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案」巧用電子底賬揭穿虛開“花賬”

「稅案」巧用電子底賬揭穿虛開“花賬”

電子底賬顯示,同一份發票,開票企業電子清單中貨品為手機,但Y公司已抵扣發票的紙質清單貨品卻均為汽車配件,是財務人員開票疏忽,還是上下游企業間另有隱情?檢查人員會同警方千里追蹤,最終揭穿了上下游勾結變票虛開的“花賬”。

「税案」巧用电子底账揭穿虚开“花账”

鍾瑞瑩 作

最近,湖南省永州市冷水灘區稅務機關根據電子底賬系統顯示的疑點信息,對永州Y汽車零部件公司實施核查,確認該公司2015年~2017年期間,通過接受虛開發票和貨品清單造假的方式,虛抵增值稅進項稅款769.6萬元。稅務機關依法對該企業作出追徵稅款769.6萬元,加收滯納金158萬元的處理決定,目前案件已移交司法機關審理。

01

清單異常的進項發票

永州Y汽車零部件公司成立於2006年11月,企業類型為私營有限責任公司,一般納稅人,主要經營汽車沙發配件。

2018年3月,冷水灘區稅務人員通過電子底賬系統對轄區管戶數據核查時發現,Y汽車零部件公司一張增值稅進項發票上貨物名稱欄只寫了“詳見銷貨清單”,點擊電子清單後,顯示的信息卻是各種品牌型號的手機。

一家經營汽車配件的企業進項發票的貨品為何是手機?稅務人員隨即調閱了企業的紙質發票及清單,發現紙質發票貨物清單上列出貨品卻是汽車沙發配件,與電子底賬上的貨品清單內容迥異。

稅務人員採集了同一家上游企業給該企業開具的幾十張發票的紙質貨品清單信息,與這些發票的電子底賬中清單信息進行比對,發現了相同的情況。

稅務人員對電子底賬系統中該公司的進項發票信息進行歸類分析後發現,具有上述異常情況的發票數量為數不少,2015年~2017年期間,Y汽車零部件公司共取得478張專用發票,發票上貨物名稱欄註明“詳見銷貨清單”,但電子底賬系統中貨物清單上貨物品名卻為三星、華為、蘋果等品牌的手機,共涉及金額4529.1萬元,而這些發票的開具方主要是:河南H電子科技有限公司、鄭州A電氣銷售有限公司和鄭州W電氣設備銷售有限公司。

從該公司對外開具的增值稅發票內容看,企業主要銷售汽車沙發配件,銷售對象主要集中在湖南、安徽等地區,其開出發票的銷貨清單顯示,企業所銷貨物主要為獨立座框總成、摺疊座靠背骨架焊接總成和大座靠鎖總成等汽車沙發配件。

企業進銷貨品不一致,並且明顯不存在生產相關性,稅務人員認為,該公司具有虛開發票、虛抵進項偷逃稅款嫌疑,於是將企業信息迅速移交稽查部門。

02

撲朔迷離的採購業務

接到稅源管理部門線索後,冷水灘區稅務機關迅速成立由主要領導任組長的專案組對企業立案調查。

專案組約談了Y汽車零部件公司實際經營人朱某和公司財務人員,核實企業與河南3家上游企業的交易情況。朱某在約談中稱,公司與河南H電子科技公司、鄭州A電氣銷售公司和鄭州W電氣設備銷售公司的購銷交易無問題,並向辦案人員展示了記有配件名稱的採購發票紙質清單。

辦案人員現場檢查了其出示的紙質清單,發現清單有不少疑點:一些清單開具日期與發票開具日期不匹配;個別清單號碼與發票號碼不匹配;2015年與2017年的部分清單,貨物內容、單價都雷同,並不符合企業經營常規。

辦案人員向朱某說明了河南3家上游企業電子底賬系統裡的開票產品品目,與企業紙質清單貨物品目存在明顯差異的情況,並就購銷貨物差別等問題要求朱某作出解釋。對此,朱某稱所有采購業務都是由企業業務員經手,交易的具體情況他並不瞭解,表示自己要回企業瞭解一下具體情況,再向專案組說明。

專案組隨後通過國家稅務總局大數據平臺,查詢了該公司上游3家河南開票公司的經營及增值稅專用發票開具情況,確認3家公司經營的均是手機產品,並且這些企業對外開具的所有增值稅專用發票貨品名稱也都是手機。

