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男童被繼母虐待成植物人一案宣判繼母獲刑16年,這樣的審判合理嗎?你怎麼看鵬鵬父親失聯、生母再育?

曹修兵


這樣的新聞看了令人心寒,除了那個應該受到法律嚴懲的繼母,還有鵬鵬那個罪無可恕的父親,他的爺爺奶奶、他的親生母親,這一家人的冷漠已經超乎了生之為人的底線。

1,鵬鵬的繼母孫某長期以電線繩索、竹棍等捆綁毆打孩子 ,造成鵬鵬 75%顱骨損傷,從圖片都能看出鵬鵬的腦袋被打變形了。鵬鵬全身多處軟組織損傷,入院時GCS評分3分(最低)……

鵬鵬已經昏迷了近600天,終於等到了案件開庭。毋庸置疑,孫某涉嫌故意傷害和虐待兒童,且手段殘忍後果嚴重,根據相關法律,最起碼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2,本來離婚時鵬鵬被判給了爸爸,現在仍失蹤聯繫不到。爺爺奶奶稱身體不好來不了,媽媽則新組建了家庭,最近又剛生了孩子,隔十多天過來探望一次,但一直有視頻聯絡。平時,陪伴照顧鵬鵬的只有2個護工還有志願者。

寫到這裡,我真的忍不住想爆粗口,這一家都是什麼人?做父親的是個沒有責任沒有擔當的渣男,爺爺奶奶也是冷漠如斯,親生母親竟然在孩子被打傷昏迷期間又生了一個孩子,它們的做法真的不配稱之為人。

還好有志願者和愛心人士的接力,這些陌生人對鵬鵬的關愛已經遠遠超過了鵬鵬的親人們,人和人之間的差距怎麼這麼大?要知道鵬鵬現在處在恢復期,親人的陪伴十分重要,現在有好心人的資金支持,卻唯獨短缺了親情的溫暖。

不得不說,繼母孫某受到法律嚴懲是罪有應得,鵬鵬的父親、母親還有爺爺奶奶也應該受到輿論的譴責。


夜雨如書


大人之間的爛事,不該讓孩子買單!

這個繼母,何其的狠毒,枉為人!

經過法院的審判,今天上午,繼母孫某被判有期徒刑16年!

16年,太便宜她了!應該判個死刑,應該被千刀萬剮,也打得她成植物人!

事後從新聞媒體上看到,這個繼母、惡毒的女人在法庭上為了活命為了洗刷罪過,完全推翻了之前在派出所所做的口供,簡直是喪失了人性,這樣的人到此還是沒有悔過之心,即使關起來16年放出來讓她苟活著,對社會也不會有什麼好處的。

現在的孩子,神志還是不清,身體不能動,吃東西還是靠流食。更讓人寒心的事,生母嫁人後生了孩子,現在也不經常來看孩子了,生父一直處於失聯狀態,爺爺奶奶藉口身體不好更是沒有來過醫院。可憐的孩子,陪在她身邊的是兩個護工和身後那些成千萬的愛心人士的幫助和支持。

想對孩子的家人說,孩子健康、意識清醒的時候,面對的是支離破碎的家庭和缺失的父愛母愛,接受更多的是繼母的打罵和虐待,而現在神志不清了,成植物人了,更是沒人給他一點點的愛,可憐的孩子。

如果還有一點點良知和人性的話,孩子的家人多多去陪伴他照看他吧!

最後,想對繼母說,你趕緊伏法請求死刑吧,不要泯滅人性了!你支持判處繼母死刑嗎?


如意島會理財


該事件令人揪心,惡毒的繼母該死,那個失蹤的父親也該死,同樣生母也不是什麼好東西,鵬鵬出生在這樣的家庭,那是最悲哀的事,俗話說有因就有果,而造成鵬鵬今天的元兇筆者覺得應該是生父母,他們生的起鵬鵬,卻無法為鵬鵬負責任,將兩人的矛盾結局轉嫁在了一個孩子身上,造孽啊,鵬鵬父母良心何在?良心又何安?真的是禽獸不如。

而正因為鵬鵬生生父母的不負責任,而徹底將鵬鵬推向了火坑,心如蛇蠍的繼母進門,非人的虐待,活活將一個才6歲的孩子給折磨成了植物人,她罪不可恕,法律給予她任何處罰都不會有人有絲毫的同情,當一個人失去了人性,那就是禽獸不如,好好的人不做,非要做禽獸,那就該讓她也嚐嚐做畜生的滋味。



