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印度總統不廢除種姓制度?

吐蕃雪山寺鳩摩智


印度1947年脫離殖民體系之後,種姓制度的法律地位已經被正式廢除,也就是說,在法律上已經沒有種姓制度了,但是人心中的種姓制度仍然存在。



印度種姓制度是入侵印度的雅利安人創造的,一共分成四級,聲稱由神的身體變化而成,從上到下依次是婆羅門,剎帝利,吠舍和首陀羅,而在首陀羅之下還有容易被忽略掉的“不可接觸”的賤民。


不同等級之間相互隔離,首陀羅的子孫仍舊是首陀羅,一般來說,高種姓的女子不會嫁給低種姓,但是高種姓的男子可以娶低一級的女子,所以低種姓願意把女兒嫁給高種姓,以獲得上升的機會,哪怕是再多的陪嫁也願意。

所以印度男子不需要籌備彩禮,反而可以通過娶妻獲得大額嫁妝,印度男子甚至會殺掉妻子,通過不斷娶妻獲得嫁妝而發家致富。

“不可接觸”的賤民只能從事整理屍體,撿拾垃圾,清理下水道這類工作,他們身上攜帶著金屬,走路時會發出響聲,提醒高種姓的人避開,以免遇上晦氣。



首陀羅和賤民人數最多,佔印度人口的絕大部分,他們幾乎沒有任何權利和福利,甚至沒有接受教育的權利。

由於長期處於最底層,經濟和教育水平低下,首陀羅和賤民們得不到翻身的機會,印度甚至專門出臺法律,要求提高低種姓的大學入學率,但是卻遭到高種姓的抵制,說政府在進行反向歧視。


在印度人的觀念裡,要想成為人上人,靠的可不僅僅是努力就能達到的,而是要通過修行,下輩子成為高種姓,那才是翻身了,一位印度人為了修行,舉手43年不放。

法律上要想廢除種姓制度很簡單,一紙文書就可以了,但是人心中的種姓制度很難徹底消除,畢竟已經實行上千年了,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的,要想真正實現人人平等,印度任重道遠。


視野新觀


印度出了一個賤民總統,這該是印度全國的大喜事吧,世界媒體都報道了,但是印度全國媒體,幾乎沒什麼聲音,很多很多賤民根本不知道這個考文德賤民總統的存在,這是一場從上而下的漠不關心,如同3億賤民在印度一直被漠不關心一樣。

印度總統只是一個虛位,實權在總理莫迪手裡,這個印度總統在印度幾乎沒什麼存在感,說白了就是高種姓階層玩的一場遊戲而已,顯示一下對賤民的親近,撈取政治利益,畢竟雖然印度政治是一些政治家族輪流坐莊,但總歸還是要選舉的,幾億賤民手裡的選票還是有點價值的。

2000多年前,中國就有人喊出“王侯將相寧有種乎”,2000多年後,在印度,普遍印度人的回答是:本來就是這樣,這是一種深入骨髓、根植於血液中的殘酷制度,作為一種執行了3000多年的制度,他完全斷絕了賤民階層翻身的可能,世世代代為奴為牛馬。

這幾千年,印度被外來民族征服好多次,種姓制度依然牢不可破,賤民依然過著悲慘的生活,他們世世代代只能從事清理廁所、焚燒屍體、宰殺牲畜等最低賤的工作,所有種姓的人的與他們隔離,他們吃穿住甚至走過的路高種姓都不會走,他們是印度教裡不潔淨的存在。在宗教意義上說,他們甚至不能算人。

更令人絕望的是:賤民內部還有一個鄙視鏈,互相看不起,開出租車的看不起開摩的的,開摩的的看不起開三輪的,做廚師的看不起掃地的,掃地的看不起掏糞的……賤民由於幾千年的演變,往往都有各自固定的低賤職業,這樣就形成了一個個賤民的封閉圈,他們把其他賤民也當做“不可接觸者”,互相看不起,情願跪在婆羅門老爺的面前也不想抗爭。

我們可以想象這個執行了100多代人的制度對印度人的禁錮,賤民們自認為這是命,自己的靈魂生來就不乾淨,唯一的辦法就是認命,乖乖地接受命運的安排,今生好好修行,下輩子就能投胎做個婆羅門了,很多賤民在被毆打的時候,甚至希望被打的更慘點,受的苦越多,下輩子更有可能投胎個好人家。這也許讓我們不可思議,但這確確實實就這麼回事。這種近乎於奴隸的制度就存在21世紀的印度,存在幾億賤民身上,3000多年的傳統怎麼可能輕易走下歷史舞臺?

