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直到二戰末才意識到步槍威力過剩?

綠銫地帶


認識到步槍的威力過剩不是在二戰末期而是在二戰中期,於是在二戰末期就出現了使用7.92×33中間威力步槍彈的STG-44


以及美國使用.30卡賓槍彈(7.62×33毫米)的M1/M2/M3系列卡賓槍

不過其他國家當時那種激烈的戰爭

中沒有時間也沒有資源去搞中間威力步槍彈和步槍!

二戰時期隨著技術的發展,各種重型武器的機動性大大增強;士兵之間的交戰距離相較一戰時期大大縮短,基本都是在300米之內,所以根本用不上有效射程在800米的步槍!


TDtank126


其實,從嚴格意義上講,一戰前夕,軍界就已認識到了步槍彈丸威力過剩的問題。

譬如,日本曾派出陸軍軍官,到德國考察步兵槍械,mp18衝鋒槍以及毛瑟98步槍,令日軍官印象深刻。

毛瑟步槍儘管性能優越,直到二戰依然是德陸軍的制式裝備,但其7.92毫米彈丸威力過剩,導致開槍時後座力極大,顯然身材矮小的日本兵吃不消。

聰明的日本人,就將毛瑟步槍7.92毫米彈丸,改成了6.5毫米口徑。

此舉,一來降低了步槍的後座力,使得脫胎於毛瑟步槍的三八步槍,更適合身材矮小的日本兵使用;二來節省了製作彈殼的寶貴銅材,這對資源緊缺的日本維持戰爭特別重要。

一戰時,德國軍隊率先將mp18衝鋒槍用於小規模的突擊,經常撕開協約國的防線,開衝鋒槍投入戰場作戰之先河。
二戰時,在投入上百萬支mp40衝鋒槍的同時,德國又率先研發了發射中間威力步槍彈的突擊步槍,mp44突擊步槍成了陣地戰的大殺器,又開了一代風氣之先。

嚴格來講,一戰時,認識到了栓動步槍彈丸威力過剩的問題,只是未引起多國軍方的足夠重視。

二戰時,衝鋒槍大面積投入戰場,已是認識到步槍威力過剩,對其火力不足的有力補充。



德國研發的mp44突擊步槍,發射中間威力步槍彈,既解決了步槍彈丸威力過剩,又解決了衝鋒槍發射手槍彈威力不足的雙重問題,可謂步衝合一,天才大發明。

對本文有不同意見,歡迎參與討論,到評論欄目,發表您的高論。

2018年2月17日於杭州


國平軍史


步槍的威力真的過剩嗎?

縱橫認為這道題根本就是一個偽命題,其出發的根據點是,大部分步槍的有效射程都逐漸縮短,比如二戰時期的步槍三八大蓋和98K等,要求射擊距離都很遠,而現代步槍要求射擊的距離沒有以前那麼遠,這根本就是扯淡。

對步槍的要求並不是威力太大,恰恰是威力不夠,二戰後期出現的狙擊步槍或者說狙擊槍,連牆都能打透,一千五百米開外擊中目標就跟玩一樣,二戰時期步槍雖然打得遠,但是傷害卻並不高,比如三八大蓋打得雖然遠,但是都是貫穿傷,一槍打透,如果不是擊中要害卻不致命,這就尷尬了。

二戰結束後,步槍發展呈現更加細化的特點,並不像二戰時候那麼單一,需要遠距離的槍械,細分出狙擊步槍甚至是狙擊槍;需要衝鋒時,細分出突擊步槍。

二戰以後的步槍比以前的步槍,口徑更大,彈藥更多,子彈的速度更快。

發展的方向距離是一方面,傷害才是最重要的,即使用突擊步槍來說,放棄過去的遠射擊,得到的是火力密集,彈容量大,傷害更充分,也就是說,我們現在看到的步槍可能打的沒有以前遠,但是對人的傷害大,一顆子彈過去即使不是要害也夠斃命的,貫穿傷?根本不存在的。

威力並不是單純的距離

以一般步槍來說,對人造成的傷害主要有三點,一個是子彈的速度,一個是空腔效應,一個是距離長短,只有搞明白這三點才知道什麼是槍的真正威力。

子彈速度越快,就越有勁。二戰後的槍對速度的要求是越來越快,更快的時間更有勁的打出更多的子彈才是王道,而對人的傷害,還有一個空腔效應,這個學術名詞簡單來說,就是子彈進入人身體內造成的傷害有多大,因為子彈原來是在空氣中運動,到身體的時候質地發生變法,運動的阻力增加,以前的子彈做的尖,就是為了子彈有勁,打得遠,能打透。

但是現在子彈尖都是圓的,而且口徑更粗,這樣的子彈打在人的身上,阻力改變原來的速度會迅速像四周擴張,這種短時間內形成了張力對人身體的損害是很大的,子彈不會貫穿。

有的子彈,估計設計成這樣,目的只有一個,就是進入身體內而不出來,這樣的槍威力實際上比以前的更大。

為什麼二戰後的很多槍射擊距離變短?

