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立面臨破產重組 劉立榮:賭博只輸了十幾億

金立核心供應商代表今日座談溝通破產重組

劉立榮賭光金立 簽字離場

金立董事長劉立榮終於露面。日前他在香港接受媒體採訪時確認,自己在賭場上輸掉了十多億元,其中不乏“借用”公司的錢。目前,金立已經進入重組前的溝通階段,今天將迎來核心供應商代表座談。多家線下手機銷售渠道對北京青年報記者表示,目前金立手機仍有供貨,消費者偶有購買,售後服務照常;不過京東自營目前已無金立手機銷售。

金立今天迎核心供應商代表座談

金立是否可以順利實施破產重組,尚在溝通階段,需要幾百家供應商、金融債權人的共同意見,才可以確定最終方案。

金立方面負責人對北青報記者表示,金立的破產重組正在溝通階段,今天將迎來核心供應商代表的座談;雖然今天只有核心供應商參加座談,但所有供應商的意見都會被尊重。

此外,還有金融債權人的意見,也在溝通收集中。對於何時能有破產重組的具體進展的問題,金立方面表示:“這要看這個意見收回的時效,還處於抓緊推動階段。”

破產重組,是指當企業資不抵債時,管理層可以向法院申請破產重組。法律允許由同一個企業的管理層向債權人提出一個重組方案,延期歸還債務,停止發放股息。劉立榮近日在接受證券日報採訪時表示,目前金立大概有170億元左右的債務,其中銀行債權人債務約100億元,上游供應商約50億元,廣告供應商約20億元。根據德勤出具的報告,金立旗下微眾銀行股權、南粵銀行股權、金立大廈、金立工業園還有一些其他房產和對外投資股權等資產價值100億元,這些還沒有計算一些應收賬款以及金立的無形資產繼續運作。金立可以用3到5年的時間運營資產升值,來100%的償還債權人的債務。

北青報記者瞭解到,在破產重組前,需要所有債權人進行投票,確定是否同意破產重組。重組指標包括金額比、債權人數量比等,達到一定比例才可以順利推進破產重組。

金立手機依舊在售購買者仍有

在東四環的一家通訊商城內,北青報記者看到了依舊在售的金立手機,店員表示,金立手機一直在賣,破產重組的事情他也聽說了,但目前還沒有什麼影響。“金立重組對售後沒有影響,我們的手機都是全國聯保,就算重組也會有人接手售後的”,店員表示。

店員還說,購買金立手機的人也陸陸續續一直有,主要買M7系列手機的比較多。這款手機一年前發佈,當時定價2499元,現在一般1499元即可買到。

在天貓上,還有多家“金立手機專門店”,僅銷售金立品牌手機。客服表示,目前一個月有幾百臺的銷量,金立現在還沒倒閉,產品和售後不受影響。一家店鋪的客服在被問及是否會轉換品牌時表示,“不會,因為相信金立會好起來。”

另外,目前京東自營商品中已經搜索不到金立品牌手機。京東第三方商家仍有金立手機在售。

20家供應商向法院提交破產重組申請

2018年11月20日,近20家金立供應商向深圳中院提交了對金立破產重組的申請。如果中途有投資人願意重整,則案件可以轉為破產重整,如果失敗則繼續清算。

11月,由於賭博傳聞失去供應商信任,董事會要求劉立榮放棄董事會的職務。目前,劉立榮已經簽字離開董事會。對於最近金立到底經歷了什麼,他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 “從2018年初開始引入戰略投資者,大概接觸了6家意向公司,但是到8月份基本放棄了希望。並沒有因為我要保住控制權錯失戰投機會的情況,事實上,現在回想起來,其實每一次都是抱著一種理想。這麼大的債務、這麼多的官司,在國內當前的經濟形勢下,100多億的負債誰會願意來接呢?到後面轉變思路就是推進破產重整,一開始擔心銀行機構不同意,但是在11月23號金融債權人會議上,所有銀行都支持了破產重整方案。”

他還表示,金立近年來一直在以每個月1到2億元的速度虧損,“到今天這個局面,本質上是因為金立手機多年都在虧損。在功能機時代金立盈利能力是比較好的,2007年利潤有5個多億,到2011年利潤在3億到5億之間,其實這個時候規模其實並不大。反而後面轉型做智能手機,從2013年開始以來就一直在虧損,費用大,產出不大,持續負現金流,一直在通過銀行輸血。”劉立榮說,在2013年到2015年,金立平均起來每個月虧損不低於1個億,到2016年和2017年每個月虧損不低於2個億。”

劉立榮稱賭博只虧了十幾億

前不久,一篇關於金立的文章中提到,接近金立股東的人士表示,“董事長劉立榮在賭博上輸了超過100億,挪用公款的數目可能在60億左右,不排除有人設局”。

給人溫文爾雅、家庭溫馨形象的劉立榮真的是因賭博而讓金立倒塌的人嗎?劉立榮在接受媒體採訪時承認自己曾去了塞班賭博,並對此表示懊悔,“賭這個東西真的不能沾,一失足成千古恨。不光是在於涉及多少錢,它會對你的品行定性,讓一個人人格破產。”

他表示,自己沒有輸掉100億,而是“十幾億”。事實上,在當地法律允許的情況下賭博,並不違法;不過,這些錢是否存在挪用公司資金的情況,就另當別論。對此,劉立榮表示有“借用”公司資金的行為,“我創辦金立16年,在公司一直是絕對的權威,我個人沒有其他收入,難免在生活上有些公私不分,借用公司資金的行為。”那麼到底是多少,是借用還是挪用,只有法律可以給出公正的裁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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