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和“法律”哪個更適合治國?為什麼?

藝術就是謊言


我認物質基礎決定上層建築,物質文明確定精神文明。因此法律更適合治國,道德更適合修身,以法治國,以德修身是最佳的組合。以德治國會陷入虛無與虛偽的境界,會陷入無限自由則無自由的境地。法律更有可操作性,在技術層面上好界定違法還是不違法,在物質層面上更好處理相關技術問題。當然法者所以愛民,禮者所以行事,任何法律都要站在絕大多數人的立場立法,才能保證法治之下人民能幸福,否則惡法不如無法。

道德是一種境界,可以把他看成是最上層建築,不是人人都能將道德修練得很高,更不是人人都會依道德行事。當共產主義實現後,物質極度發達,精神高度文明,那時或許可以以德治國,在這之前還是法治更加貼近現實。以道德治國最終都會演變人治,人治依賴於最高元首的個人道德修養,但是人無完人,人不是神也不是機器人,都有七情六慾,穩定性極差。

《道德經》裡提倡的其實是一個小國寡民的社會情境,儒家所提倡的其實是三皇五帝時代。因此以德治國就要求國家很小,小到如同一個村子,數千人束之以德自然是可以維持統治的。但是國家太大了,人口太多了,各種利益衝突太多了,再用道德來治國就明顯不行了!所以春秋戰國時代沒有一個諸侯國採用儒家來作為治國思想,後世的“獨尊儒術”其實是外儒內法。宋、明、清三代以儒治國,以道德來代替法律治國,將法律變成皇帝的王法,其結果就是國民麻木虛偽,國家孱弱可欺。

道德一面大旗,他光彩奪目,但是要求人人都有極高的道德修養是一點也不現實的,因為人人精神境界都高的前提條件物質極度發達始終沒有實現。因此在物質文明沒有達到極度繁華,人人按需分配的條件時,用道德治國只會讓國家越來越弱,法治才是首選。法家與儒家的最終目標是一致的,那就是人人幸福快樂,物質與精神高度文明!只不過法家更加務實,先物質後精神;儒家卻在條件不具備的情況下,要求人們精神高度文明!


大秦鐵鷹劍士


很高興回答你的問題。

道德約束了人們的行為,但是法律是人們行為的底線。

底線不能打破,否則。。。犯罪,甚至說做錯事情,成本太低。

依法治國,道德只能是約束法律之外的行為,作為輔助作用,其實,這一點得到普遍共識,沒什麼人反對,不然,沒有法律,只有道德的國家,讓人感到不安全,沒有保障。

我們把話題極端化,不談道德,只說該不該廢除死刑。

這或許更有意義。在各個國家裡,這都是一個會拿到紙面上討論的問題。之前江歌案,持續了那麼久的熱度,那麼多人呼籲,而且聯名要求判處殺人犯死刑。

這就是法律的嚴肅性,如果是道德,那麼這個殺人犯是一輩子被人唾棄,可是能怎樣呢?

在我們討論該不該廢除死刑的時候,有個這樣血淋淋的案子,我們都會憤怒,會要求判死刑。

要是撤銷法律,用道德管束一個國家?!你敢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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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竟,我辣麼萌~


不哈韓的小韓


我的觀點: 依法治國比依德治國更可靠 一、依法治國才能長治久安. 法律就是一種行為準則,具強制性;同時,法律是管長遠的,具穩定性.我國憲法規定:所有公民、所有黨派組織都必須在憲法及法律範圍內活動.只有這樣,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堅持下去,國家才能真正做到長治久安,繁榮進步. 二、依德治國只能治於一時. 依德治國實質上是說:由有德之人治國(即聖君治國). 說透徹點就是人治. 歷史上也有過堯、舜等聖君,其以德治國也受到百姓擁護過.但人畢竟不是神,誰也不能保證時刻有德和聖明,年老還有發糊的時候呢,人的壽命也是有限的,所以以德治國是不可能長久的. 綜上所述,還是依法治國更靠譜一些.


在那高高的谷垛下面


道德是一條線,它高懸於空,告訴人們應該做哪些事,並且能做到哪一步。能夠觸碰到這條線的人越多,這個世界就越平和,穩定,善良。

法律是一條線,底線。它告訴人們,哪些事不能做,如果觸碰到底線,會付出代價,甚至生命。觸碰這條線或者突破這條線的人越多,世界就越發混亂暴力危險和血腥。

沒有法律的烘托,道德就是空中樓閣,每個人都會指著樓閣誇誇其談,卻沒有人能擁有。有了法律的保障,人們在腳踏實地的基礎上,慢慢構建我們的道德標杆,這個世界會越來越好。

所以一個社會如果道德滑坡,實質上是法制出現了問題。僅憑道德,是無法治國的。


花錢無缺


法律在利益面前尚不能完全遏制犯罪,如何靠道德來遏制?道德的高大上都是在嘴上,要求別人做而自己並不做。滿口仁義道德,背後男盜女娼說的就是這些宣揚道德的人。德育幾千年擋住儒生貪汙了嗎?朱元璋恨貪官扒皮抽筋都不起作用,早上殺完,晚上就又出來了。

