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想存錢買房,母親卻罵其不孝順,想一腳踢開他們自己過好日子,對此你怎麼看?

清晨的個人媒體


我是大坊,為你分享生活點滴。

如果有這樣的母親,我照樣可以懟過去,憑什麼我辛苦賺來的錢要給弟弟做禮金,憑什麼他在家啃老,結婚還要我出錢?我通過自己努力賺錢買房子有什麼錯?

現在弟弟啃老你不說,還要我出錢幫他娶老婆,你怎麼不說他不孝?我存錢買房子就說我把你踢開,如果我要踢開你,我說我都不想跟你說我要買房。

說真的,別怪我絕情,像這樣的弟弟,我說不幫就不幫,自己有手有腳不工作,還啃老,娶老婆還要我出錢,說得難聽點,那是不是老婆也讓我睡啊?我都幫你做完就好了。

我看不起啃老族,有手有腳不去工作,天天在家玩手機,玩遊戲,睡覺的人,太丟臉了。


大坊聊生活


大兒子欲哭無淚,這樣的事兒不是開始也不是結束,很明顯父母很偏愛弟弟,弟弟智障還是性格更入父母的眼?偏愛可以,別借花獻佛影響大兒子的生活規劃。一碗水端不平的觀念,十家有八家都有苦孩子。我自己昨晚就做夢,父母舉債被要錢的追上門,哥哥們無動於衷,我很心痛表示錢不是問題,問題是遇到事兒大家不要這麼冷漠。夢醒了,但是我知道這是日有所思夜有所夢,我家也是會哭的孩子有奶吃,自己吃苦頭吃到長記性才行,動動嘴皮子,對夢遊不願醒的人來說就是一口口唾沫。算了,再看看吧,等到影響你切身利益的事真正都發生了,你就知道自己的出路在哪裡了。父母的觀念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是錯的,遇到問題多靠自己吧。

說點務實的,之所以你被父母說,1你孝順的沒有底線,在你眼裡父母說的都是對的,父母拿定你了,看不到你的拒絕和態度。2你弟弟吃定了你父母。3你父母吃你,弟弟吃父母,弟弟根本就是在吃你,好好審視你們兄弟之間的關係吧,值不值,值就白借一回,表明態度,這是心意以後不可以變本加厲;不值,拒絕父母,硬氣一回讓他們吃點閉門羹,也為自己以後的生活留點後路。


吃不夠兔子


這個絕對不行,首先人都是自私的,這個對於兄弟姐妹和父母子女也一樣,你自己存錢買房這種事最好不要跟父母商量,除非你絕得他們會幫你,像文中的父母,本身就偏心的,你告訴他們反而會讓他們覺得你有錢了,想方設法跟你要錢,舉一個我同事的例子,正常人看來是非常不可思議的,他今年27歲,沒有結婚沒有對象沒有買房,做IT行業每個月差不多有1萬多收入,家中有個哥哥,哥哥沒上過大學,屬於那種三天打魚兩天曬網的人,哥哥取了媳婦,媳婦家有點錢,獨生女但是老丈人不幫哥哥一家,哥哥家老家縣城買了一套房子,哥哥還生了一個小孩好幾歲了,雖然哥哥家庭圓滿,但是從不考慮弟弟沒車沒房沒娶媳婦,每個月跟弟弟要四五千生活費,哥哥和嫂子在外地打工,租房住,裡面傢俱家電都是買的新的,換房子住家電就不要再重新買,這些錢包括不上班一家花銷都要跟弟弟要,弟弟不給,父母就在弟弟面前哭鬧,這個同事也是愚孝,自己啥都沒有就這樣從上班開始就供養哥哥一家,父母也從不考慮這個同事感受,現在也到談婚論嫁的年紀從來不替他著急,不說在大城市有套房子,至少在老家縣城有套房子吧,現在結婚誰不要房子,所有父母都不見得是對的,跟從自己的本心,你悄悄攢錢買了房子,難道父母還問你要房子不成,而且你這弟弟是啃老族,你就沒必要跟你父母一樣被啃老了,再過一二十年你是你家人,弟弟是弟弟家人,個人過個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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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家庭父母和子女的關係很複雜。有人說“天下沒有不愛孩子的父母是人世間最大的謊言。”這句話其實很對,只是這句話又確實擺不到檯面上,因為誰要這樣在大庭廣眾之下說,誰就會象“罪人”一樣受到一部分講“孝道”人的圍攻。因此,大家在公開場合都謙和的說著“父母的養育之恩比海深,”人要“知恩圖報”,要“孝順父母”,之類冠冕堂皇的話,誰聽誰都舒服的話。


