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後最忌諱的是什麼事?

星海月夢


吊著對方,消耗別人愛的能力。

和前任分手後

他總是有意無意的出現在我的視線中

健身房,夜宵攤,甚至是路上。

眼光也總是在我身上。

我鼓起勇氣想要複合

他卻說還喜歡我,但不想再在一起了。

於是我懷疑自己,改變自己

我反思我自己是不是太作了

所以他離開了我

我瘋狂健身瘋狂改變

再一次鼓起勇氣找他

讓他給個明確答覆

他卻說三年後你未娶我未嫁再到一起

我選擇了等待

可我卻遇見他和別的女生一起,他說只是朋友

最後我逼著他給我個答覆

他說機場等不來船。

即是如此

何苦消耗我一年。

最可怕的是我不敢愛了。





沐虞少女


不請自來,我是小白,一個用心看世界的大同學!

分手後忌諱什麼要分情況啊

1、你確實想分手了,就是感情破裂,就是故事走到了盡頭,就是種種不和……

這個時候就屬於確實愛累了,愛夠了,那分手忌諱之後一定不要再去找對方,不要再和人家不清不楚,不要覺得朋友也可以聊天(你和你朋友天天聊啊)

2、即使你還惦記著他,也別打擾人的生活!

可以看出來,時隔好多月,簡單的問候,越是糾纏越會讓人厭惡!

3、雙方都走到了盡頭!

這種就更好辦了,沒有多餘的羈絆,生活回到從前,一切如舊就好,都會過去的!切記各自安好就是最好的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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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世界小白


男女分手後最忌諱的事,就是死纏爛打造謠中傷他(她)人,我對這種行為很憎恨。有的男人和女人分手,把女人的私密照發網上去,對其實行人身攻擊,敗壞女方名聲;也有些人為了私慾用卑劣手段,對女方和家人進行報復。男女分手都是兩方有錯造成的,一個巴掌拍不響。女人和男人分手,說明男人不夠優秀,要麼就是女人自私刁蠻小氣,兩人相處在一起沒有共同語言,好男人好女人能分手嗎?分了手就不要強求,不要打擊造謠中傷對方,更不能用犯罪手段對人進行傷害。天涯何處無芳草?天下哪裡無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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戀愛之初,相看兩不厭,有情飲水飽。說好的海枯石爛永不分離,卻隨著時光久遠,激情逐漸褪去,最終勞燕分飛。

那些在紅毯上海誓山盟的一對新人,也是希望執子之手,與子偕老。可是感情在柴米油鹽中變得越來越淡。一地雞毛中的屢屢爭吵,又不懂得如何修復感情,也讓兩個人漸行漸遠,婚姻最終走向解體。

那麼,分手後的男女,最忌諱的又是什麼呢?下面聽有書君跟大家慢慢道來。

死纏爛打。

分手的時候,如果有一方不太情願結束這段感情,往往出現這種現象。表現為:逼問對方為什麼分手?

甚至低聲下氣乞求對方回心轉意。所有通訊手段恨不得都用上,微信、短信、電話狂轟亂炸,只求能挽回感情。甚至有的人分手後,還會跑到對方工作單位或者家中去鬧。

其實,“天涯何處無芳草”?既然兩個人的感情已經成為過去,就要接受現實。保留做人的尊嚴。否則,不但增加了對方的反感,更讓自己顏面盡失。

人身傷害。

有的人在失戀或者離異後,先是死纏爛打,達不到自己的目的,就懷著一種“得不到就讓其消失”的心思,對對方進行打擊報復。

這樣,就演變成了一樁樁惡性傷害案件。

網上曾報道過許多因分手引發的傷害案件,比如“女孩被前男友潑汽油,活活被燒死”“女孩因提分手慘遭男友割喉”等。

有的還殃及對方的家人。有書君老家附近最近發生了一起滅門慘案。因為離婚,女方孃家人遭到男方報復,5死2重傷。

這些人的做法,不但剝奪別人的性命,施暴者自身也難逃法律的制裁。同時也毀了兩個家庭。

我們都知道:強扭的瓜不甜。感情的事情更不能勉強。

況且,每個人的生命都是很寶貴的。切莫因為感情用事,一時衝動做出後悔莫及的事情來。或許放過別人,也是放過自己。

詆譭對方。

失戀了,有的人就氣急敗壞地毀壞對方的名聲。有的男人就把當初發生在兩個人之間的私密事都給抖出來。

甚至添油加醋地把對方醜化。

這不但破壞了別人的形象,也暴露了講話者的淺薄與惡俗。這是極不道德的行為。

有人說,“夫妻之間的事,有一半以上不足為外人道”。有些名人夫妻離婚後,在網上互撕。這其實損害的是雙方的形象。除了讓觀眾們知道了兩個人更多的不堪外,也讓大家從他們的鐵粉轉成了路人。

作為分手雙方,要懷著一種感恩的心,感謝之前的相遇、相伴。畢竟兩個人共同度過了人生中一段美好的時光。緣分盡了,也好聚好散,不讓雙方太難看,日後也好相見。

自虐輕生。

對於弱者,一次真正的失戀或者失婚足以摧毀一個世界。

網上有過這樣的報道:男人因出軌提出離婚,女人由於接受不了現實,帶著孩子一起跳樓。女人聲嘶力竭地訴說,自己掙得比男人多、為家付出多等等。孩子在旁邊命懸一線,哭著對媽媽說“媽媽,我不想跳,我不想死……”好多人都覺得不可思議。甚至有人罵這個女人“想死就去死,幹嘛要帶上孩子?”也有人罵女人懦弱。真是哀其不幸,怒其不爭。

愛情,只是人生中一個組成部分。生而為人,有許多的責任與義務。萬不可因為愛情受挫,就懷疑人生,做出輕生的傻事來。這對於自己的父母和孩子,是極不負責的表現。

妄自菲薄。

有的人遭遇分手,就開始懷疑自己。是不是自己不夠優秀?還是自己哪裡做得不好?自責、悔恨,自我折磨。甚至全盤否定自己,工作屢屢出錯,生活也提不起興趣。

其實,一段感情的結束,並不一定是一個人做錯了什麼。也可能是兩個人開始的時候,就沒有看到彼此的差距。或者時間長了,由於成長的不同步,漸漸暴露的三觀,讓兩個人走著走著就散了。

人與人相處是需要緣分的。緣分盡了,不如揮手告別,互道一聲珍重,從此各自安好。

或許,我們錯過了夏花的燦爛,卻可以擁有秋葉的靜美,不也很好嗎?

