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前任讓你最難忘的是什麼?你現在怎麼走出來的?

期待呼倫貝爾


下著雨夾雪,我複習考研,她打工,我騎車去接她下班,門口等快一個小時了,真的凍成狗,也不見她出來,打她電話也不接,後來打通了,她說今天請假了沒上班忘跟我說了……我那時候天天去接她不是偶爾一次……她在超市打工,一個月做一次盤點,做完經常凌晨三四點,她騎車回家得40分鐘,我上鬧鐘凌晨一點半過去接她,那幾年晚上還沒那麼熱鬧,凌晨街上又黑又冷,也沒地可呆,就在超市外邊坐著,給她打電話說我到了,說她結束給我打電話,結果四點多的時候,她給我打電話說快到家了,忘了我在門口了……那時候我每個月她盤點都去接她,那時候我們談了兩年多了,畢業快見家長結婚了……

後來難受好久,天天躲著不想出門,幾個月,胖了三十多斤,弄到安眠藥想死……時間久了,也就過去了,現在寶貝閨女都8個月了,每天看著女兒就高興的不行。有些事有些人過去就過去了,咱們比自己以為的要堅強的多,年輕時候要死要活,才十幾年,我再回憶的時候連她名字我都要想想才記得起來了……瞧瞧,時間多強大!


明月出天山46


在她朋友同事介紹“這是我朋友、同學”,不單是背影或是側面,你永遠不會出現在她朋友圈之類的社交軟件裡。不說再見,只能說拜拜,從此是路人。



南寧晴空


難忘的就是比較會掩飾.讓女人感覺他離不開你,女人離婚以後好多都是在回憶,分析中度過,自己一遍一遍的把傷疤撕開,哪怕再疼,也無所顧慮了,都說離婚的女人一般都要5年過渡時期,這5年是一會開心,一會難過,經濟條件好的,這5年就真的沒虧待自己了,買衣服,做頭髮,朋友聚會,可捨得撒錢了。其實,大道理誰都明白,如果是自己想離婚的,那倒也不存在刻意去忘掉誰,如果是被動離婚的,我只想說離就離吧!男人如果想離開你,不需要問他理由,任何一種理由都是讓自己更受傷,沒有什麼難忘的,也不要想當初你為他付出的,這些都只能讓你痛苦的無法自拔,天底下沒有錯配的夫妻,哪怕你們只是走了一段路,這是你們緣份就那麼短,沒有對錯,你不要記恨他,無論是什麼原因離婚,他都不是你的老公了,當屁一樣放出去,也不要在悔恨和自責當中打發自己的日子,在往後的生活中,他和你無關,如果有孩子,自己養還是他養,這個是需要你用很多時間和精力的,所以不用刻意走出來,生活自然的讓你走出來,幸福是相似的,不幸是各有不同,我們沒有時間研究不幸,我們的時間是用來追求幸福的!


丹彤琳桐


朋友聽了你的描述,我內心也會隱隱作痛,因為,我內心同樣也會住著一個難忘的人!

最終解答:至於,一個人,最難忘一個人什麼?那無非是人!最難忘或者可以理解為,最不甘心,沒能和她走到最後!

至於怎麼忘記一個人,我想可能永遠不能忘卻了吧!(但是,時間,時間會慢慢的讓你減少對另外一個人的想念,因為慢慢的,你會有自己的老婆孩子,丈夫與孩子!)


舞動青春少年翊塵


關心一個人成本太高,須掮著熱情,擔著失望,耗上時間和精神,是件穩賠不賺的事。

愛而不得是常態!習慣就好!


紫悅很乖


他什麼都讓我難忘,撞南牆,撞得頭破血流,不強嗎?把牆拆了,選擇天意,找第一個跟我安排相親的人就結婚


bienao專心泡妞


我不會再上當了!


天使沒走


以前好時下班來主動接我, 我有時也接她,在同住時,那時真快樂。


高木東木東


最難忘的是向她表白的情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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