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學生不接受每天交5元錢的託管費,學校就讓該學生回家,合理合法嗎?

草長鶯飛246


每天5元的託管費,相比多數學屋,確實算是一個“良心價” ,然而,即便如此,託管費確實是一個很敏感、很有爭議的話題!因為並不是所有人都支持這個託管。

一、哪些家長支持學校託管?

這種託管主要是針對城市3點半放學問題而產生的解決方案,在農村小學相對比較少。無論任何,只要小學放學後,家長無時間管理輔導的,可能都願意花錢去託管,如果能在學校花更少的錢找更專業的老師來託管,當然是一件好事,值得支持。

二、學校託管真的能夠做到家長自願嗎?

這是託管中最重要的一個問題。因為肯定有一部分學生肯定不需要託管,這部分學生按理說是可以回家,不需要託管,自然也不需要交這部分費用。但是,教育一旦和利益掛鉤,就有了銅臭味!誰能保證學校或老師不會強制或者半強制讓所有孩子都去託管?託管1個人和託管50個人,無論是老師的加班費還是學校的提成,肯定都是不一樣的,在利益的驅使下,很難保證這個政策能讓所有人滿意。

現在,教育部並沒有明文提倡或者禁止學校進行有償的課外託管,但是一些地方教育廳已經頒發了相關的文件《省教育廳省物價局關於開展小學生課後在校託管服務的指導意見》,也就是說這些地方的課外託管收費不違法,既然不違法,本著自願的原則,既然題主不接受每天5元的託管費,那麼孩子自然也就不能享受收費的課外託管了,所以讓孩子回家是合理的,只要不是學校強制孩子參加,就沒有問題。

希望能夠給你提供幫助,我是“贏在高三”,致力於教育和教學工作,歡迎關注!


贏在高三


首先,非常不合理,自己接回家,這點錢就想託管!

其次,託管是自願原則吧!不想託管,放學直接回家就行,學校不會收費的。

第三,家長認為5元不合理的話,建議學校取消託管。門口的託管班肯定更便宜,說不定免費。

最後,,看看網友們的此事的看法:

1 我挺你,堅絕不交,國家已經實行九年義務教育馬上就實行12年義務教育了,為啥還要交錢?你只要把可以上一年級的年紀的孩子往一年級裡一扔,九年後就會從初三出來一個理想的、健康的、漂亮的、卓越的初中生還給你了!不要花一分錢!

2 五元太低,萬一有某位學生在校託管期間發生意外,那賠款就可能達百萬了。所以學校最好是別做這種事!

3 就想問問下班了讓你免費加班你樂意嗎?還是長期的,同時還得擔莫大的風險;

4 我覺得合理,你要是家裡有人你就回家啊,家裡沒人你孩子去那你放心嗎?花錢買個放心安全,不合適嗎,況且老師下班之後又沒有義務給你看孩子!

5 去教育局投訴去,讓學校託管歇菜,然後所有老師都會感謝你的!

6 如果真有這種服務,而且只有區區五塊錢,我想是非常人性化的,但是綁定消費就顯得不合法了。就好比你在校門口賣一毛錢一根的冰棍。這件商品價格本身合理合法,但是強賣就不合法!

7 在某省會城市,一個小學曾經辦了託管,每人收費5元,自願參加。有家長去市教育局舉報,還去到市政府舉報,然後第二期就取消了學校託管,孩子們3點半就放學了。 此後,校外託管班如雨後春筍般遍地開花,最便宜的每人每月900起。 還出過一回事,某孩子沒去上託管班,每天下午在外遊蕩,某一天跑去學校對面的高樓玩,從樓頂的天井墜落。 好處呢,就是老師們不用再輪流去帶託管班了。


遊戲大咖王


不是學生不接受每天5元的託管費,而是家長不接受,如果這樣說就更妥當了。對學校辦託管這塊,是教育部規定允許學校利用課外時間辦的。至於收費這塊,每天5塊錢,一個月按22天算的話,家長需要交110元。如果家長感覺這錢交的虧,你完全可以在放學後把孩子接回家,不需要讓學校代為託管。

至於家長說學校這樣做合理合法嗎?當然合理又合法。因為學校老師按正常的工作時間,學校放學後就可以下班回家了。但是學校辦了託管,就需要有老師留下值班,而留下的老師學校要給付費,不能白白付出時間和精力。

如果家長感覺學校做法不合理,你可以向校方提出異議,看到時校方怎樣答覆你。如果你聽進勸,建議你不需要和學校去講什麼,要麼你選擇繳費讓孩子在校託管,要麼你把孩子帶回家自己輔導孩子學習。但是如果你因為工作原因顧不上孩子課外管理,恐怕你還得找外面的託管班,那你每月的費用可比往學校交的多多了。幾種選擇,你比較一看,看看哪個更合理。


韓國成老師


題主的意思是不讓孩子回家讓孩子去逛街嗎?

