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職了,老闆說沒交接好不給工資,合法嗎?

瓶子裡的女人


不合法,但如果真沒交接好,卻合理!

職場上,每到年末都是辭職的高峰期。

這個時候,辭職者都會因為厭倦了原有的工作,或是因為對原有工作收入的不滿而選擇離職。可是,離職跟入職一樣,也需要儀式感,需要認真對待,不然影響的就是自己的前途,毀掉的就是自己的職場形象。

離職前,一定要按照規定提前申請,以便讓單位做好相應的準備和人員安排。如不是特殊情況或意外變故,切忌突然辭職,給單位造成被動,進而影響了單位的整體工作。這樣做,不但對單位無益,對自己也很不負責任。畢竟這是職場人最忌諱的事情。

離職沒批准之前,一定要繼續做好本職工作,不能夠因為自己就要離職而對工作心不在焉,或者不負責任地敷衍。要知道,你做的每一份工作,都會留有你的印記,彰顯你的個人形象和素質,並進而影響你在職場上的聲譽。

離職時,要認認真真地做好交接,把需要注意的事項都一五一十地交代好,讓後來的人能夠很快就理清你的工作進度和工作內容,並順利接手你的工作。這是信譽,更是誠信,尤其要認真對待。切忌發生不認真對待,交接工作半遮半掩的情況,那既是對工作的不負責任,也是對自己的不負責任。

所以,如果沒交接好就離職,老闆不給工資就是違法,但卻合理。如果交接好了,而老闆故意為難你,你當然可以為自己維權,去勞動監察部門反映,爭取他們的幫助。


老春開聊


不合法。你辭職是過完年以後的事情了。

這就給大家提個醒,關係好還這麼坑,很明顯的想不給你。

你就不應該答應他年後交接。

直接寫書面的材料,書面辭職,遞交後1個月就離職。

剩下的工資,可以保留聊天記錄,蒐集工作打卡記錄工資條等證據。

向勞動部門申請仲裁。免費的。

像這種老闆說其他機構都這樣,就是為自己找理由。

就是想讓你年後繼續去上班。你當然年後可以繼續去,不過是去搜集證據。

至於交接工作,給你錢你就交接,不給錢,就直接撕破臉吧。

都這樣還認為關係不錯。

這是想直接坑你啊。


二寶職場


不合法。其實吧,大家心裡都清楚這樣做不合法,為什麼沒幾個人去仲裁呢?理由也很簡單,大家出來都是混飯吃,想等著獵頭來挖的那畢竟是少數,都是圖財的,不到一程度誰也不去告,耗時耗力!很多老闆就自以為這樣很正常了。其實真的要跟你老闆搞的話,一次就給他治過來。現在很多老闆都是打擦邊球的(其實打擦邊球都算是動腦子了)可是還是有很多老闆一直在犯教科書式的錯誤,我學人力資源的時候,老師就告訴我們,退而求其次也是打擦邊球好一點,不然真的遇到員工仲裁,連還手的理由都沒有!向你這樣不交接不給工資的,還是不交接不給離職證明的,都是腦子不夠用的。遇到一個橫的一點辦法都沒有還得乖乖賠錢,然後在網上還登記你企業信譽度不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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