步槍的射擊距離變短並非有意為之,很多步槍都會配備望遠鏡,目的就是為了打得更遠,只不過槍這個東西,你既要他不太沉,拿著輕便,還要裝更多的子彈,還要有火力更加猛,還要全自動,出來的槍兼顧了這麼多,最後只能是沒有以前的槍打的遠了,這不是威力過剩,而是一種威力加強。

實際上,二戰後大部分的戰爭,遠距離的攻擊都是火炮和飛機轟炸來完成的,更遠距離的還有導彈,遠程導彈,洲際導彈;而步槍的應用場景大部分又都是密集建築物或者叢林內,不像二戰在壕溝裡面,這樣的情況下,對步槍的要求不是遠距離,而是密集的火力壓制。步槍還打那麼遠有什麼必要,即使是這樣,如果但由步兵來完成任務,在小隊裡面還會有狙擊手或者狙擊步槍來承擔遠程攻擊。

因此,這個步槍威力過剩就是偽命題,其實應該說是步槍為了追求威力向著多樣化發展了。


史論縱橫


並不是到了二戰末期才意識到步槍的威力過剩,實際上這一個問題在第一次世界大戰的時候就已經被意識到。

我舉一個例子,比如說在第一次世界大戰的時候,德國人特意為他的部隊,裝配上了幾十萬把手槍,而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德國人更是創造出了花機關,這樣世界上第一把真正意義上的衝鋒槍,到了第一次世界大戰末期,英國人更是直接把自己步槍的長度給縮短了,為了提高射速,而且大獲成功!

但是第一次世界大戰的主流趨勢仍然是靜態戰爭什麼意思呢?雙方隔得老遠,互相挖戰壕,然後把各式各樣的重型武器搬到戰壕裡面向對方陣地展開射擊,在那個時候,無論是作為主力殺人最多的重機槍還是被斯大林稱為戰爭之神的大炮,其射程遠遠超過了步槍的射程,因此對於步槍射程這東西參戰各國是沒有太多的想法的。例如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德國人的主力步槍仍然是毛瑟98k沒有太多的改進,仍然還是沿用的一戰的設計。美國人在開戰之初仍然選用了,在第一次世界大戰時候為美國人生產定型設計的湯姆遜衝鋒槍。英國人則是直接用起了第一次世界大戰的武器。

但是恰恰有兩個國家產生了想法,那就是法國人和日本人法國人在面對德國人的時候,由於其防線上的優勢導致他後期能夠拖垮德國人,所以在法國人的作戰裡面要塞是一個特別重要的課題。在要塞裡面什麼樣的武器最能夠有優勢當然是射程越遠越好。因此,學習法國人的日本人,這一點可以從幾個方面看出,比如說的日本人的九二式重機槍,他使用的就是金屬片冷卻,這學習的就是法國的重機槍,總之日本人為了他的所謂的老師的意見,所以將自己的步槍的長度給拉長了,最後形成了著名的三八式步槍。

而且大家都知道步槍的口徑越大,殺傷力也就越大,因此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各個國家形成了一個約定俗成的規定,就是所有的步槍子彈口徑,全都是超過7mm的。都是大口徑子彈。

但是到了第二次世界大戰的時候,閃電戰是颳起的一陣旋風,使得之前所有的戰爭理論全部推翻,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80%的士兵全都是正文在距離自己步槍400米以內的射程裡面。

因此,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以後,美國人率天下之大不為,直接拿起來小口徑的子彈,他首先是應用在自己的手槍上,後來又應用到自己的步槍上,比如說比較著名的m4,他的口徑就是5.56,小口徑子彈。由於在近距離的時候,一旦穿透對方的身體的話,就會產生劇烈的滾動和不規則運動造成的殺傷後效,也更為強烈。這個時候,所有人才發現,原來戰爭可以這麼玩,原來士兵手裡的步槍。竟然還要順應時代的要求進行改進。

