衣做飯帶孩子?把我當保姆了嗎?女人是屬於感性的動物,需要溫暖需要愛,你既然這樣對我,但為了孩子又不能離婚,我只好去外面尋找溫暖,試問各位:這樣的出軌能全怪我頭上嗎?反之,如果對你很好,寒虛問暖,你還出軌的話,這樣的婚姻必須的離。



第二:家暴,長期對自己老婆進行家暴的,根本就不能原諒,要拿起法律的武器保護好自己,然後越早離開越好,這樣的男人就不配當個男人,說不好聽,就是畜生!


第三:愛賭成性,對家裡不聞不問,這樣的男人也基本上沒有救了,賭本來就是一個很害的東西,況且還是愛賭成性,多少家庭因為賭而妻離子散,家破人亡。

以上三點原因是我認為非離不可,不然這輩子就毀掉了,歡迎大家進行互動,評論,批評指正。


幸福帶來的快樂


夫妻能組成一個家庭真的挺不容易,可當婚姻有了這幾個問題,再相處下去確實挺難的


1、互相之間已經沒有了信任

夫妻之間最重要的就是信任,當雙方的信任不夠了,那麼兩個人之間的愛情也真的快要結束了


2、冷戰,吵架,甚至分房睡

夫妻吵架都是難免的,一般都是床頭吵架床尾和的,如果一吵架就開始冷戰,就開始分房睡,這是夫妻最大的忌諱,長此下去,兩個人必然會分手


3、夫妻之間,有一方出軌了

夫妻之間,如果有一方出軌了,那說明他的愛已經分散了,他開始找各種藉口晚回家,婚姻之中最不能忍受的就是婚外情的存在

希望每個人都能珍惜自己的婚姻


愛的腳印


很多夫妻都在堅持,湊活著過,熬日子。

有些為了名聲,有些為了曾經的愛,還有些則是害怕老人擔心,當然更多的是為了孩子。

那麼夫妻關係到了什麼地步必須離婚,或者說離婚對大家都有好處?

1:無話可說。

除了一些必要的與孩子有關的事情,其他一概無話可說,一個月難得說上幾句話,關於個人的事情,關於情感的事情,關於婚姻的維繫,統統沒有話說,比陌路人還陌路人,最熟悉的陌生人,這類婚姻無需堅持,早點離婚對大家都好。

2:長期分居。

長期分居,感情早就破裂,想要通過雙方冷靜下來處理,結果一拖再拖,形成了一種習慣,兩人突然覺得各顧各的生活也挺好,充分的說明一點,那就是沒有對方比有對方活的更加滋潤。與其兩個人拿著證,卻分居,不如早點離婚各自尋找幸福。

3:經常家暴。

這類婚姻早離早好,家暴有一次就會有多次,不管如何取得原諒,最後還是會習慣性的家暴,通常會家暴的人,都是想要通過家暴的方式找到自己的存在感,優越感。人格有缺陷,情感有障礙,甚至有精神分裂,請求原諒之時,愛的不得了,打起人來又狠的不得了,早點離了吧,對雙方都有好處,也許經歷過一次離婚,使得家暴者痛改前非。

4:多次背叛與出軌。

一次也許是意外,兩次絕對不是意外了,一次也許很多人會選擇原諒,兩次以上,基本沒得救了。很多人告訴我說,出軌只有零次與千百次,我說不一定,很多時候,出軌是被迫,比如下藥,被酒灌醉了,但是還有第二次,那就不值得原諒,因為自己不懂得保護自己,接下去還會有三次四次甚至N次,誰能受得了?這需要多麼強大的內心啊。原諒一次出軌的人,已經擁有非常強大的內心,已經打掉牙往肚裡吞,每天強忍痛苦,何況要原諒對方多次,還不如早點離婚的好,對大家都有好處。

總結:夫妻之間如果還有愛,所有的事情都是可以溝通,協商解決的。婚姻需要共同經營,而不是剃頭的挑子一頭熱。即便如上所說的幾種關係,只要肯改,有愛,願意溝通與交流,還是有希望的。最主要還是有愛,沒有愛了,啥事都幹得出來,不會為對方考慮,傷害對方都覺得理所當然。