藕斷絲連。

既然已經分手,尤其是一方或者雙方都有了新的感情歸宿,最忌諱的就是兩個人還藕斷絲連。

有過前情的兩個人,再有什麼聯繫,肯定會引起現任戀人或者配偶的誤會,從而引發家庭“戰爭”。

相關的幾個人都可能受到傷害,就得不償失了。

既然過去的都已成為過往,不如就此放下。曾經有一句話說得很經典:“最好的前任就像是死了一樣”。

話說得有點狠,不過還真是有道理。

迅速投入另一段感情。

小X在大學的時候談過一個女朋友。因為各種原因,後來兩人分手了。分手以後,X茶飯不思,悲痛欲絕。不久,有人給他介紹了一個女朋友。

X還沒從前一段感情中走出來,就迫於家長的壓力,跟女孩子見了面。

女孩子對X也很中意,展開了窮追猛打。

處於感情空窗期的X架不住姑娘的熱情,兩人很快戀愛,兩個月以後進入了婚姻。

婚後,妻子收起了溫情脈脈的面紗,開始露出廬山真面目。她尤其是對公婆態度惡劣,在大街裡叫罵,細數公婆的“不好”。

而且,夫妻拌嘴,她還會從廚房操起菜刀跟X拼命。

因為失戀,人往往不冷靜。或者心灰意冷,草率決定;或者急於想填補感情的空缺,匆匆找個人就結婚了。這樣做,會給以後的婚姻生活埋下無盡的隱患。

我們每個人都向往天長地久的愛情。但是命運無常,兩個人因為種種原因,有時候不得不分道揚鑣。只是在分手的時候,要以平常心看待這件事。

尤其是不糾纏、不詆譭、不妄自菲薄,給對方和自己留有尊嚴。也不能衝動地迅速進入另一段感情,以致給自己埋下無盡的後患。

更不可做出傷害自己和他人的事情來。

只願那些不得不分手的情侶或者夫妻,都能正確處理感情問題。從此紅塵不相逢,莫道前人是與非,最好!

有書君更希望天下所有的夫妻,都能生活幸福,攜手白頭,天長地久!

有書君語:對此問題你有什麼不同的見解呢?歡迎在下方留言評論,別忘給有書君點個贊哦~關注有書君,私信回覆句子,有書君送你一句特別的話


有書共讀


分手後最忌諱的事大概就是把前任留給你的種種陰影種種不好不是自己排解 而是轉移到下一個無辜的對象上面 這個無辜是相對的 嗯 大概會很不公平啊 憑什麼呢 你受過的傷害委屈就不要再帶給別人了。


其實說不上忌諱吧只能說一些不該做的事 比如比較啊前任比較以後有機會喜歡或者在一起的人 錢啊身份地位啊性格啊 比如因為以前而懷疑以後不相信別人的感情 比如陷在過去唸念不忘 就像泥潭一樣越來越差 再比如說前任壞話啊 不僅破壞別人對前任的看法更是拉低自己的格調 不是你受過傷你就有理的。


希望每一個小姐姐小哥哥都可以成為溫暖的人成為更好的自己比心心。


王安芳191


不管怎麼樣,一開始是好聚,那麼結尾就儘量做到好散,不為對得起誰,只為對得起自己付出的時間,精力和心思。分手後儘量別再說起前任的不好,你會說,說明你也並沒有放下,即便是恨他也是一種有關於他的感情,就像甄嬛傳裡甄嬛準備重新回宮時,槿汐跟她說過一句“狠心亦是有心,娘娘要做的是無心”,對於前任也是一樣的,恨又如何,難受的是自己,愛和不甘心就更不用說了,更不應該存在,分手後不要再有任何情感,好聚好散,才對得起當日時光


小白不黑


明明不愛了 還說的冠冕堂皇 時不時讓你想起以前 等你心有些動搖 他卻拍拍屁股走人了 個人認為分手後要麼直接在心口插一刀 我不喜歡你了 直接點 不要拿刀隔三差五的在你骨頭上刮


平淡的奢華1


相親碰到,哈哈哈哈,那真是尷尬無比啊,感覺走到哪碰到了都很尷尬,好多好多忌諱的,我覺得反正我每次分手都碰不到或者說見到他們,分手了他們就消失的無影無蹤的,所以我忌諱的還麼有出現。你們分手有遇到過這樣的情況嗎?如果有的話可以交流交流,目前來說我覺得忌諱的就是再次遇到,或者相親相到。


喵小姐184405361


藕斷絲連,把對前任的情緒帶到現任身上,傷害無辜,憑什麼現任要為你的過去埋單,既然放不開,既然還走不出來,就不要去開始下一段感情,這樣對誰都比較好。

抱著現任,想著前任,相信沒多少個女的/男的能接受這樣的事。


櫻桃o小丸子o


你是情感領域專家??我真服了!!你說的什麼啊!!自己好好學學再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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