讓你孩子回家合法合規

我知道你在想什麼,也能想到一些噴子會說什麼。我想跟你說,放學讓你回家沒毛病!

教育部明確規定:小學在校學習時間不得超過六小時。這也就是為什麼大多數學校會在3點半就放學(當然個別上學晚的會推遲一些時間放學)。

所以放學後讓你孩子回家一點毛病沒有!

託管收費5元要看規定!

咱們先不說這個價格是不是“良心價”這個問題,因為學校任何的額外收費,如果不是經過批准的話,都是屬於違規收費!也就是說,如果這個託管費沒有經過當地教委、物價部門的許可,那麼哪怕是收費一分也是違規行為。

但是,

我認為應該不是違規收費的!

原因有二:

  1. 教育部在2017年就明確要求各地必須推廣課後託管服務。所以在政策上學校開展課後託管服務是合規的。
  2. 各省各地根據自身的情況制定了詳細的規定,陸續開展了課後託管服務。有的地方完全。由財政買單,也就是財政出錢,不需要家長花錢;有的地方則採取適當收費的方式。

所以這五元錢是不是合規的很重要!

我認為十之八九是符合規定的。

因為我實在找不出旅遊學校會冒這麼大的風險,僅僅是為了掙每個人的一天五塊錢,這太不划算了!

有句話說得好:賤人就是矯情。

我覺得很多時候,有些家長應該動動腦子的!生活中總有一批人損人不利己,因為自己不需要,或者是自己不想要,非要搞得讓別人也得不到。又或者是自己想要,非要拉著一群人來墊背。我實在搞不清楚這些人的腦子到底是怎麼長的。

也許提出能夠為我解答這個疑惑,是嗎?


隨便看看微笑不語


筆者認為是合理合法的。

所謂託管,就是學校根據國家規定的正規學習時間,學生放學後,由於學生父母這時正在工作,同時也沒爺爺,奶奶去學校接學生。若學生自已回家,家中無人,學生很易出安全問題。這種情況下,於是就出現了委託他人幫助管理,這就叫託管。

託管是主要負責對放學後的學生的管理。時間大約是從放學到晚六點。

主要工作應該是學生的安全,學生的當天學習輔導以及課外活動的開展等等內容。

總的說來,託管責任重於泰山,特別是安全問題。

為此,託管老師假如不收費,這是老師的工作之外的休息時間,老師沒有義務來做這項工作。況且,你的子女出了安全問題,還要找老師負責。那麼,不收費這些老師吃錯了藥,來幹這項事情呀。

家長說:不是教育部規定,不許收費嗎?你理解錯了,是不許收費,而是不許收不合理的費。

那託管費是否合理呢?應根據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有些經濟發達的地方,由政府買單,哪麼這種收費就不合理。

而大多數地方政府沒有買單,學校又無其它經濟來源,託管老師又得付報酬,家長又有需求,這種收費,經上級主管部門批准,收費是合理的。


你說的這種情況肯定就屬於後者。

所以,家長我認為要理解與支持。

這對你的學生學習習慣的養成很有幫助,而且安全也得到了保證,使家長能靜下心來,不耽心子女的問題,放心去幹自已的事情,多好呀,雙贏!

綜上,個人觀點。歡迎網友評論。


吉星高照130484261


我從一個班主任角度看,學校千萬不要託管,不出事則已,出事誰也擔不起,國家有規定課時,課程,就別給自己找麻煩了。不是所有人能理解學校和老師做的很多其實已經都是超出國家要求的東西了。很多人都當成了都是學校老師應該做的。就比方說,一個老師上課講課完成課標要求。第二天批好作業,就完成了工作了啊。誰也找不出老師的不是,但凡這個老師能給家長髮個微信說,今天某某上課不認真聽講,某某作業哪裡寫的不好,這都是這個老師餘外的負責任的表現。

學校如果託管,家長一定會以為,哇學校老師要賺錢了,出力還不討好!所以幹嘛自己找事呢,自己份內的事還沒做明白。還有老師只是一種職業,那種書上寫的為了教育,自己老公孩子父母都不顧的國家級優秀教師只是我們努力的方向,並不是每個人都要那樣。就像雷鋒只是一個榜樣,難道每個人不在火車上倒水就要受到道德的譴責嗎?