不團結、認命、寄託來世,讓印度賤民毫無可能翻身解放。


雲中史記



現任印度總統拉姆·納特·科溫德(Ram Nath Kovind)


首先,印度是聯邦制議會制民主制共和制國家,總統是國家元首,而總理則是政府首腦。根據印度憲法第五部分第一章的內容,印度總統是國家元首,是武裝部隊總司令。而總統是由印度議會(聯邦院和人民院)和印度各邦和地區的立法議會組成的選舉團選舉產生的。而雖然根據印度憲法第53條的規定,總統可以直接通過下級機關行使其職權,但總統的權力只是名義上的。事實上,印度的行政權力是掌握在議會多數黨領袖擔任的總理及其領導的部長會議手中。也就是說,雖然根據印度憲法,印度總統有權任命在人民院中佔多數的黨的領袖為總理,並根據他的建議提名其他部長。而且總統還有權任命最高法院和其他高級法院的法官。另外,只有總統有權解散人民院,議會通過的法律必須由總統同意。但是印度總統上述所有權力都是根據總理領導的部長會議的建議行使的,總統在所有這些事情上,其實都沒有什麼自由裁量權,真正的行政權力屬於總理領導的部長會議。而總理領導的部長會議,真正要負責的是議會人民院,而不是總統。因此,

作為名義上的國家元首,印度總統的權力非常有限,像這種廢除某種根本制度的問題,印度總統根本就沒有任何權力去做。提問者問為什麼印度總統不廢除種姓制度,不管種姓制度如今在印度是否合法,但提問者問錯對象了,不應該問印度總統如何,而是應該問印度議會、印度政府總理如何。


印度憲法序言


其次,事實上,印度憲法和法律已經廢除了種姓制度,也就是說,從法律上來說,種姓制度是非法的。在印度憲法第三部分,即基本權利這一部分,規定了廢除種姓制度。其中印度憲法第14條規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第15條禁止基於宗教、種族、種姓、性別、出生地或其中任何一種的歧視;第16條規定在就業方面機會均等,防止國家以宗教、種族、種姓、性別、血統、出生地、居住地或其中任何一條為由歧視任何人;第17條規定不可接觸(Dalit)的做法是非法的。1955年印度頒佈的《不可接觸(罪行)法》(1976年更名為《民權保護法》)目的即為了促進這一目標。而1989年印度頒佈了《定編種姓與部落(防止暴行)法》(Scheduled Castes and Tribes (Prevention of Atrocities) Act),這一法律是為了幫助不可接觸者,即達利特人融入印度社會。並且,印度政府為了消除種姓制度也做了不少努力。例如:(1)建立全國定編種姓委員會(The National Commission for Scheduled Castes and Scheduled Tribes )以調查、監督、建議和評估定編種姓和部落的社會經濟進步狀況.(2)政府工作分為四類。在薪酬最高的A和B組職位中,最低種姓人員佔有職位比例不低於人口百分比的30%,在C組職位中,最低種姓人口所擁有崗位比率與人口比例大致相同,在D組職位中,最低種姓人口擁有崗位比率比人口百分比多30%。(3)達利特人巴拉克克里斯南(Konakuppakatil Gopinathan Balakrishnan)2007年成為印度首席大法官。(4)2007年達利特人馬瓦瓦蒂(Mayawati Das)成為印度北方邦首席部長。(5)2009年印度議會人民院選舉達利特人梅拉庫馬爾(Meira Kumar)為印度歷史上第一位女性議長。(6)印度最高薪、最高職位中的最低種姓人口,從1959年的1.18%,增長到1995年的10.12%,增加了十倍。從這個角度上來說,