一些“孝順”的孩子把工資交給父母,一些“孝順”的孩子為了父母不惜和配偶反目甚至離婚,一些“孝順“的女孩婚後把夫妻辛辛苦苦積攢的錢財送給父母和弟弟,而自己過得可憐巴巴,最後精疲力竭,才發現父母的要求一個接著一個,而且沒完沒了。

很多孝順的人活到四五十歲了,還仍然沒有自己的生活,他們的生活就是以如何滿足父母的慾望為主。可惜有些人的父母仍然不滿足,而父母的一個要求只要沒滿足,父母就會說他們不孝順。這讓很多很在乎“孝順”名譽的人“痛苦不堪”。這就是很多“孝順人”的真實生活情形。


在這個家庭中,大兒子想存錢買房,父母就罵其不孝,反而要讓大兒子把買房的錢“借給”沒有償還能力的弟弟做結婚的“禮金”,是非常不合理的,應該堅定拒絕。
母親說大兒子“要踢開他們,自己要過好日子”的說法,倒是可以考慮。只是做大兒子的要明白,和父母分開,不是“踢開他們“,而是自己長大成人的必須。每個人都要自己為自己的生活負責,人長大的一個重要標誌就是:不要被親情綁架。真正的“孝”不是縱容、滿足父母任性自私偏執的不合理慾望,而是先過好自己的生活,然後在合情合理的範圍內扶助父母。因為大多數人都是普通人,不是神仙黃帝,誰也沒有能力,沒有理由去承擔另一個人生活的負擔和責任。


瓜熟而代


兒子想存錢買房本是件好事,可是母親卻有如此反應,說明平時兩人的相處模式本來就有問題。

首先,在老輩人的觀念裡,養兒防老是他們根深蒂固的思想。好多父母這種思維是不會輕易改變的。

即使他自己不這麼想,鄰居或七大姑八大姨之類的,多嘴親戚也會念叨。礙於面子,父母寧願選擇跟孩子捆綁在一起,過每天吵架的日子,也不願意讓別人笑話,兒子不孝,不要老人。

其實,攢錢買房,跟孝順不孝順的關係並不是很大。你該攢錢攢你的,但是你該孝順的也當孝順。

不應因為攢錢買房為理由,就忽略了老人的感受。其實他們要的無非就是,老有所依的安全感。

這個並不是說節約錢,或花多少錢能辦到的。維繫好家庭關係多用心去看事情,別隻是用腦來算。計較少了,心自然就寬了。



第一腰婦


中國有句古話家家豆有本難唸的經。我先站在母親的角度來說吧。首先兒子能買房那是證明兒子又本事,母親可能想的是,現在房價太高,而且誰不想天天看見自己的孩子?如果你買了房子搬出去,可能一年就回來那麼一兩次。我覺得做孩子的也應該體諒一下母親,但是母親這樣說話也有點太過了,比較是自己的孩子。天下沒有不散的宴席,所以我覺得母親還是應該讓孩子出去買房,古人說遠香近臭,分開一下也未必是壞事。

後面母親說把錢給弟弟過彩禮,我覺得都是一個孃胎裡的兄弟,你這個當親哥哥的都不願意幫助他,你還指望外人能幫助他嗎?如果他一輩子打光棍,你平時還是得接濟他一下,當然你覺得他沒有償還能力,不想借給他這也合理的,這個就砍你們的兄弟情誼了。一個外人也沒辦法說什麼,在不影響你買房的情況下,可能適當給他一部分彩禮錢,錢可以再掙,但是兄弟只有今生沒有來世。你自己衡量把,如果你不借錢給他,我敢肯定你母親和你弟弟會記恨你一輩子的。

我還是支持你買房子的,畢竟現在年輕人不太喜歡和老人住在一起。但是記得他畢竟是生你養你的母親,常回家看看她,還有你的弟弟。


農村隨訪記


題主您好!

