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和單位簽了內退協議,社保和醫保按國家規定各自承擔,但是6月的時候單位停繳了社保和醫保應該怎麼辦?

尚品-龍舌蘭


如果用人單位違約,那麼職工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維權。

目前關於內退的規定,實際上是1993年國務院發佈的國有企業安置富餘職工規定,並沒有作廢,國務院令第111號。

文件規定職工距退休不足五年的,經本人申請,企業領導批准,可以退出工作崗位退養。離崗退養期間,由企業發放給生活費。

企業和退出崗位休養的職工,應當按照有關規定交納基本養老保險和社會保險費。這就是所說的保險,各自承擔各自部分。到達退休年齡,有企業給辦理退休手續。

發放生活費的標準是由企業規定,不得低於最低工資標準。

如果企業違反協議規定,那麼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反映,要求用人單位繼續執行。

如果雙方都不滿足條件,那麼就當勞動爭議仲裁部門確立勞動關係吧。

雙方只要存在勞動關係,企業給職工繳納繳納社保的行為就是必要的義務。當然職工要承擔職工部分。

如果企業給擅自解除勞動關係了,也就是6月份偷偷給單方面解除了。實際上職工可以申請恢復勞動關係的。

而且企業如果擅自解除,如果符合勞動法解除的情形還可以,不符合需要支付雙倍經濟補償金的賠償金。經濟補償金的標準是每工作1年,按照正常工作時工資標準,發放一個月的應發工資。

如果我們在一個企業工作了十年,用人單位需要支付20個月應發工資的賠償金。

所以,各項勞動保障法律法規還是有相應的保護的。不用擔心,大膽去維權吧。


暖心人社


樓主你好,如果你和單位簽訂了內退協議,那麼社保和醫保應當由公司來承擔。當然如果你所在的工作單位沒有替你承擔工作單位應當承擔的社保費用,那麼實際上已經違反了內退的協議規定,因為國家規定員工的這個社保就應當由所在的單位替員工承擔相應的比例,而且是大部分的繳費比例,個人只需要承擔很小一部分的交費比例!

所以說我個人認為這種情況,你完全可以要求你所在的工作單位來執行這個內退協議,因為畢竟同意你內退了,所以就應當去繳納你的個人社保。如果你的個人社保,你所在的單位不繳納的話,那麼對你個人來講是損失非常大的,因為首先如果你個人繳納,這是一筆很大的費用,而且來說個人繳納就需要將你的社保關係從原單位轉移出來才可以?

所以無論如何一定要要求你的原單位來進行社保繳納,如果不交納的話,實際上你損失的不僅僅只是你的養老保險的累計繳費年限,對於你來說很有可能這幾年如果不交的話,那麼你今後的退休金待遇都會受到很大的影響。


社保小達人


一般國企才有這種情況吧,是保留勞動關係但無須在崗的情況,應當是要在當地勞動局備案的。是不用上班但可以領取一定金額的工資或補貼,社保關係也保留,直到退休按正常退休來辦理。具體可參照的法規是國務院1993年第111號令規定。

所以我覺得正常來說你需要去單位瞭解清楚,實際情況是怎麼樣的。應當說國有單位,到現在能正常運營的效益不太會差,而且你們是有協議的,沒必要不交你一個人的。

如果確實是不給交了,可以向勞動局仲裁,你這種屬於在崗職工,最後的辦法當然上法院了。


生活的江湖



老頑童168666666


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很有可能是你們當時簽訂協議內退的一批人根本就不符合內退條件,只是當時有人礙於人情為你們辦理了內退。單位換領導後,因為不符合程序和規定,所以停發。


天官賜福106935251


第一、和公司人事部門溝通處理

第二、如果公司不解決,向勞監部門申請勞動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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