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朋友合夥做生意時,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Im龔得高


創業,沒有足夠的資金,或者經驗不足,或合作雙方資源共享,又或者是為了降低風險,選擇合夥做生意,合夥做生意時,需要注意以下几上方面:

1、尋找合作伙伴。這是合夥生意最重要的一個,不是隨便找一個朋友來就可以了。

首先你得找一個能夠和你很好相處的朋友,並且大家對即將開始的事業有很多認知上的相同。這些非常重要,可以避免後期因為處理和目標不同造成矛盾。

2、創業前和合作夥伴簽訂合夥協議。生意有風險,不能光想象著美好,跟合夥人先說清楚即將做的生意的風險和利潤,最好是客觀的表述清楚,讓對方去仔細考慮其中的利弊。

雙方根據各自的合作資源作價而產生,投入比例和分配利益成正比的關係,要書面寫清楚,後期根據經營情況的變化的再投入,如果一方沒有融資實力,另一方的投入轉換成相應的投資佔有股,來分配投入產出的利益。

以及對雙方合夥人的出資方式、出資份額、利潤和債務的分配方式,以及違約責任如何承擔等,都有必要在協議中寫明。即便日後有了糾紛,也可以按協議進行處理。

一份清清楚楚的合同,可以避免很多不可預知的麻煩,所以在開工前,儘可能多考慮到一些可能造成合作夥伴激發矛盾的問題,並且把它拿到桌面上談好。

3、財務的管理。在財務方面要有相應的規章制度。合夥經營企業離不開嚴謹的財務制度,可以避免賬目混亂、收支不清等問題。

這個看似可以因為朋友感情而覺得無所謂的問題,恰恰是很多合夥生意到最後做不下去的主因之一。

4、多交流溝通。合夥人之前一定要多交流想法和總結經驗,相互諒解。

5、分工,明確職責。要明確合作伙伴的各自職責,不能模糊,要能拿出書面的職責分析,長期的合作,明晰責任最重要,在後期的經營中不至於互相扯皮,反目成仇。

6、合作方的退出機制。未雨綢繆,當一方退出,什麼時候退出,退出時的投入比與退出比的比例,以及怎樣補償,是誰承擔?

根據相關的法律規定,合夥經營的企業散夥時,雙方都要進行清算,在將合夥人所佔有的財產清理後,才能分得利潤;對於虧損部分或債務的清償也應及時清算。這就要求合夥人各方對於合夥人都要加以留意,在有合夥人經營受挫要退出時搶佔合夥財產,才能保證自己的財產不被其他合夥人惡意侵佔。


7、合作過程摩擦的預防和建立信任。

合理的合作職責,明晰合作雙方的利益,保持一個良好的經營合作氛圍,預防摩擦,重視摩摩擦,解決摩擦!良好的合作心態是解決摩擦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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