正好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德國人給世界留下了一個寶貴的遺產,那就是風暴突擊步槍,他把槍聲給縮短了,並且槍的擊發都是自動化的。風暴突擊步槍,定義了戰後所有步槍的設計標準。同時,他說縮短的槍管,重量較輕的子彈,也都定義了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所有步槍火力發展的一個趨勢。

不是衝鋒槍那隔著50米,子彈就亂飛的情況也不是像大威力步槍一樣,需要把他的射程提高到600米左右。他只需要在400米的範圍以內。對。能夠看到敵人進行有效的殺傷,這就是現代突擊步槍所需要做的所有事情。


漩渦鳴人yy


什麼叫威力過剩?是火力密集程度過高?還是槍彈出膛動能太大?

如果是前者,題主的命題就是一個偽命題,因為二十世紀以來,步槍從拴動步槍演進到自動步槍,火力越來越密集。


二戰實戰表明,自動步槍比拴動步槍優越得多,現在,已經沒有正規軍裝備拴動步槍了。

至於普通步槍槍彈出膛動能,二十世紀後確實呈下降趨勢,這是因為:

第一,步兵裝備發生了很大變化,戰場火力配置比二十世紀初豐富得多,各種輕型武器,乃至火炮、坦克等重型武器,對普通步槍的中遠程火力需求大大減弱了,普通步槍遠射程不再重要;

第二,步槍本身也演變出多種層次:普通步槍和狙擊步槍,班用火力配置,中遠程火力也由機槍和狙擊步槍提供,普通步槍主要是為了近戰和衝鋒;

第三,近戰和衝鋒,火力的密集和連續性,比槍彈威力重要,減少槍彈威力,雖然犧牲了射程,但步槍重量、槍彈重量、後坐力都減少了,後坐力減少,對自動武器的射速和射擊精度提高至關重要,更時候現代戰爭的普通步槍使用場景。

因此,現代步兵火力配置豐富,普通步槍的使用場景變成比較單一近戰和衝鋒,犧牲射程和提高射速,也就是現代步槍的自然選擇了。


魚眼貓眼鷹眼


其實在19世紀末20世紀初,一些國家就已經察覺到現有的步槍彈威力實在過於強大,但是當時很多國家剛剛列裝新式步槍不久,比如法國勒貝爾步槍,俄羅斯莫辛納甘步槍等,不可能僅僅為了火力過剩的問題而花費巨資再次裝備一款新式步槍。

而當時曾經流行過6.5毫米步槍彈,比如日本的6.5x50毫米友坂彈、意大利6.5x52毫米卡爾卡諾步槍彈等等,在一定程度上也算是對現有步槍彈威力過剩的一個解決措施,而這些彈藥的性能也很優秀,比如一直以精度高著稱的三八式步槍使用的就是6.5毫米友坂彈。

而在一戰中,雙方主要以塹壕戰為主,比較缺乏機動性,因而傳統全威力步槍的依然能夠有不錯的發揮。但是雙方也發現這些步槍火力薄弱,開始研製更多的單兵自動武器。但是使用這樣的全威力彈明顯會有強後坐力,最終法國則研製出了使用8x32毫米彈的克貝羅勒自動步槍,可以自動發射,已經可以視為突擊步槍了。此外,還有像俄羅斯費德洛夫自動步槍,M1907步槍等等,都採取的是削減彈藥威力,並同時加強火力的做法。

而在一戰二戰之間的20年中,各國也開始不斷嘗試新式步槍以及其配套的彈藥,但是由於關於究竟採用什麼彈藥,應該採用怎樣的設計指標等等問題一直得不到解決,再加上各國軍方對新步槍比較保守,因此二戰中大多數國家依然使用的是全威力步槍彈。

而在二戰中,雙方主要是以進行機動作戰,而步兵火力不足,彈藥性能過剩的問題突顯出來,蘇聯人乾脆大量裝備波波沙衝鋒槍,美國人大量裝備半自動步槍,德國人則開始裝備突擊步槍。最終,在二戰後,各國終於開始對其現有武器體系進行了改進,誕生了像M14,FN FAL等一系列使用新彈藥的新式步槍,而後來更是誕生了更加削弱的小口徑彈藥,但是殺傷力方面卻依然不遜於曾經的傳統步槍彈,已經成為了如今軍隊的主力彈藥之一。