盧家芊尋


夫妻什麼程度必須離婚?作為一個婚齡二十年的過來人,我來總結一下:

1.感情淡漠,行同路人。

感情是維繫夫妻關係的紐帶,如果夫妻雙方毫無感情可言,既沒有噓寒問暖,也沒有互相關心,雙方眼裡心上都沒有了彼此,還是好聚好散,各自尋找幸福的好。

2.怒目而視,拔刀相向。

不管是對配偶還是對孩子,不管是“以愛為名”還是有什麼強硬的理由,家暴都不能容忍。家暴,說明這個人性格有缺陷,情緒不能自控,跟這樣的人在一起生活,別說對孩子成長不利,甚至連生命安全都會受到損害,一旦家暴,必須離婚。

3.不良嗜好、屢教不改。

黃、堵、毒,能沾染上這些不良嗜好的,都是自制力薄弱的人,人在江湖身不由己,生活事業壓力大,遇到一點挫折就去尋求安慰。一旦沾染上黃賭毒,就像跳進萬劫不復的魔坑,難以自拔。屢教仍然不改,那麼果斷離婚是保護自己和孩子的唯一出路。

4.出軌。

彼此忠誠是愛情婚姻的保障,不論是精神出軌還是肉體走私,都是不能容忍的,選擇將就,心裡卻很難真正原諒,不如當斷則斷,放下過去,放了對方,也保全了自己。

5.三觀嚴重不和。

兩個“好人”過不下去,多數是這個類型。上至買房賣地,下至養育兒女,什麼事都不能看法一致,方法統一,必定會鬧的雞犬不寧,心累神傷。夫妻在一起磨合幾年,仍不能互相“改造”成功,仍然不能達成“共識”,就趁早離婚吧。

6.無性婚姻。

俗話說“床頭吵架床尾和”,這就是說性生活的重要性,性是夫妻生活的粘合劑、潤滑油,能使夫妻更親密,感情更牢固。身體正常的夫妻,沒有魚水之歡是不正常的,也是不人道的。配偶口口聲聲說愛你,卻不跟你行周公之禮,“愛”要大打折扣的。

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兩個人相愛不容易,相守更難。一旦出現以上情況之一,恐怕婚姻就很難維繫了,要是連中三招,就趁早離婚吧。

對此問題你有什麼不同的見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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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書共讀


程度?這個真沒法說。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底線。有的是出軌,有的是暴力,有的是無話可說。每對夫妻的情況都不一樣。

我身邊的一個例子。老公出軌,本來也沒打算離婚,孩子9歲,但是女方最後提出了離婚。因為女方和老公冷戰期間,女方回了孃家,等她抽空回家的時候,在陽臺發現了女士內衣。女方說:如果不是老公把小三領回家,她是打死都不會的。現在這個情況,必須得離!

另外一個事,女方就是受不了男方暴力。一次比一次嚴重。兩個人還沒有孩子。上一次打架,男方就讓女方穿個內褲,女方在地上躺著被揍。當天下午,兩個人就去離婚了。後來婆婆來了,女方對婆婆說:媽,你也有姑娘,你看你姑娘這樣捱揍,你什麼心情?

幸福的家庭總是相似,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同。

誰都希望婚姻幸福,但是命運總會打破我們對生活的嚮往。

婚姻是兩個人共同努力的結果,如果真的不能繼續,那就選擇放手。放了對方,放了自己。

還是希望大家婚姻美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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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個幸福的人,也希望把幸福帶給你們!


鈴鐺營


沒有這一說法!