當這件殘忍的虐童案發,所有人都對這蛇蠍後母的審判等待著,如今,距離案發過去了整整573天,在這573天裡,被折磨的不成人樣的鵬鵬尚昏迷不醒。那個沒有人性,也沒有臉再面對鵬鵬的生父依舊失蹤,相信他也確實再難以面對鵬鵬。那個同樣不是個好母親的生母也是不堪入目,在鵬鵬昏迷不醒的這573天裡,她結婚懷孕,真難以想象這個女人內心的強大,她如今還十來天看看鵬鵬,相信也是迫於目前輿論的壓力才做出這個捂住世人嘴巴的做法,看著也噁心。



最後,為照顧鵬鵬的志願者點贊,天下還是好人多,好人有好報,好人不在有沒有血緣,血緣關係並不是維繫親情的唯一,從鵬鵬的生父母就體現的淋漓盡致。也希望對那個蛇蠍心腸的後母法院給予她最嚴厲的審判,讓她為她的行為付出法律的代價。也希望鵬鵬能早日醒來。


珞珈評論社


還是發生在陝西,而且是在渭南市的臨渭區,就發生在我身邊。好可怕!

對待一個小孩子怎麼下手如此恨。可以用滅絕人性四個字來形容這個繼母。

打得有多慘,用醫生的話來說,手術時,孩子腦內的淤血嘩的噴出,像爆炸一樣,畫面十分慘烈。

雖然我不懂醫學,但腦內的淤血能如此爆出,可見這個繼母手段之殘忍,孩子受虐時間之長久。其中的滋味只有孩子自己知道。那個繼母在孩子心中與魔鬼無異!

孩子百分之七十五顱骨粉碎,也就是說把孩子的頭打變形了,2根肋骨骨折,雙目視網膜,上門牙脫落,至於身體潰爛就自不必說了。

那麼孩子的親生父母呢?我想大家肯定想知道。

男童的生母柴女士和前夫離婚以後,起初孩子是和柴女士生活,但是之後被鵬鵬的父親帶走,柴女士起訴至法院,始終沒有獲得監護權,後來因為無法與前夫取得聯繫,而孩子的爺爺奶奶也沒有將孩子受虐待放在心上。

接下來的日子了,因為鵬鵬的父親在外常年不回家,也就是鵬鵬遭受各種虐待的時候,細節令人無法想象。

事情發生後,生父失蹤,親生母親改嫁並且剛生了小孩。平時孩子由護工和志願者陪護。

看護鵬鵬的志願者稱,從今年8月中旬至今,鵬鵬就沒家屬陪護,爺爺奶奶說身體不好生病了,爸爸仍失蹤,生母已組建新的家庭,剛生了孩子,隔十多天過來探望一次,但一直有視頻聯絡。

事情的大體經過就是這些。

目前該案將在這個月底公開開庭審理。希望嚴懲繼母,以及他的監護人,孩子的親生父親。

看了這件事大家是不是特別氣憤,天下竟有如此狠毒的女人,即使不是自己的孩子,可以不愛,但不能傷害。

孩子的親生父親,嚴重的失職,孩子經常被打,做父親的肯定知道,為什麼會任其發展,難道他預感不到孩子會有生命的危險。在這種環境中長大的孩子性格肯定有缺陷。為了孩子,難道不能多陪陪孩子嗎?

這樣的父親掙錢何用?

這樣的父親要孩子卻不管孩子,要孩子幹嗎?

就為了給他養老送終嗎?

孩子現在慘不忍睹,父親卻玩起了失蹤,簡直侮辱了父親這兩個字。

至於孩子的母親,現在也有了自己的家庭,又有了小孩,她也許是這個孩子世上唯一能給他安全感的人,不說了。

希望孩子能儘可能的恢復!也希望奇蹟可以發生在孩子身上!同時也希望孩子能得到更多人的關心和幫助!


