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的朝聖》這本書對你最大的觸動是什麼?

簡如玉


讓我觸動最大的應該是莫琳對哈羅德愛。一開始我以為哈羅德和奎妮之間會有一個浪漫的故事,所以一直覺得有點揪心。雖然佩服哈羅德勇氣,羨慕他能說走就走,但這一切都源於他有個莫琳這樣的妻子。


莫琳和哈羅德因為兒子戴維的離世,有越來越深的隔閡,甚至就像兩個最熟悉的陌生人,而這一切最主要的原因是哈羅德性格問題,儘管這跟他小時候的遭遇有關,但作為父親顯然他是不合格。作為妻子,莫琳也應該承擔一些責任,但她已經做得足夠好了。他們分房睡,但莫琳仍然會照顧好哈羅德。收到奎妮的信,哈羅德表現的過分關注,而顯然莫琳吃醋了,越是表現的不在乎,心裡越是在乎。哈羅德給奎妮寄回信,莫琳有點擔心,確認他寄完信就會回來,但最後哈羅德還是一聲不響開始了一個人的徒步。


不得不說哈羅德這個決定有點自私,開始的太突然。莫琳不相信哈羅德步行到貝克裡,與其說不相信,倒不如說她不捨得,擔心哈羅德年級太大,步行這麼遠會對他有傷害。莫琳內心充滿了矛盾,卻也不曾開口讓哈羅德回家,唯一一次讓他回家,也是親自開車去尋哈羅德,而得知哈羅德不願意,莫琳也沒有強求。


但是,當哈羅德快要放棄的時候,又是莫琳鼓勵他,“逼”他堅持走完最後的路。莫琳有著小女人的心思,也有大女人的胸懷。哈羅德完成朝聖離不開莫琳的支持,在我看來哈羅德的不告而別也是一種逃避,而莫琳不僅幫助哈羅德完成夢想,最後也挽回了他們的愛情。


以上僅是我的一些小想法,更多內容可以看我關於《一個人的朝聖》的書評。


奔吶個奔


前幾天看完的,開始陸陸續續的看了一些,感覺吸引力不是很大,直到他擺脫身體的疾病,開始真正的上路時,這本書就展開了魔性一般,深深地吸引著我!

哈羅德,本書主人公,童年父母離異,跟著父親的他,遭到父親的各種嫌棄,然後性格自卑,長大和莫林結婚,來到一家釀酒廠上班,與奎尼一起上班,奎尼是一個會計(也是患了癌症的)。與莫林育有一子,在兒子小時候去海邊玩的時候,兒子溺水了,哈羅德卻恐懼著,最終一位路人救起了兒子。而哈羅德也因此愧疚一生,無時無刻不在想,如果當時不恐懼,沒有去解鞋帶,而是衝去救兒子,也許後面兒子和他就能和睦相處了。因為兒子的事情,他自卑的心爆發了,把廠長的心愛的玩意砸爛了,卻讓奎尼背鍋了,奎尼因此而離職了。哈羅德之後就以酒度日,莫林也早早就和他分房而睡。

哈羅德的一生是失敗的,是卑微的,是苦難的,幼時經歷父母離異,父親帶各種阿姨回家。晚年喪子,白髮人送黑髮人。有一個很好的朋友也因他而離職。妻子也因他的自暴自棄而分房而睡,早已無夫妻感情。

但是他因為奎尼的一封信,而展開的自我救贖,也讓人敬畏,六十幾歲的人,徒步走過500英里,放在現在年輕人都未必能夠走完。在這段旅程中,他回想起了一生,也收穫了一生,終於找到生活的意義,也找到朝聖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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