專案組對永州Y汽車零部件公司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及銷貨清單進行彙總核對後,確認該公司2015年~2017年共從鄭州A電氣銷售公司取得電子清單為手機,但紙質清單為沙發配件的疑點專用發票共379張,涉及稅額607.3萬元;2017年共從河南H電子科技公司取得電子清單為手機,紙質清單為沙發配件的疑點發票66張涉及稅額108.6萬元;2015年~2017年,共從鄭州W電氣設備銷售公司取得疑點發票33張涉及稅額53.7萬元。

專案組再次約談朱某,但朱某向辦案人員表示,負責這些採購業務的企業人員已離職失去聯繫,他不瞭解具體業務情況,並堅稱企業合法經營,採購交易不存在問題。

因該案涉稅金額較大,為查實、查透相關情況並取得翔實證據,冷水灘區稅務機關按規定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

03

利令智昏的違法行為

冷水灘區公安局接到稅務機關案件信息後,抽調人員與稅務機關成立聯合專案組,並決定分兩組對案件實施調查:一組人員前往Y汽車零部件公司上游3家開票企業所在地河南鄭州進行外圍調查,走訪當地主管工商、稅務機關,確認3家公司的經營品目;另一組人員前往銀行調取Y汽車零部件公司對公賬戶及朱某等企業人員銀行流水信息,核查資金流轉情況。

很快,前往河南的外調小組有了迴音。經實地核實,3家上游開票企業經營的產品都是手機,其開具給Y汽車零部件公司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銷貨清單上貨物名稱均為手機無誤,其開具的電子貨品清單與Y汽車零部件公司收到並抵扣的紙質清單品名信息明顯不符,Y汽車零部件公司和3家上游企業存在重大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嫌疑。

隨後,專案組人員對Y汽車零部件公司、朱某和其妻子等人的銀行流水數據進行了認真分析,發現Y汽車零部件公司及朱某夫婦的賬戶,與浙江一個名為陳某有的人員開設賬戶資金來往密切。專案組對照河南3戶企業發票開具日期發現一個規律:每次Y汽車零部件公司通過銀行匯款給河南H電子科技公司、鄭州A電氣銷售公司等3家公司後不久,陳某有賬戶都會有資金匯入朱某夫婦賬戶,並且這些資金的數額均比Y汽車零部件公司匯出金額減少了約10%左右。

各項證據表明,陳某有是涉案重大嫌疑人員。在當地警方協助下,專案組在浙江溫州傳訊了陳某有,面對辦案人員出示的證據,陳某有承認了其介紹朱某從河南企業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並從中獲取中介費用的違法事實。同時,陳某有供述稱,河南H電子科技公司等3家企業實際控制人均為其同鄉陳某中,陳某中現已因病去世,3家企業由其女兒陳某程接手管理。

專案組隨即奔赴河南鄭州傳訊了陳某程,陳某程在訊問中供述:在其父陳某中經營公司過程中,曾多次為Y汽車零部件公司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陳某程供述稱,陳某中在生病住院時曾對她“面授機宜”:收到Y汽車零部件公司匯款後,按陳某有要求為Y汽車零部件公司開具發票和偽造的沙發配件銷貨清單,扣除手續費後將發票寄給陳某有,並通過中間人陳某有,完成發票交付和資金迴流。河南H電子科技公司等3家公司與Y汽車零部件公司並無實際貨物交易。

專案組隨後在陳某程住處及鄭州W電氣設備公司,查獲了33份鄭州W電氣設備公司向Y汽車零部件公司開票的發票存根聯,以及虛假銷貨清單。現場清單等證據資料顯示:同一份發票對應有兩張貨品清單:一張貨品清單貨物名稱是手機,另一張上貨品名稱則為汽車沙發配件。至此,專案組完成了資金流轉、票據交接、貨品清單造假等違法活動的取證工作。

面對專案組出示的翔實證據,朱某無可辯駁,最終承認了違法事實。原來,Y汽車零部件公司從邵陽等地低價購進汽車沙發零部件,但售貨方不提供進項發票。為逃避納稅,朱某與網絡認識的中間人陳某有聯絡,在陳某有介紹下,通過支付手續費的方式,從河南H電子科技公司、鄭州W電氣設備公司等3家企業虛開了478份發票虛抵進項,逃避繳納稅款769.6萬元。

針對企業違法行為,永州市冷水灘區稅務機關依法追徵了稅款和滯納金。目前,朱某、陳某有、陳某程已被檢察機關批捕,案件已移交司法機關審理。

李黎明 曾林君 本報記者 肖江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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