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服務費?嗯,我知道的!
物業服務費包涵什麼呢?
嗯?這個?我不太清楚哎~
其實很多業主都有這樣的疑問
深入瞭解一下什麼是“物業服務費”!
物業服務費
物業費是物業產權人、使用人委託物業管理單位對居住小區內的房屋建築及其設備、公用設施、綠化、衛生、交通、治安和環境等項目進行日常維護、修繕、整治及提供其他與居民生活相關的服務所收取的費用。
物業服務成本或者物業服務支出構成 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國家各項稅收;
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應當通過專項維修資金予以列支,不得計入物業服務支出或者物業服務成本。
其次,我們再看看物業費不包括什麼?
1、一般來講,物業費不包括住宅內部設施設備維修費用,也就是業主家裡比如電燈壞了、家中電路壞了、家裡暖氣不熱、水籠頭壞了等,物業是可以不提供服務的,提供的話,對此服務可以收費。
2、物業費不包括因建築質量導致的種種問題,比如漏水、滲水、裂縫等。保修期內由開發商負責處理,出了保修期用維修基金。
3、物業費還不包括公共區域設備的大中修費用及重大部件更換費用,此費用也是維修基金解決。
4、確實如此,很多人認為交了物業費,物業就應該啥都管才對。其實物業服務僅針對公共區域,以服務公共區域的設施設備或環境,為業主的生活環境提供保障。
最後,我們再來重溫一下國家發改委和原建設部制定的《物業服務定價成本監審辦法(試行)》的相關條款:
第一條為提高政府制定物業服務收費的科學性、合理性,根據《政府制定價格成本監審辦法》、《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物業服務,是指物業服務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對房屋及配套的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管理,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環境衛生和秩序的活動。
第七條物業服務定價成本由人員費用、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日常運行和維護費用、綠化養護費用、清潔衛生費用、秩序維護費用、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辦公費用、管理費分攤、固定資產折舊以及經業主同意的其它費用組成。
第八條人員費用是指管理服務人員工資、按規定提取的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以及根據政府有關規定應當由物業服務企業繳納的住房公積金和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費用。
第九條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日常運行和維護費用是指為保障物業管理區域內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正常使用和運行、維護保養所需的費用。不包括保修期內應由建設單位履行保修責任而支出的維修費、應由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支出的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
第十條綠化養護費是指管理、養護綠化所需的綠化工具購置費、綠化用水費、補苗費、農藥化肥費等。不包括應由建設單位支付的種苗種植費和前期維護費。
第十一條清潔衛生費是指保持物業管理區域內環境衛生所需的購置工具費、消殺防疫費、化糞池清理費、管道疏通費、清潔用料費、環衛所需費用等。
第十二條秩序維護費是指維護物業管理區域秩序所需的器材裝備費、安全防範人員的人身保險費及由物業服務企業支付的服裝費等。其中器材裝備不包括共用設備中已包括的監控設備。
第十四條辦公費是指物業服務企業為維護管理區域正常的物業管理活動所需的辦公用品費、交通費、房租、水電費、取暖費、通訊費、書報費及其它費用。
第十五條管理費分攤是指物業服務企業在管理多個物業項目情況下,為保證相關的物業服務正常運轉而由各物業服務小區承擔的管理費用。
第十六條固定資產折舊是指按規定折舊方法計提的物業服務固定資產的折舊金額。物業服務固定資產指在物業服務小區內由物業服務企業擁有的、與物業服務直接相關的、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資產。
第十九條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住房公積金以及醫療保險費、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的計提基數按照核定的相應工資水平確定;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的計提比例按國家統一規定的比例確定,住房公積金和社會保險費的計提比例按當地政府規定比例確定,超過規定計提比例的不得計入定價成本。醫療保險費用應在社會保險費中列支,不得在其它項目中重複列支;其他應在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中列支的費用,也不得在相關費用項目中重複列支。
第二十一條物業服務企業將專業性較強的服務內容外包給有關專業公司的,該項服務的成本按照外包合同所確定的金額核定。
看完這些,現在是門兒清了吧
在此又一次呼籲各位業主:
請及時繳納物業費哦~
物業感謝你的配合與支持!
·END·(文章來源親鄰社區之合肥鐵靜苑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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