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一些“摔倒不敢扶”和“見死不敢救”的社會現象,你怎麼看?

李華7


這是一種社會風氣,如果見義勇為者都能得到社會及其得益者家屬的讚揚,而不是得益者家屬因找不到替罪羊,或根本就沒有行為者,而去誣賴見義勇為者的話,這個社會怎麼會有這麼多見死不救的人呢。人心都是肉長的,在國外,每個老外都會去見義勇為,就算是車禍,很多人自發停車,幫忙抬人,放牌子,防止再撞車,有的人還會主動給家屬電話號碼說自己目擊者可以幫忙作證。他們沒有人被誣賴,人都會講真話,每個人手上都有聖經,在法院手放在聖經上就當起誓了。沒有人會拿聖經發玩笑的。所以,要改變社會風氣,才會有更多見義勇為的人。



寶媽茶會


“不扶後悔一陣子,扶了後悔一輩子”;“不救,心理一時不安,救了,家人一世不安”。

打開網絡,這種聲音此起彼伏,連綿不斷。現實中面對老人摔倒,有需要救助者,人們紛紛退避三舍,佯裝無視,急急走開。你可以罵道德滑坡,世風俱下,冷漠冷血,但這就是當下社會風氣的真實寫照。

為什麼會出現這種狀況?

我們可是有著幾千年敬老愛幼,扶危濟困的優良傳統美德呀!

有人說是這個社會有病了,有人說是經濟社會金錢至上觀念所致,有人說是法制不健全,壞人沒有受到應有懲罰導致。

從曾發生的數起扶老人被訛詐事件看,在沒有攝像頭和證人的情況下,好心扶老人者被老人和家屬不是起訴到法院就是被訛詐成功大量金錢,被訛詐嚴重者傾家蕩產,負債累累。有攝像頭和證人即使沒有被成功訛詐,好心扶老人者也是膽顫心驚,後怕無窮。而那些訛詐老人和家屬沒有一個受到法律嚴懲,更沒有受到經濟處罰,從而使訛詐老人和家屬有恃無恐,無形中起了壞的帶頭作用。

特別是南京法官王皓的那句:不是你撞的你為什麼要扶?更是成為訛詐老人對好心扶人者的致命進攻武器。

再看那些見義勇為救人者有結果更慘,2013年,《湖南日報》報道,27歲婁底小夥鄧錦傑勇救游泳溺水一家三口,鄧錦傑不幸被河水吞噬,而被救三口連聲道謝都沒有就悄然離開,在救人者還沒有上來的情況下,獲救者竟然聲稱“關我屁事”。

湖南律師陳平凡在接收《法制日報》採訪時說,從法律層面講,救人事件警示了我們,對於被救者冷漠行為,法律其實是應該有所作為,不應該讓英雄流血流淚又傷心寒心事件頻出。

《海南日報》曾報道,年僅21歲的陳進仁救下兩名溺水男女,而自己卻失去了寶貴的生命,56歲的父親在沙灘邊的草坪上一遍又一遍撕心裂肺的呼喊著兒子的名字,而被救男女消失的無影無蹤。

50多歲的楊明老人在早市上發現小偷偷東西時挺身而出,卻被小偷打的遍體鱗傷,當老人讓被偷的女士作證時,女士卻一聲不言。

一件件事例,都讓人們看到了扶人者和見義勇為者在需要法律作為後盾時,法律卻缺位了,沒有起到及時的懲惡揚善作用,從而讓其他想做好事的人們產生了畏懼心理,害怕自己也挺身而出做好事時也遭到和那些英雄的同樣命運,從而不敢伸出援手。

因此,立法刻不容緩,必須讓做好事者和見義勇為者無後顧之憂,法律成為這些英雄的堅強後盾。同時那些訛詐老人和家屬必須受到法律嚴懲,被救者如不管不顧救人者只顧自己離開,必須承擔相應責任。

同時,媒體和網絡對扶人者和見義勇為者要大量報道,讓正能量充滿整個社會。還要對那些訛詐者和被救悄然離開者也要大量報道,照片不要打馬賽克,要直接寫上他們真名實姓和家居地址。讓他們行為要被全社會唾棄和指責。

只有這樣,老人摔倒時才會有大量援手伸出,人們遇到危險時,會有大量的英雄挺身而出。社會風氣才能根本好轉,中華傳統美德才能繼續傳承發揚。


醉美邯鄲


"跌倒的人不扶",作為善良的人,良心上會過不去。萬一跌倒的人有個三長兩短,我一輩子會愧疚、自責!