夫妻生活在於兩個人的經營,只要兩個人不離婚,無論到達何種情況都還是夫妻。並沒有規定夫妻關係惡化到何種程度就必須離婚,無論夫妻關係如何不好?只要雙方不提出離婚,夫妻關係仍然可以繼續。

如果說夫妻關係不好,一方提出離婚的,那麼法院可以根據兩個人感情是否確已破裂為依據判決夫妻離婚。



那麼夫妻感情到達何種程度,是感情確已破裂呢?這裡最高人民法院都有司法解釋。簡要的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從而判決准予離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法重情深


如果夫妻之間,到了徹底失去感情的程度,那婚姻事實上已經死亡。

有哪些方面導致感情的決絕?身邊案例告訴我七個大字,“孝忠性冷暴賭毒”。



忠,是指對感情的不忠,大多數人是零容忍的。

性,性生活長期不和諧,或者性冷淡,或長期分居,守活寡。

冷,冷戰,冷對抗,冷冰冰,視而不見,各不相讓,長期的冷暴力,零度以下的婚姻。

暴,熱戰,家庭瑣事,動輒怒目圓睜,拳腳相加,刀槍相向,惡語相傷。有的對孩子施暴。傷身更傷心,共同把婚姻推向深淵。

賭,一切財產要歸賭,一切為了賭,兩耳不聞家中事,兩眼不見家中人。

毒,飄飄欲仙,神魂顛倒,一個癮君子,足以毀掉一個婚姻了。

最後,我想重點說說第一個字,“孝”。因孝壞婚者恐不多。我身邊有此一例。

他早年喪父,母親含辛茹苦把他們兄妹三人帶大,他十分孝敬母親。婚前他對妻子只提了一個要求,要共同孝敬母親。

他事業有成,夫妻關係尚好。但婆媳關係始終讓他頭疼,真是怕什麼來什麼。

那年他母親得了大病,平時都是兩個妹妹去醫院服侍,他妻子從未去過醫院看望,理由是要照顧孩子。

有一天,兩個妹妹單位都走不開,他自己也要出差,他只好去與妻子商量,請求去醫院照顧兩個小時,但遭到了拒絕。

夫妻關係越來越差了。母親不久便醫治無效。母親臨終前要他好好過日子。在辦完喪事之後,他與妻子走進了民政局。



他說,百善孝為先,她已踐踏了他的婚姻底線,他無法與一個,嚴重缺失孝心的人一起生活,他傷害了他們母子兩個人的感情。我十分理解他的想法和做法。

戀愛期間的山盟海誓,婚禮上的執子之手與子偕老,隨著生活煩惱,隨風而去。

願天下有情人終成眷屬,願天下無情人好了好散


智叔答理


看到離婚不自覺的點進來了。今天接到朋友的電話,她在民政局等他老公等了一天終於等到了離婚,解脫了。
作為她的朋友一路看她痛苦的走來,很心疼她,誰心都不是鐵石心腸,都不是因為一件事導致離婚。她老公就是渣男,離過一次婚,我朋友比他小7歲,家庭條件很好,她老公從一開始就是看中了她的家世,朋友年輕覺得他成熟,社會上混得開,就愛的死心塌地,三個月就因為懷孕結婚了,女方家裡買房買車,女方的陪嫁錢都被男人收著,後來孩子出生了,孩子滿月的人禮全部被他拿走,女方名下信用卡兩張共20萬全部刷爆,出軌(被我朋友抓到開房),弄到別的女人懷孕.很多很多事情。她今天鼓起勇氣離婚了,因為想明白了,不愛了,一個女人不愛你了,你就沒有資格再揮霍她的愛了


小小小小隨心


老人常說“寧拆十座廟,不悔一門親”,可見婚姻對於一個人的重要,但是有些情況,夫妻真的不能在一起生活了。

1.家暴

有些人有變態的心理,通過家暴的方式來發洩自己的情緒,給另一方帶來了身體上和精神上的巨大傷害,如果不能改,那麼只能通過離婚來解決這種痛苦。



2.冷暴力

讓人最痛苦的莫過於無視你的存在,特別是夫妻之間,冷暴力是一種最痛苦的折磨,極有可能會導致另一方的抑鬱,這樣的婚姻我覺得沒有必要不離不棄,還是各自尋找自己的幸福更好。


3.出軌

如果婚姻中一方出軌,說明人品極差,很沒有責任感,而且心已不歸家庭所屬,與其委屈的湊合,不不如干脆的放手,這也是對自己的解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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