印度政府在法律上和政府層面,對推動禁止種姓制度,做了不少工作,也有了不少的功效。


前印度首席大法官達利特人巴拉克克里斯南


最後,雖然在法律上,印度的種姓制度已經被禁止,種姓歧視也是違法的,但在現實社會中,種姓制度仍然存在。種姓制度最初是隨著雅利安人入侵印度而建立的社會制度,原本的種姓制度並非劃分階級及人的高低貴賤,而是確保雅利安人的政治地位,並且確保每種工作都有一定人數。但隨著馬木留克、莫臥兒等外來征服者統治印度,種姓制度歷經調整,到英印時期出於英國統治需求,逐漸固定、僵化,成為階級森嚴的體系。某種意義上,

種姓制度已經與印度文化傳統習俗混合為一體,想要徹底清除種姓制度對印度的影響,並不是某屆政府幾年,或者某幾屆政府十幾年,幾十年的推動就能夠達成的一項任務。真正解決種姓制度是一件曠日持久的工作。換句話說,雖然印度在法律上已經取消了種姓制度,但是在印度,種姓制度仍然根深蒂固,種姓問題仍然是困擾印度的一大痼疾。例如2006年發生的克蘭及大屠殺(kherlanji massacre)就是四名定編種姓的成員在馬哈拉斯特拉邦的四名成員在一個叫克蘭及的小村被虐殺,而施暴者是高種姓成員。但直到這一事件引發定2006年達利特人在馬哈拉斯特拉邦抗議與騷亂才引起印度輿論關注。因此,雖然印度政府在法律和政治上有很多措施來禁止種姓制度,但事實上種姓制度仍然頑固的存在,而且種姓制度帶來的不平等現象仍然廣泛存在於印度社會。所以,雖然種姓制度的影響在當代印度已經下降了不少,但並不代表印度已經解決了種姓制度帶來的不平等與歧視,種姓制度仍然會長期存在,直到其存在的社會經濟文化基礎被徹底摧毀,但這並不是一個簡單的任務。


hording


印度早就獨立之初就已經廢除種姓制度,只不過這種制度在印度文化與社會中已經根深蒂固,法律上雖然已經廢除,但是印度人思想與骨子裡,想要將種姓制度剷除非常困難。還有,印度施行的是內閣總理制,總統沒有實權。

種姓制度起源於印度的吠陀時代,已經有超過三千年的歷史。將人分成四個等級:婆羅門(僧侶祭司)、剎帝利(世俗貴族)、吠舍(普通雅利安人)與首陀羅(印度土著人),還有被排除在四個等級之外的賤民(不可接觸者)種姓世襲,不可更改。



印度種姓制度無法根除的原因也是多方面的,首先就是印度教的影響力。雖然佛教才是世界三大宗教之一,然而在人數上,印度教的影響非常巨大,廣泛分佈在南亞與東南亞。印度社會中,印度教影響力非常深遠。種姓制度作為印度教的重要組成部分,難以撼動。