鄉村小二哥


小孩的命運,這輩子是來遭罪的。

從微博上了解到:小孩的爺爺奶奶嫌棄他媽媽農村人,慫容小孩父母離了婚,就有了後來的繼母。於此可以看到:小孩爺爺奶奶是非不分,不明事理。從來「寧拆一座廟,不拆一樁婚」,更何況有了孫子。爸爸就更不用說了,什麼樣的人找什麼樣的人。

混沌一生,有人是來做善事的,有人是來做惡事的,有人是來做大事的,更多的人像螻蟻一樣忙忙碌碌一輩子。這個孩子命已如此,今後希望他能被人善待,安安順順度過一生,也算來人世一遭了。

至於繼母等人,只能說,正義只會遲來,不會缺席。希望法律給個公正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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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歲少女殺害肢解同學不受刑罰,6歲男童受虐致植物人卻如此結果,反差有點大。

一、刑事判決

量刑畸輕。

刑法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司法解釋:殘疾分為一般殘疾10-7級、嚴重殘疾6-3級、特別嚴重殘疾2-1級。

故意傷害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犯罪手段特別殘忍,後果特別嚴重的,可以處死刑(含緩期兩年執行)。



受害男童心臟聚停,瞳孔擴散,75%的顱骨粉碎,兩根肋骨骨折,雙眼視網膜脫落,現處於植物人狀態,深度昏迷。

其繼母庭審供述,多次對孩子採取罰跪罰站、電線捆綁、竹棍毆打等方式進行“管教”。

與量刑標準相比,其作案手段和受害程度有過之而無不及。



二、親生父母

其生父目前已失聯,公安機關正在通緝。

只能說不配做父親,用法律說話吧。

男童生母身體不好,已重新組建家庭,剛生完小孩,曾經表示要放棄撫養監護權。

撫養教育小孩是父母的法定義務,不是說你想放棄就能放棄的。

就像贍養父母一樣,沒有放棄的權利。



三、困境

在家庭虐待中,由於環境封閉、手法隱蔽,取證和行為認定難度大,難以對虐待行為進行有效打擊,更多依賴於道德約束。

道德是底線,當一個人道德淪喪時,法律應當站出來主持公正、維護正義。

對道德失衡造成的社會亂象,應當予以重點打擊,如此才能達到懲戒和威懾效果。

然而,刑法中的故意傷害罪,並沒有對兒童和未成年人的傷害情況進行加重規範。



四、相關案例

2018年2月,貴州四歲女童小梓被生父繼母殘忍虐待,棍打針扎,栓禁11天。

審理查明,女童生父劉某為討好繼母徐某,一起虐待小梓,菸頭燙、縫衣針扎,被要求跪筷子、起子。



徐某擔心小樣會弄髒家裡,兩人將小梓用布帶拴在廚房,後轉移至廁所,11天裡小梓不能上床睡覺,不能正常飲食,時常遭受毆打,遍體鱗傷。

近日宣判,生父劉某判處有期徒刑兩年,繼母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

未成年保護的相關法律,任重道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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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苑閒譚


為什麼才判16年,太不公平了,一個孩子的一生全毀了,永遠活在痛苦,中,這樣的女人是人渣,畜生,豬狗不如,即使和這個女人沒有血緣關係,又怎麼下的如此毒手對一個六歲的孩子,還有孩子的生父也該重判,這是他縱容的結果,千萬萬剮他們都不解恨。


紅豆94296


這還好孩子還活著,我們這有離婚了,爸爸找了後媽把5歲的繼子殺死了,就因為孩子和後媽說了一句:“我媽媽(孩子的生母)還要回來的”就把孩子殺了。


一切眾都好


離我們小區不遠,每次看到這個新聞就留眼淚,可憐的孩子,真希望他家隔壁住的是我,真希望他好幾天沒吃飯時會在路上碰見我,我一定不會看到孩子受傷,知道孩子幾天沒吃飯,就直接讓他離開。。。。。每次我都在想,如果那天孩子能遇到我,或許就不會發生這樣的事情了。。。。。


鋼構設計忒別專業


看一次會哭一次,孩子太可憐了,雖然孩子還沒有死,可是有時寧願他安然的去天堂,這樣每天被摧殘折磨著,生不如死,憑什麼孩子有一口氣在,她就可以不判死刑。難道非的把孩子折磨死,才能算她是畜牲嗎?在就孩子他爹,沒有他的縱容不稱職孩子也不會成這樣,他也必須付法律責任,現在還不管不問,那好吧喜歡躲就關在牢房吧!孩子親媽還算有心,但是也再婚了,感謝社會好心人事,希望孩子一天比一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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