別聽儒生忽悠說秦二世而亡是因為法治。秦國從商鞅變法到荀子入秦一百年,荀子大讚只是可惜無儒之美政,五十年後秦國才滅亡。那麼荀子這個大儒教育出來的法家以及與李斯辯論的儒家在秦國最後的五十年裡為秦國統一六國做了什麼貢獻,又為秦國滅亡做了什麼?貪天之功的儒家這次功勞沒搶法家統一六國的功勞,卻忙於造謠焚書坑儒為秦國滅亡切割自己的責任。儒生說秦法暴,但睡虎地秦簡卻沒有證據,甚至體現了今天的一些法治精神。那麼秦國怎麼亡的?儒生嘴裡的秦法殘暴不足信,漢隨秦製為什麼不說殘暴?還有一個說法是說漢朝重用老實人的故事裡講的秦國滅亡在官吏“文過飾非以為能”不用能說會道的人。文過飾非與紂王的言足以飾非是相同的文化。孔子說,君子諸己,小人諸人。儒家的解釋君子責怪自己,小人責怪別人。那麼孔子這個君子之首就應該經常責怪自己了?看論語沒找到一句,卻找到顏回的一句話,大意是天下人錯了,我們沒錯,不用降低孔子主張的標準。孔子聽了很高興。那麼用孔子自己的話衡量自己他是什麼?

德這個東西從他的開始就有人類的自私在裡面,誰獲利誰說你好,誰不獲利誰就罵你。社會資源總是有限的,如何公平才是一個國家能夠發展的正道,才會使上下一心。我認為只有法治才能夠公平公正,即使你不用儒德,也一樣會有偏私。


山堅海闊


又有人以儒家提倡道德批判儒家,繼而批判傳統文化了。

但問題是道德和法律是對立的嗎?

人類絕大多數法律都源於道德,如果道德價值改變,法律也會變。

如以前歐洲人熱衷於決鬥,法律也支持決鬥,後來他們覺得這個不道德了,法律也不支持決鬥了。

如在日本協助人自殺會被減罪,但在西方大部分國家(有安樂死的除外)被等同於殺人。

這些都是道德影響法律。

說白了,法律是道德的底線,是不容侵犯的所在,而道德是法律的提高!如果一個社會人人只是不犯法,但在道德上敗壞,相信我你肯定過的不開心。

所以既需要法治,也需要提倡道德,這才是正常的,這也是現代國家和古代儒家知識分子治國的方法。


全真道士梁興揚


要治理好國家,道德和法律兩種手段(工具)缺一不可。但是,兩者在治理國家中的所發揮的作用則各有側重,在社會發展不同歷史階段兩者的地位和作用的大小也有所不同。

人類社會一路走來經歷和將要經歷原始共產主義社會、奴隸社會、封建社會、資本化主義社會以及社會主義和未來的共產主義社會。

在人之初的原始共產主義社會和未來的共產主義社會,道德在社會治理中起著決定性作用,甚至是唯一的作用。而在除此之外的各個社會形態中,法律則在社會治理中起著決定性、基礎性作用,而道德只能起到輔助作用。

總之,法律和道德的地位和作用不是一成不變的,人類社會發展歷史階段不同,兩者的地位和作用也隨之不同,兩者在治理國家的具體過程中,不可輕重、主次不分,更不可將其地位顛倒。


老者沙龍


在封建社會里道德是約束皇帝的,皇權至高無上,皇帝掌握著生殺予奪所有的權力,如果非要找出一個可以讓他稍加約束的東西那就是道德了。而願意讓道德約束的就已經是所謂的從諫如流的明君了,所謂的德配堯舜禹,睥睨天下,威儀天下,皇恩浩蕩,萬民景仰,勤勉為政,英明神武,愛民如子,勤政為民,雄才大略,文韜武略,勵精圖治的千古一帝,如唐宗宋祖。

當然在封建社會道德對老百姓也是有約束能力的,比如:古代對女人有種種道德約束,比如“三從四德”、“從一而終”、“嫁雞隨雞,嫁狗隨狗”對男人無非就是君君臣臣,君要臣死不死不忠……

所以封建社會基本上就是一部踐踏人權的歷史,人權受到踐踏,人性受到壓抑,所謂的道德就是製造不公平,不平等的條約。

人治和法治最大的區別在於:法治與民主相容,人治與專制相合。法治強調“權自法出”,人治強調“法自權出”。當然人治也可以讓國家強大但不可延續,所謂的明君駕鶴西去,昏君就會接踵而來。唐宗宋祖何其強大,最後還不是難逃滅亡?但法制就不會隨著偉人的死亡而消逝,華盛頓死了兩百多年美國依然是世界上唯一強國。




金色五菱超級大面包


道德是自我修身養性,提高人的素質,是一種倡導的行為,法律是約束人的行為規範,以道德治國是吹牛逼說大話誇誇其談,讓別人怎麼怎麼做,自己高高在上指揮別人,自己不受任何約束,也是人治的一種藉口,讓別人仁義道德大公無私,自己男盜女猖無惡不作。依法律治國是約束每個人的行為,法律對準的是包括官員在內的每個公民,沒有特殊的公民,追求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中國幾千年,乃至世界各國人民的願望。


平安健康知足常樂


不要把德治和法治對立起來。

道德是根本,德主法輔是治國的理想境界。

法治其實是人類社會最無奈的選擇,是因為多數人失去對行為的道義約束,不得不以法律規範。

用一千條還是一萬條法律規範社會好?當然是一千條,因為一萬條需要消耗十倍的公共資源。

治理一個縣,德主刑輔的情況下,一個縣令十數衙役師爺文書,也可以秩序井然。反觀當今,一縣之中公職人員成千上萬,仍然不能保證法條盡數兌現,更不能遏制頻發的刑民案件。

倘若實現法治的龐大資源用於治理沙漠,玉門關外綠樹青草覆蓋了不知多少層。

細細想想中國社會如何失德,人類社會如何失德,問題深了去了。

也許,西式法治不必須也不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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