雖然在當年獨立的時候印度就廢除了種姓制度的法律,然而如今只佔印度人口4%的高種姓人群仍舊佔據了國會大部分的席位,高種姓人群主宰著印度的政治權力。

最後就是印度的經濟與教育的落後,印度的識字率比較低,而且赤貧人口規模巨大,佔據全球三分之二,大量偏遠地區與落後農村,人們受教育程度很低,根本無力無智去抗爭。

一般外國人在印度,自帶“剎帝利”身份。


澹奕


印度實行總理領導制。

執政權在總理府。

國家治理大權由總理掌握。

通常每隔四年,舉行大選。

大選中,獲勝的政黨頭目出任總理。

總統是國家首腦,地位顯赫。

實質僅是擺設。

幾乎是榮譽崗位。

總統一般由功勳卓著,地位崇高人士任候選人。

然後由議會選舉產生。

總統是由國家供著、養著的頂級活寶。

端坐朝堂,不理朝事。

故,讓總統去廢除種姓制度,純屬白日做夢。

#凌遠長著#


愛之育之


印度的種姓制,最初聯繫著黑白種族隔離(主要是血統不混),後來又聯繫上了一些行業行當,現代雖有法律禁令,卻很難瓦解。印度的早期居民被稱為達羅荼毗人,膚色黑個頭短,而後來自西北部入侵而來的是雅利安人,雅利安人個高膚色白,並佔了上風。雅利安人為保血統、身份不亂而建了種姓制:傳承文化宗教的雅利安人為婆羅門,地位最高;執掌政務者和武士為剎帝利;犬舍為農夫商人;首陀羅為奴僕打雜者。其中前三種人基本上為雅利安人,後一種人為被征服的土著。而黑白雜交的混血兒被視為賤民,不可接觸有染汙。這是古老的種族隔離制度,後來隨時間流逝,種姓內分化越來越複雜,同一種大種姓下有了專門打魚、種麥的種姓等,與生計扯上了聯繫。由於種姓與血統、地位、行業等相關,歷時久遠,成為根深蒂固的觀念習俗,很難改變,就連穆斯林王朝的統治對這種婆羅門一一印度教的習俗也無可耐何。


扎西284919421


印度在1947獨立後,種姓制度的法律地位正式頒佈,各種種姓分類與歧視被視為非法,印度憲法第15條規定:“任何人不得因種姓、宗教、出生地而受歧視”;第17條明文規定廢除“不可接觸制”。然而印度在實際社會運作與生活上,種姓仍扮演相當重要的角色,其實這是種姓制度長期存在導致的思想和社會殘留有關。就像中原人不管信不信佛都知道對佛的一些禁忌,雖然一直被教育人死後就沒有意識靈魂感覺了,但總要一塊沒有太大意義的墓地等等,這些習俗和宗教信仰都不是一條法律就能清除掉的。其次種姓體系與印度社會長期結合後,已經明顯造成高種姓在經濟上、教育等方面的絕對優勢的,就算在法律上給予其平等,但低種姓在經濟、教育等基礎要素的地位實際上與高種姓間始終不是同一起跑線的,這也就造成法律廢除後種姓代表的經濟地位和教育層次的差異仍然存在。就像一箇中國人在國外隨地吐痰,行為不文明,外國人就會認為中國人都不講文明,如果人們天天看到低種姓普遍的低文明程度的行為,當然也會把兩者劃上等號。另外種姓在歷史上是與經濟利益和分工綁定的,某些工作只有某個種姓來做才符合傳統(比如:在印度種姓制度中,洗衣服就不能由宗教上“乾淨”的種姓來做),這就相當於行會一樣,如果別人介入其他種姓壟斷的行業,就會被認為或者不符合其身份或者存在侵犯其他種姓利益的可能,而這些都是在社會上不被接受的。這些都增加了印度人突破種姓限制的難度。當然也要看到,在印度也有很多穆斯林、佛教徒,在他們中間就沒有種姓的太多痕跡,所以可見,宗教對這種制度的影響力是巨大的。所以,印度的種姓制度雖然在法律上不再被認可,但在宗教和傳統習俗上仍然存在,種姓制度在印度的客觀存在還會持續相當長的時間。


一米人生一米陽光


自1947年8月15日印度脫離殖民體系獨立以來,種姓制度的法律地位己被正式廢除,憲法明文規定,人人生而平等,任何人不得以種姓,宗教,出生地為藉口歧視他人,今日之印度,任何人的身份記錄裡,不再有任何關於種姓的記載,題主提的問題,早在70年前就以解決,不必再為此操心。

儘管法律層面已廢除,為何印度依然存在這種現象?這和印度建國體制有關係。

印度是靠不抵抗,不配合,用和平的方式建國的,封建的思想,封建的生活方式遺留了下來,種姓制度結束了,種姓意識卻留了下來,源於我們對印度不夠了解,還總以為種姓制度還存在,現在的印度總統就是低種姓的,政府部門大量的官員存在,如果種姓制度還存在,這種事怎麼可能發生。