戰爭之王


為何直到二戰末期才意識到?提問題的這個人是豬嗎?早就在一戰期間,俄國的費德洛夫就提出,未來步槍的發展應當是射程更近、火力更猛烈,所以說採用了日本的6.5mm步槍彈,設計出了世界上最早的自動步槍:費德洛夫M1916。

而後來,費德洛夫寫了一本書,名為《輕武器發展史》。一個傷兵在床上看了之後,設計出了世界上最有名的突擊步槍——AK。

還有一點,真正奠定未來一百年步槍發展的,不是Stg44,是美國的齊射計劃。在該項計劃中,美國人首先提出了“瞄準一次打出多發子彈”以及“點射對於人體的殺傷效能更高”等等總結性的歸納。最後,這也促成了SCHV的立項與M16的誕生


戰甲裝研菌


世界各國在一戰期間使用的步槍大多是栓動步槍,由於主要是相隔數千米的塹壕戰,重武器普遍不足,而來源廣泛的步槍成了各國發展的首選。一寸長一寸強,重視步槍射程成了各國武器設計師的共同點。在這時參戰的步槍彈,彈殼直徑大多達到60毫米以上,有效射程2000米,標尺射程也有1200米到1800米不等。

圖為SKS步

時間進入二戰,雖然戰前衝鋒槍一類的武器層出不窮,但是世界各國也還是下意識地把栓動步槍作為步兵輕武器。以前蘇聯的莫辛納甘系列步槍為例,使用的7.62-54R步槍彈在當時尺寸已經算小的了。二戰中期,德國為了STG44突擊步槍而專門開發了7.9-33短步槍彈,這才是世界首款中間威力步槍彈。而此前,各國步兵除了步槍以外,裝備量最大的裝備恐怕就是射速快,易於控制後坐力的衝鋒槍了。

圖為STG44突擊步槍

二戰雖然有“閃電戰”“大縱深戰術”這類運動戰的出現,但是自動化武器並未普及。加之還是熱衷於挖掘戰壕,雙方交戰距離往往是在反坦克炮射程以內,再短也有數百米。但是武器設計師很快就發現,即便是中間威力槍彈,減少彈頭質量也可以將射程延長到500米左右。加之二戰末期,短兵相接的情況更多地出現了,採用發射中間威力步槍彈的自動武器成了德國兵的最愛。

二戰後,人類步槍子彈的彈殼直徑進一步縮短。並非不知道子彈威力過剩,而是限於當時的情況未能迅速將中間威力型子彈實用化。


軍事新觀察


並不是“直到二戰末才意識到步槍威力過剩”,而是裝備與技術的發展導致戰術思想(及戰術)發生了變化。槍彈威力是過剩還是不足,首先和技術因素相關,更和戰術因素相關。而技術是發展的,戰術需求是變化的,所以並不是專家們後知後覺,直到二戰末才發現步槍彈威力過剩,而是二戰末步槍自動化的需求導致對步槍彈威力的要求發生了變化。以自動步槍的標準來看,原來為單發步槍研製的子彈威力過剩了。

在單發步槍時代,由於射速有限,要向敵人發射更多的子彈,只有從儘可能遠的距離就開始向敵人射擊,所以那時的步槍表尺動輒上千米(其實精確命中千米外目標是現代一流中口徑狙擊槍才辦到的,當時只能用齊射撞大運)。以此而言,當時根本不存在什麼“步槍威力過剩”。


當步槍逐步走向半自動,全槍重量就開始成為步兵的負擔。後坐力也還不是大問題。但當步槍向全自動發展,過大的重量尤其是過大的後坐力就成為不得不解決的問題。比如當時美軍的勃朗寧自動步槍,活脫脫就是一把班用輕機槍的範兒。如下圖

德軍同時期的傘兵步槍FG42也是一路貨色,如下圖


這樣的所謂步槍,按照現在的標準就是不折不扣的班用輕機槍。美軍操作勃朗寧的都是挑出來的壯漢,德國這個不用說,傘兵步槍麼,傘兵本就是精銳。換句話說,這樣的武器是不適合配備到所有單兵手上的,其過重的自重和巨大的連發後坐力,使其必須依賴兩腳架才能取得較好的連發精度。所以,原來為單發步槍研製的的步槍彈不再適合自動步槍,減小步槍彈的威力提上日程。