"跌倒的人不敢扶",萬一冒出一個糊塗法官問我,"人不是你撞的,你為什麼要扶"?我怎麼回答?如果沒有人給我作證,那我不是被這個法官認為是我撞的人,如果摔倒的人死了,我會承擔刑事責任,這人命關天的事,那可不敢啊,所以我不敢扶!

"扶不起",如果遇上一個糊塗法官斷了糊塗案,最後認定我撞人,判我承擔全部責任,陪上個5萬10萬的,那這扶人一把價太高了,要頂上我兩年的工資,替人白乾。弄得被老婆罵,家人冤,所以真的扶不起。

不是我們冷漠,救死扶傷是一個人的傳統美德,我們心底善良,也充滿著愛心,可世態炎涼,我扶得起,但我賠不起!

社會風氣的恢復,傳統道德迴歸,需要全社會人的共同努力,更需要法律層面上的支持,如果糊塗法官滾蛋了,明鏡高懸的清官出現了,遇到有人摔倒,那麼我會毫不猶豫的衝過去,扶起來!因為,這就是我的良心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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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旺情深1


對於一些“摔倒不敢扶”和“見死不敢救”的社會現象,你怎麼看?

首先,關於摔倒不敢扶,見死不敢救的社會現象,當前的確是存在的,而且也付出了慘重的代價。

尤其是此前不久的重慶公交車墜江事件,更是讓人們的冷漠集體付出了生命的代價。

其次,為什麼會出現這樣的現象?人們的物質生活得到了極大改善,可是人的文明水平卻仍然停滯不前,甚至還有倒退,原因在哪裡?又該怎麼辦?

我覺得,一方面在於金錢社會和娛樂至上的影響,使得不少人生活得更加自我,變得更加自私自利,只顧個人,不管他人。

另一方面權利意識的增長,這個是好的,可是又走向另一個極端,就是隻問權利,不問義務、不問規則。比如當年老人與小夥的籃球場之爭。

最後,怎麼來解決這個問題,需要綜合施策!一是要加強全民普法宣傳教育,增強人們對於法律規則的敬畏。二是要強化法治的權威性與公信力,確保嚴格執法,公正司法。三是要開展道德文明教育,弘揚志願公益精神,鼓勵、獎勵和倡導見義勇為行為。


碧翰烽


這個話題探討了很多年,沒有明確的答案,同時國家沒有對這樣的政策和條文的規定,世風日下,人心不古,所以遇見這樣的場景,正常人都會選擇避而遠之,都持有一種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心理,何必沒事兒自己找點事呢!

就我個人觀點闡述一下:如果遇見這種情況在能夠證明自己清白的情況下還是要幫助一下,實在不能證明自己的情況下也要去做,每一位公民都有家人,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畢竟素質極差、不講道理的人還是很少的,但凡講一點良心都不會做出有悖常理的事。另外,如果因此事涉及到調查的情況,執法部門也要辨明是非、訛人都是自圓其說,總會有很多漏洞的,如遇胡攪蠻纏的依法採取強制措施進行處理。這樣也是對樂於助人的人的一種保障。這樣社會才會傳遞正能量,就像抖音短視頻一樣,那麼多的善舉、那麼多的關愛、那麼多的幫助、那麼多的正能量傳遞,看到後感覺社會還沒有想象的那麼壞,好人還是很多的。

如果是我會選擇幫助、不會選擇怕事或者袖手旁觀!

我知道闡述一些觀點會有不同觀點的人持有反駁意見,歡迎友友們指正、交流!


九竅之邪


對於摔倒不敢扶,大家都很清楚,以前是這樣嗎?不是,從小學雷鋒,不要說扶,背摔倒的人送回家或送醫院正常,自從有了第一個好心扶人被倒地的訛詐,法院判定扶人有責開始,不斷的有第二件、第三件等,大多是這樣結果,一個人去做好事,結果卻要負責任賠償,還要舉證自己清白,不是肇事者,如果不能證明就要負責賠償。在這樣的社會環境和社會風氣,法律現狀下,造成人們大都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趨吉避險的心態,這是社會的問題,不是人出了問題,好人好聽好講不好做。對於見死不救,想說的有二點:一種是自己尋死,特別是跳河跳江的,這種人個人觀點不值得救,風險太大,有四種結果,一是你如果這次救了他,你也成功上岸,皆大歡喜,但你並不能阻止他繼續尋死。二是欺山莫欺水,水底情況複雜,你救人不成功,連被救人一起淹死,這個最慘,為一個尋死之人搭上自己,自己的家庭會怎樣,要好好想一想值得嗎?三是自殺的人救上來了,自己掛了,為一個要天天尋死的人犧牲了自已,值得嗎,對得起自己和家人嗎,我身邊例子,湖南婁底救人的小夥子,馬戲團的,是我鄰居,救人死了,一時風光無限,到處在宣傳這種精神,最後呢,什麼是自己的,只有一堆黑土孤零零在村西的麥地裡,過了一年之後誰還記得他,只有我們這些同村人記得殷曉非埋在哪裡,第四種,人沒有救上來,你全身而退,對自己和家庭沒有什麼損失,但就會有人說閒話,說你沒盡力了等等,綜上,對於一個尋死之人,個人覺得不值得救。如果遇上意外落險之人,有能力的在保證自身安全情況下盡力去救,如果沒有能力救,也要幫他呼救,找人幫忙或報警,找人救他,不能袖手旁觀。個人見解,歡迎指正。


