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門口超市沒經允許代收學生快遞,學生來取時收取一元代收費,合理嗎?

ALONEDZQ


私下收取消費者費用肯定不合理

回答這個問題讓我很糾結,因為我想到了停車場收費合不合理的問題,我想大家已經見怪不怪了,所以我只能說你願意出這個錢就是合理不願意出就不合理,因為路邊隨便停就好了,何必浪費錢,如果被貼條了又後悔當時為什麼沒有停停車場去。所以快遞也是一樣的,如果連續連天三次電話無人接聽第三天就原路退回,如果不後悔那就讓它退吧,因為不用出代收費了。但是我們不得不說《郵政法》和《快遞暫行條例》規定,那可是明文規定,不允許再次向消費者收費,如果收了就是違法,所以答案是肯定不可以收費。

所以這個問題自己看吧,如果願意出就直接寫超市代收點的電話地址吧,免得那麼多爭執,不願意就備註“必須本人簽收,拒不出代收費一元”。這樣也方便快遞小哥做無用功。

我的回答完畢




老四談快遞


1、看約定(合同)。

目前我國快遞業蓬勃發展,促進了城鄉商業流通的的巨大繁榮。但是在一些偏遠地區,受快遞路程的影響,投遞取送都不方便,而絕大多數學校地處鄉鎮中心;學生家長就把快遞投向學校,學校出於安全等方面考慮,拒絕接收非郵政部門的快遞是有依據的。快遞物品紛繁複雜,不能不說裡面沒有隱患;最主要的是影響學生上課!

為了方便客戶快遞,快遞企業把目光投向了學校附近的超市、小賣店等。由於快遞末端發展極不平衡,代收業務也沒有統一規定,末端代收只是散放,如果物品簡單、數量不多,一般都是義務代收,以代收促進買賣。

2、快遞暫行條例略讀。

今年初,我國新的快遞暫行條例公佈,全文共八章四十八條2018年5月1日起施行。

  • 從以上幾條中可以看出,快遞末端作為快遞的一個重要要環節,小賣店提供供便利,承擔著相應的責任。

3、按照市場經濟的原則,互利互惠。

  • 筆者認為,按責任和義務,收費合理,不收費賺個人情,人心都是肉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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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泉書屋


沒經允許當然是不對的。但這件事裡,責任最大的並非超市是快遞員,所以學生完全可以給快遞公司投訴,快遞員未經自己允許放在了超市。

如果是學生未接上電話或者沒聯繫上,快遞員將快遞放在了超市,那麼對快遞師傅來說,他完全可以把快遞帶走,下次再送,但為了學生儘快收到他放在了超市,而對超市來說,要是一兩個快遞,幫個忙免費收一下可以,但如果成堆的快遞,丟了還要負責找等等,他收一元錢其實不為過。

所以關鍵點在學生和快遞員身上,如果快遞員沒經過學生的允許,他可以投訴,如果是他同意的,或者是他沒有及時讓快遞員聯繫上,快遞員當然不想浪費時間等,放在了超市被收費是可以理解的。


嗨培學


如果沒有學生委託授權,超市這麼做肯定是不合規定的。學生可以投訴快遞公司的。但現實的情況是,快遞員到時學生可能正在上課,沒有辦法及時出來取快遞,而快遞員的時間又有限,為了部分學生快遞無限等待,時間成本太高。超市作為盈利性場所,也不可能無限期無休止地為學生免費收快遞。畢竟也是要佔用別人經營場所的,而這個場所也是有成本的。不過,大家將心比心,很多事情就沒有那麼糾結了。


膽敢橫刀立馬


很不合理

校門口代收代收快遞,要是不收錢,反而會掙大錢,這樣越來越掙不到錢。

收錢:學生會越來越反感,那肯定是也不願去他那買東西,久而久之,只是拿個快遞就走了。

不收錢:學生很樂意,覺得這人挺好,也很喜歡在這買東西,人品越傳越好,人就越來越多,畢竟學生是個很大的消費群體,能掙不到錢嗎。

收錢就是在砸自己的生意!


頻頻動心


不收費誰免費給你看管啊,來拿快遞還得像大爺一樣給你拿呢,如果你覺得不合理,可以買東西的時候備註放在網點在自己去領取,也可以打電話聯繫派件員叫他放在網點在自己去拿,派送費如果跟罰款成比例的話很多人還是願意本人簽收的


咕嚕79652621


可以分為兩種情況來談:

一是快件上收件人是學生本人,沒有寫超市代轉。這個費用由快遞小哥支付,因為快遞小哥沒有送給本人。

二是快件上寫著超市代轉,快遞小哥交給超市即可,超市為收件人。費用由學生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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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直接投訴,或者拒收快遞。因為按照規定,快遞是必須送到你手裡的,快遞費發件方已經支付過,不應該再收取任何費用。

這個超市這樣做,是在砸快遞公司的鍋。請撥打快遞公司的客服熱線投訴,一般都能解決,不受理的話到國家郵政局網站投訴,一投一個準。記住不要和超市起爭執,因為超市已經沒有道理可以講。


螢火0705


當然不合理啦。所以學生可以不允許快遞公司存那裡。快遞公司未經允許亂存放,可以投訴的。但是,學生圖方便,存放那超市裡,超市收點合理的費用,不是正常的市場行為嗎?


黃藤酒11


把代收費漲到兩塊,大家就知道一塊合不合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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