印度的種姓是一種世襲的社會等級,分四大種姓,一,婆羅門,二,剎帝利,三,吠舍,四,首陀羅,過去是規定,種姓外不能通婚,不能交往,主要是高種姓人為保持血統的高貴性,現今高種姓與低種姓結婚還是會遭到世俗的反對,當然是高的反對,低的是不會反對的。您如果還不能理解,我給你打的不恰當的比方,以前劃成份時候,有地主,富農,中農,貧農的成份,如果地主成份和貧農成份攀親,貧農家庭會同意嗎?一般也是地主找地主,貧農的找貧農,不過我們的歷史極其短暫,印度的歷史綿延3000年。





雪上長留馬行處


印度是議會制共和制國家,這種國家的基本特徵是:國家元首基本都是虛位的,國家的實際日常行政事務由在議會中擁有多數議席的政黨領袖組成的內閣負責處理,而內閣的實際掌舵人稱為總理。也就是說印度不是沒有總統,而是印度總統只從事象徵性禮儀性的外交事務,而具體的行政事務和代表國家出訪洽談由總理負責。所以我們可以看到在最新的上合峰會上印度被接納為正式成員後代表印度出訪的是總理莫迪。至於印度總統怕是很多人連名字都不知道吧?喏,就是下面這位,他叫拉姆·納特·科溫德。

儘管印度憲法賦予總統對中央政府的所有行政權力,印度總統是印度名義上的國家元首和武裝部隊統帥。但作為議會制共和制國家的印度實際上是由議會選舉產生的部長會議治理的。哪個黨派在印度議會佔多數就由哪個黨派的領袖出任部長會議的最高領導(也就是總理)。只要總統不反對,部長會議就可以一直掌權。事實上由於部長會議必須取得國會下議院的支持,所以如果總統有意主動解散部長會議就可能觸發憲制危機。因此只要部長會議能夠取得下院的多數支持就不會被解散。如果簡單類比一下:印度總統就像是英國國王——儘管是名義上的國家最高元首,但其實並無多少實權可言;印度總理則相當於英國首相。

所以要指望一個並無實權的總統去廢除在印度存在了數千年之久的根深蒂固的種姓制幾乎無異於天方夜譚。不過在印度已有不少人曾對種姓制發起過挑戰:1947年8月15日印度自治領成立,1950年1月26日印度共和國宣佈成立。獨立後的首任印度總理尼赫魯任命比姆拉奧·拉姆吉·安貝德卡爾為自己的司法部長並責成他起草印度憲法,這位印度憲法之父誕生在一個達利特人家庭。所謂達利特人是指在印度的種姓制度下被排除在婆羅門、剎帝利、吠舍、首陀羅四大種姓之外的被稱為”不可接觸者“的賤民,是印度社會地位最為卑賤的社會階層,然而安貝德卡爾通過自己的努力成為了印度歷史上第一個獲得學位的達利特人。當獲得哥倫比亞大學和倫敦政治經濟學院的雙料博士學位的安貝德卡爾滿懷憧憬回到印度試圖建設自己的祖國時感受到的卻依然只有歧視,他發現:在印度達利特人不能自由選擇職業和自由戀愛,他們不能和高種姓的人待在同一間房子,甚至不能踩到高種姓人的影子,因為那會玷汙高貴者的純潔。由於在印度獨立過程中的甘地、尼赫魯等領袖都出自高種姓,因此他們對達利特人的利益關注較少,在這一時期安貝德卡爾曾一度質問甘地和尼赫魯:”達利特人能從印度的獨立中得到什麼?“儘管遭到如此尖銳的質問,但甘地和尼赫魯也表現出了領袖人物應有的大度——在印度獨立後他們請安貝德卡爾出山起草印度憲法,安貝德卡爾以憲法的形式否定了種姓制在印度的存在,時至今日全體印度公民在憲法所賦予的公民權地位上是一律平等的。根據印度憲法第15條的規定:“任何人不得因種姓、宗教、出生地而受歧視”;第17條則明文規定廢除“不可接觸制”。如果現在去問印度人這個問題,得到的答覆將會是“我們早在五十多年前就已廢除了種姓制”。