德蘇在這方面走的較遠,先後研製出中間威力槍彈及其步槍,較好的解決了武器重量和連發後坐力的問題。下圖是德軍的mp44突擊步槍。


蘇軍的sks西蒙諾夫半自動步槍和大名鼎鼎的AK47,使用7.62X39毫米(39是彈殼長度,後同)M43中間威力槍彈。順便說一句題外話,AK只是部分參考借鑑了MP44,但其設計思想和許多具體機構(比如閉鎖機構)與MP44截然不同。不能說AK是MP44的山寨。如果卡拉什尼科夫只是個山寨仿造者,作為大師的斯通納是不會掏錢邀請卡氏赴美會面的。滿世界氾濫的也是AK而不是MP44。


下圖斯通納和卡拉什尼科夫在美國交流,可謂惺惺相惜


好了,回到正題。蘇德採用了中間威力槍彈來解決問題。美國則要保守的多,原來加蘭德M1步槍採用M1906斯普林菲爾德0.30-06步槍彈(7.62×63mm步槍彈),為了減小後坐力,美國搞了一個7.62X51mm步槍彈,就是後來的7.62NATO北約標準彈。口徑基本沒變,就是把彈殼長度從63毫米縮短到51毫米,比蘇聯的39毫米威力大的多,後坐力也大的多!但使用此彈的M14步槍在連發後坐力上並沒有太大改善,加上在越南叢林射程威力過剩,很快被小口徑槍彈取代。美軍小口徑槍彈也就是5.56NATO在很多性能尤其是殺傷力和精度上超過了蘇聯的的M43中間威力槍彈,蘇聯也很快搞出了自己的5.45口徑。

M14步槍後來被改成狙擊槍,事實上很多中口徑狙擊槍都採用7.62NATO口徑,可見其威力不小。




取代M14的M16系列
蘇聯的AK74採用了5.45口徑


但近年來隨著在蘇聯阿富汗戰爭(山地)和美國在中東中亞(沙漠山地)一系列作戰的經驗反饋,叢林戰催生的小口徑步槍被認為威力不足,美國又在研究論證更大口徑(比如6-6.8mm)的槍彈。

可見子彈威力的變化,隨著戰術技術的變化發展而改變的,不存在題主所言直到二戰後才發現威力過剩云云。


錫兵中士


準確的說,在二戰末期並不是所有的戰場都出現了步槍威力過剩的現象,尤其是對戰雙方實力極不對稱的東方戰場,中國軍隊和日軍作戰的大陸上步槍威力不算過剩、日軍和美軍激烈交戰的太平洋上步槍威力也不算過剩,只有技術兵器相互博弈的歐洲戰場才算是威力過剩。在歐洲戰場上各種機械化部隊將戰爭變為“動態”作戰,遠距離的陣地交火和野戰活動基本沒有了,巷戰和機械化部隊的近距離廝殺成為作戰的主要方式,因此步槍的超遠射程顯得不必要了,這就是步槍的威力過剩。同時步槍的射速和火力持續性嚴重不足,各種衝鋒槍大行其道,這種現象也出現在東方戰場,但並不算是威力過剩。

偏傳統的中國戰場和多灘頭爭奪的太平洋戰區,交戰雙方對槍支的射速、火力持續性要求也越來越高,但是步槍威力並沒有出現過剩的現象。中國的抗戰更多的還是類似一戰的遠距離陣地戰,抗戰早期只要大城市周邊的陣地失手,守備部隊就會棄城而逃,在郊區野戰和攻城戰中需要步槍有極大的射程和破壞力,日本正是在這個過程中意識到三八式步槍威力不足才研製九九式步槍的,日軍用口徑7.7mm的九九式代替6.5mm的三八式,足以說明在中國戰場上步槍的威力不算過剩。

九九式步槍批量生產之後並沒有大規模應用於中國戰場,而主要交付給鏖戰東南亞的“南方軍”和日本聯合艦隊的“海軍陸戰隊”。而且,在日軍在仿製加蘭德步槍製造“四式步槍”時,也沒有降低槍支的口徑,而是使用九九式通用的7.7mm子彈,這說明前線的部隊還是需要大威力步槍的。美軍之所以使用大量的自動衝鋒槍和半自動步槍、卡賓槍,是為了滿足部隊對火力密度的需要,並不是步槍威力過剩的原因。同時遠在非洲空曠地區作戰的隆美爾“非洲軍團”也沒有意識到步槍的威力過剩,威力降檔的MP-44突擊步槍並沒有裝備這支部隊,真正出現步槍威力過剩的只有歐洲戰場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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