題主在信中說父母要求哥哥拿錢給弟弟娶媳婦,這個說法是沒有道理的,也沒有法律依據。

既然是要哥哥拿錢給弟弟娶媳婦,那就說明弟弟已經成年,有獨立勞動和生活能力了。

我國民法總則規定:

18週歲以上的自然人為成年人。不滿18週歲的自然人為未成年人。

年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宋代詩人范成大曾有詩言“晝出耘田夜績麻,村莊兒女各當家”。也形象地說出了男女孩子長大後應當各自成家立業的道理。

我國婚姻法裡有條文明確規定:

有負擔能力的兄、姐,對於父母已經死亡或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養的義務。可本案中的弟弟,看情況並不是上面所說的那樣啊!?弟弟已經成年,到了要娶媳婦的時候了,怎麼能要求哥哥出錢給弟弟娶媳婦呢?哥哥自己還要攢錢買房住呢!

本案中,哥哥對弟弟已經沒有任何法律上的義務了!父母親也沒有法律上的如何義務了。只是出於傳統倫理道德上來講,父母還要盡力幫助弟弟娶個媳婦,不然,弟弟怎麼給老人傳宗接代?父母哪有孫子孫女抱?

本案中,如果哥哥手頭寬裕,可以幫助弟弟一點,或暫時借給弟弟一點。兄弟之間,互相幫助也是人之常情,但那是人情,不是義務。不是非幫不可。

以上是筆者的一點看法。希望能夠對題主有所幫助。


廣州文案策劃


可憐天下父母心這句話用在這裡確實不合適。

天下父母都一樣,都深愛著自己兒女。這話不能一概而論!只能說拿中國父母來說部分父母做的根本不到位!

違背倫理道德的說部分父母只是把兒女長大成了人,在教育,等當面根本做的不到位,不合乎情理,倚老賣老,道德綁架,說話做事不分輕重,一味的說法和做法都是唯我獨尊,咆哮式,憤怒式,攀比和叫囂……

比如此題目~文中母親的說法和做法明顯就是偏袒二兒子,老話講:父母對於兒女一碗水端不平。呵呵,我就覺得可笑,這就是作為父母內心的作寵,按照自己心態,情緒,喜好,脾氣秉性等行事…

話反過來說:天下沒有不懂事的孩子,只有不懂事的父母。

孩子天生都愛自己的父母,這是大實話,更是真道理。


軒音2


很多老人還是喜歡一大家人都在一起住,這樣熱鬧,感覺孩子們都在自己眼皮底下能放心點。其實很多家庭裡的父母都會或多或少有點偏心,既然那是親弟弟,適當的幫助一下,最重要的還是要把話說清楚,告訴父母,同樣都是他們的孩子,你也不是大富大貴沒有太多義務再管弟弟今後的日子。幫一時幫不了一世。應該讓弟弟自己去掙錢養活自己小家,也別再給父母增加生活負擔當啃老族了。成家立業後分開過自己日子很正常,多回家陪陪父母。


萌芽丫ll


照實說的話,這位母親有點過份而且還偏心,大兒子能存錢買房是好事,至少對自己有個目標,做父母的能幫則幫,不能幫的話也不能去幹預去潑冷水,畢竟還有一個小兒子啃老的,做父母的不但不開導小兒子自食其力,而且還要哥哥幫他負責禮金,小兒子是他兒子,大兒子也是他們的兒子,這種父母的做法我想大部人都是不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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