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招合同工人和合同制工人按勞動法區分有什麼區別?

良心50


一、用人但位招的合同制職工,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直接建立勞動關係,簽訂勞動合同的工人。說白的就是用人單位自己的職工。

二、勞務派遣制職工。是勞動者與勞務派遣機構建立勞動關係,簽訂勞動合同。與用人單位沒有直接的勞動關係。是被勞務派遣機構派往用人單位的職工。工資福利及五險一金都由勞務派遣機構進行發放和繳納。說白了就是不是用人單位的職工,是另一家勞務派遣機構的職工。

希望我的回答能夠幫助到你。


塞上陝北人


事業單位工人只有兩種,正式職工裡面的工人,和合同制管理的工人。

事業單位的正式工人,按過去分為全民工和集體工,現在都是統一的工勤身份,和幹部一樣使用事業編制。事業單位分為管理崗位和專業技術崗位、工勤崗位,管理崗位和專業技術崗位人員是幹部身份,工勤崗位當然就是工人身份了。在實行崗位聘用制管理的事業單位,工勤人員可以競聘管理崗位和專業技術崗位,享受崗位對應的身份和待遇,進一步淡化了工人和幹部身份這種計劃經濟時代的產物。

行政事業單位的工勤人員,隨過去遺留人員之外,主要是退伍軍人安置,按工勤身份對待造成的。從發展的趨勢來看,行政部門工勤人員只出不進,工勤編制隨退隨銷;事業單位全面實行全員聘用制管理,沒有了幹部和工人的區別,工人慢慢就成了歷史名詞了。


事業單位的合同工,包括人事代理、合同工、臨時工、勞務派遣工等。人事代理由人事局代管檔案,除了不使用編制,其他都和正式職工差不多,但是,除過參加招考,永遠也成不了正式職工,使用不了事業編制。勞務派遣工又和其他三類人員不同,勞務派遣工是和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派遣到用人單位工作,和用人單位沒有直接的勞動關係,其工資和社保費用,由勞務派遣公司承擔。而人事代理、合同工等是直接和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給付工資、繳納五險一金。今後,事業單位臨時用工,多以勞務派遣工,或者是人事部門統一僱傭工人、財政部門供養為主,除醫院等外,不再由事業單位各自僱傭,自行承擔費用,分散管理。


真寧腔調


簽訂合同的主體不同,第一個和合同體是用人單位,第二個合同主體有可能是第三方勞動派遣方的主體;

享受福利待遇不同,用人單位一般情況下最低需要上五險或者五險一金,而勞務派遣方一般則為三險居多


jw衝


一樣的!合同制上世紀八九十年的產物!勞動法出都叫勞動合同。


痴叟漢江


在今天這個社會只有派遣工與合同工的區別,不清楚什麼叫合同工與合同制工的區別。這需要到勞動部門諮詢。


fffj1


新鮮說法,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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