飛翔的丁丁丁丁丁丁


個人的觀點:協議中由家庭委員會代表家長出面,以家庭委員會名義在自願原則非盈利的情情況下,

收取託管費是合理合法的。

目前中小學放學後,雙職工家庭的家長們卻沒有下班,放學後的學生要麼選擇去校外各類培訓機構辦的託管班,要麼繼續留在學校。但是在實際情況中,有的家長覺得校外託管班不僅收費昂貴,而且託管機構資質良莠不齊,他們更希望讓學校擔負起這個任務,可是學生放學後,老師一天的教學任務也完成了,在讓老師繼續照看學生,無疑是增加老師們的工作量,那麼老師所承擔的額外工作量,沒理由沒有相應的回報把。而且這種收費本著雙方自願、非盈利性服務的原則,是完全合理的。

事實上,小學生託管問題已經成為了一個社會性問題,目前各地也在積極探索解決這一問題的途徑。有政府購買服務承擔託管費用的方式;有家長委員會輪流擔任志願者進行免費託管;有民辦培訓和託管機構提供服務等。



像北上廣一線城市,很多地方採取政府購買託管服務的方式來解決託管難題。但是更多的省份,地方財政不充裕,沒有購買中小學生託管服務的條件。

2018年教育部金秋新聞發佈會,廣東廣州市教育局副局長林洽生對託管問題的回答


仔細看第三點,未來中小學生託管將會採取政府補貼、學校無償提供場所,家長部分承擔,教師合理取酬。所以收費肯定是要收費的,只是價格的話要合理,5元一天依我來看屬於很低的收費,不信你去附近託管機構調研一番。


學習源動力


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交錢享受服務,沒交錢就不享受服務,這是天經地義的事。沒毛病!



1、不需要問的問題還在問,看起來有點想不通,但恰恰反應了一些人的心理,總想著打擦邊球,享受“公益”的福利。有些人就是這樣,老師付出再多也熟視無睹,一旦涉及收費,就有怨氣,就妄圖在網上尋找支持,這種人大多是自私自利之人。

現實中,貪得無厭的人不少,國家即便扶助再多,也不知道感恩。一旦有一點做的不足,收取一點錢,就滿腹牢騷,大有被天下人都欺負的感覺。



2、學校收取託管費是有文件規定的,2017年2月24日,教育部《做好中小學課後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發佈之後,這種收費就有了合理性。

課後託管解決了家長下班時間和學校放學時間不一致的問題,便於家長接送,還能減少教師私下組織學生補課現象,在一定程度上也減少了家長的經濟負擔。



3、每天課後託管服務一小時,每天收取5元錢,應該收費不多。課後服務也是自願選擇的,願意託管就交,不願意就不交,早點將孩子接回家,這是正常的。大家說呢?

我是頭條【文軒閣】專注教育,關心教師,致力公平,歡迎關注!


文軒閣


學校的這種做法合理合法。說到孩子在學校所交的費用,許多家長的思維還停留在幾十年前,那時的小學校收取的學雜費用很低,對比起來,有的家長內心就不平衡了,不是免學費了嗎?學校怎麼還在收費,收的這麼多,肯定是亂收費。

實際上,並不是學校在變,是整個社會形態在改變,現在養育孩子的成本提高很多,在學校的消費自然會提高,大多數學生要在學校吃午餐、間食,喝純淨水、學生奶,穿著統一的校服,這些哪一樣都要交費,都是為了孩子們受益。至於學校的託管班,也是因為許多家庭有需求才應運而生。

學校成立託管班,收取低廉的費用,學生放學後繼續在學校停留一段時間,有老師負責管理,解決了許多家長接孩子的後顧之憂。這種收費以自願為原則,可交可不交,如果家長不願意交費,那就不會享受到服務,放學後接孩子回家就是。

學校的託管班收費應該是出於兩個目的:

1、\t託管的時間是在老師下班之後,佔用了個人的時間和精力,應該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

2、\t託管班要對學生的安全負責任,一旦發生意外,要進行經濟補償,學校承擔著風險,所以收取一定的費用也是合理的。

相比社會上的各種託管機構,學校的收費已是非常低廉的。

託管班不屬於義務教育的範疇,是家長向學校花錢買服務,經教育主管部門允許,家長可自願選擇。


遠方老師在美國


每個孛生每天交五元錢託管費,放學後,由字校託管這個方法很好,解決了放學後,字生因家長上班無人照看的問題,解決了學生學習的問題,解決了家長花很多錢,補課的問題。也解決目前因有賞補課而產生的老師與家長的矛盾問題。這個新問題應該受到家長的大力支持。如果有學生不願交這五無錢,老師可以拒絕該字生進教室,這樣做合理合法,沒有任何不對之處。因為這是交錢託管,不爻錢,字校可以不管,放學了,字校沒有義務一定要管。但是我認為對全班來說,也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可以和家長好好溝通,為了孩子,學生家長和學校都要處理好這件小事,處理不當,對小孩子有影響。好事一定要辦好。不要被噴子搗亂。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