然而事實上呢?在印度種姓層級最高的婆羅門不及人口的4%,卻佔有七成的司法權及接近半數的國會席次,所以題主說用選票讓印度政府徹底廢除種姓制,那麼試問在國會佔有席次優勢的高種姓階層是否會這麼做呢?低種姓階層甚至連最基本的生命權都無法得到保證:2008年8月印度比哈爾邦的阿拉里亞發生水災,然而由於阿拉里亞為賤民的集中地,因此印度政府對救災一事拖拖拉拉,導致大量災民死於水災當中。擁有世界第二大耕地面積的印度卻需要從國外進口600多萬噸糧食,即使如此印度仍有40%的兒童因缺乏食物而存在營養不良的問題,這些兒童幾乎全都來自低種姓階層,最低種姓兒童疫苗注射水平比全國平均水平低4個百分點。印度全國平均識字率為63%,然而最低種姓的識字率卻只有55%。印度男性會按自己的種姓明碼標價地向女方索要嫁妝,而3000萬左右的低種姓光棍就成為了印度社會的不安定因素。在根深蒂固的種姓制傳統下警方面對高種姓男子對低種姓女性的性侵、騷擾基本都是裝聾作啞——在印度這個號稱世界最大的民主國家法律的尊嚴竟敵不過種姓制這種千年陋習。即使在今天某些印度的偏遠地區達利特人在走路時仍必須小心翼翼地避免讓自己的影子落到路人的身上,更有甚者有的人隨身帶著掃帚用於邊走邊掃掉自己的腳印,以免自己的影子和腳印玷汙高貴者的聖潔,他們不能和其他種姓的人待在一個房間裡,不能和其他種姓的人共用一口水井,他們的孩子只能在專門的達利特人的學校學習。社會上工資相對較高、社會地位相對體面的工作不屬於他們,至於和高階層人士通婚儘管在法律層面上完全不是問題,但在人們的思想觀念中這簡直就是大逆不道。

俗話說“哪裡有壓迫,哪裡就有反抗”——印度的種姓制在國內國外都曾保守詬病,有的批判甚至來自於高種姓者:早在幾千年前出身剎帝利階層的迦毗羅衛國王子喬達摩·悉達多就以自己眾生平等的思想觀念而對種姓制提出尖銳的批評。在上世紀50年代印度又誕生了一位反種姓制的鬥士——印度的憲法之父安貝德卡爾:1950年安貝德卡爾在使用憲法武器否定種姓制後創辦了印度第一家為達利特人提供教育的學校——彌蘭陀學院,這所學校在後來的印度歷史上為數十萬低種姓者提供了受教育的機會。1951年安貝德卡爾辭去了身為中央政府高官的司法部長一職,全身心投入到為達利特人爭取權益的公益活動中去。1956年10月50萬達利特人在他的帶領下皈依了宣揚眾生平等思想的佛教,儘管兩個月後安貝德卡爾與世長辭,但因為他為反種姓制做出的貢獻而被印度佛教徒尊奉為菩薩。而近年來可能最為我們中國人熟知的種姓制的批判者當屬阿米爾·汗——他通過他的電影試圖喚起印度人對女權缺失問題、兒童失學問題、低種姓兒童的營養不良問題等社會問題的關注。事實上在國內外長期的非議中印度的當權者也多少意識到有必要向世界展現印度政府廢除種姓制、爭取人人平等的決心:如今的印度總統拉姆·納特·科溫德就是達利特“健民”出身,儘管在印度總統只是一個沒多少實權可言的象徵性存在,但畢竟是對外作為印度國家最高元首的象徵性存在,印度能讓這樣一位低種姓總統作為國家的象徵存在從某種程度上而言也算是一種進步了。


鴻鵠高飛一舉萬里


印度總統和日本天皇英國女王沒什麼區別,實權絕大部分都在總理手中,總統科溫德基本就是一種象徵性的存在。話說回來印度當權者們就算是為了國際形象扶持一個低種姓總統就已經是種進步甚至是犧牲了,科溫德是所謂的“賤民”出身,即被排除在種姓之外的達利特人,連奴隸階級首陀羅地位都比他們高。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