豪62703512


微笑的力量

在任何時空

都直抵心靈

三毛說:我笑,便面如春花,定是能感動人的,任他是誰。

從今天開始

每天微笑吧

當你笑了,全世界都會愛你

開心就笑了,不開心過會兒再笑,無論生活多苦,都要微笑面對,求人不如求己,靠得住的永遠都是自己。

春風十里

不如你的微笑

此後

不為往事憂

餘生只願笑

這個社會更需要我們每一個人更多的是微笑,少點爭拗;人生才會美滿,生活更幸福!

………………………………………………………………

(秋色·秋之韻,圖片拍攝於廣州·天河·中國科學院華南植物園·2018·11·5)











嶺南春曉


謝謝。

"對於一些摔倒不敢扶"和"見死不敢救"的社會現象,我有另外一種解讀:

一,人們為什麼會產生"摔倒不敢扶"和"見死不敢救"的心理反映,"不是素質太差\

喜205409161


怎麼說呢,扶不扶!

首先我說扶!

不是我說大話,因為我沒車,所以碰到老人摔倒我肯定扶,這是良心道德問題,我也快成老人了,萬一哪天摔到了,肯定希望有人扶,我肯定不會訛人的。

基於現在訛人的事例,從報導來看,基於以下幾點

第一,扶老人被訛詐的對象,大多是機動車事件,多少與摔倒者較接近,在老人摔倒附近,有時確實沒碰到老人,而老人在倒地或是驚嚇,或是神志不清,再說過不好聽的我們的老人素質也真不是那麼高,摔倒後總想有個人負責,其實他心裡知道,扶人者不是撞他的人,但他無力找到撞他的人,索性訛一下扶他的人,如果扶他的人能幫他找到撞人者,更好,找不到,就訛一下扶人者,至於良心先放一邊,解決醫藥費是大事,及後來家人索要賠償問題,老人都是裝聾作啞,抹著良心下去,假如有監控法院判定扶人者無過錯的情況下,老人也認了,因為他也沒損失什麼。

笫二點,目前從所有案例當中,真正老人摔倒無人扶的情況,很少在人行道,路邊,公共場所內,在這些場所,假如老人摔倒了,基本上都有人扶,而老人也不敢訛人,畢竟有很多的圍觀者,鐵證如山。

基於以上事例,老人摔到不敢扶,主要的我們需要改進以下幾點

第一,希望各大媒體不要為了博取眼球,盡報導一些扶人被訛案例,畢竟扶人者被感謝的佔多數,所謂社會上好人還是多的,媒體引導好人和壞人起的作用是一樣的,你天天引導摔到的老人訛人,那這個社會就出現了訛人現象,假如你天天報導摔到老人感恩的事例,這個社會正能量一定滿滿的。

第二,我們的法官在判決這種老人摔到事例時,一定要公平公證判決,千萬不要和稀泥,並且用詞一定要三思,哪裡有:不是你摔到的,你為什麼要扶……。雖知法官大人,你在法廳所說的每一句話,不是代表你個人的觀點,而是尊嚴的法律呵,所以,我們的社會需要努力提高法官的良心和道德,更要法官在這些民事官司的判斷素質。

以上個人觀點有不到之處希望大家評論區指正。


笑看天下59


人們以自私的觀念誇大實際生活中存在醜陋詐騙的個案現象,為自己的麻木不仁,乏缺慈悲心,缺少對社會責任心的行為開脫的藉口耳!垃圾現象永遠存在,不能因噎廢食。扶困濟危,救助孤弱,見義勇為,捨己利眾。永遠是中華民族的美德!人同此心,心同此理。個別垃圾現象必遭果報而清除淘汰。正義永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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