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總統選舉,人民為什麼不要求一人一票呢?

君哥lzj


作為世界唯一的超級大國,美國總統選舉受到全世界的關注。每到美國的總統大選年,媒體會密集地報道美國的大選進展。我們經常關注某位候選人的支持率,在投票日特別關心得票率,這就導致了很多人誤解為美國總統是一人一票直接選舉而來的,但事實上

根據美國憲法的規定,美國的總統是間接選舉

美國的總統選舉實行的是選舉人團制度,最終決定誰能當選總統的是選舉人票,而不是選民的直接投票。決定總統人選的選舉人票一共有538張,跟美國參議員和眾議院的議員人數是一樣的。具體的分配是這樣的:參議院共100個席位按每個州2名代表平均分配;眾議院共435個席位按各州人口數量分配,人口越多選舉人票數越多。美國首都華盛頓所在的哥倫比亞特區有固定3張選票。除了內布拉斯和緬因兩州按普選得票分配選舉人票之外,選舉人團制度採取“贏者通吃”的原則,候選人只要獲得一州普通選民的多數票,即可獲得該州所有的選舉人票。由於各州的人口數量差距很大,每個州除了固定的兩票之外剩餘的選舉人票是按人口數量分配的,所以人口越多的州選舉人票越多,在選舉中的分量就越重。例如,人口最多的加州有55張選票,而向阿拉斯加、蒙大拿、北達科他、懷俄明等這樣的人口較少的州就只有3張選舉人票。也就是說,只要加州有50%以上的選民投票支持某位候選人,該候選人就可以獲得該州的所有選票。最後誰先獲得270張選舉人票誰就獲勝當選總統。這也就是我們在看新聞報道時常看到某位候選人贏得了某一個州的說法。上次大選中,希拉里就贏得了加州55張選票。

那麼既然是民選總統,為什麼不直接以一票選出總統,而要進行這種複雜的間接選舉呢?

選舉人團制度的基本選舉框架在200多年前就由美國的國父們設計好了,雖然經歷各種危機和改革,其制度的核心內容仍然沿用至今,可以說這是一套比較成熟且有效的民主選舉方式。間接選舉有以下幾個有點:

1. 全民投票選舉總統是美國國民意志的體現。美國所有參加了投票的選民所投的票都在起作用,這是對多數人政治意志的尊重,是民主的體現。

2. 由選舉人團投票間接決定總統選舉結果可以降低發生“(愚蠢的)多數人的暴政”的可能性。美國的國父們尊重選民的同時又不完全信任普通選民,尤其是那些對政治知之甚少甚至一無所知的人,選舉人票是對普通選民的一種限制。通俗的理解,就是可以避免“腦殘粉”,避免一人一票選個“國民老公”出來當總統。選舉人團制度還可以

更好地照顧到人口較少的州和偏遠地區的利益,避免人口大州長期控制選舉結果,是美國聯邦制的體現。特朗普能夠當選,中部人煙稀少的州(所謂鐵鏽地帶)就“功不可沒”。

3. 由各州分開統計普選票的方式能夠方便計票,尤其是在美國建國初交通和通訊還不發達的年代,能夠儘快確定最終選舉結果;一旦選舉或計票出現問題,也不需要全國重新選舉或計票,節省選舉成本。

選舉人團制度有沒有缺陷呢?當然有。

1. 由於各州的人口數量差異,每張選舉人票所代表的普通選民的數量又不相等,這就導致有可能出現獲得更多美國普通選民支持的候選人最終沒有當選,反而是普通選民支持較少但選舉人票達到270張的候選人當選。美國曆史上共出現過5次這種情況,我們比較熟悉的小布什和特朗普都是這種情況。

2. 美國幅員遼闊,橫跨6個時區,東部地區先投票先計票,這就會出現一旦有候選人已經獲得270張票,西部投票計票還沒結束但選舉結果已經出來了。這就會讓西部選民覺得自己參加了“一場假的投票”,因為他們的票投了也白投了,改變不了結果了。結果都出來了,誰還管你們怎麼投?個別西部選民的政治表達有可能會感到被忽視。

3. 在美國兩黨制制度下,一些州長期呈現偏向於某個黨派的傾向,於是就出現了加州是民主黨的“鐵票倉”、德州是共和黨的“鐵票倉”的說法。這些明顯傾向某一黨派的州,對選舉最終結果的影響是有限的,那些兩黨勢均力敵的搖擺州往往才最終決定誰能勝選。

候選人為了爭奪搖擺州使出渾身解數,明顯傾向某一黨派的州的作用無形中卻被忽視了,所謂“得搖擺州者得天下”。特朗普就因為在佛羅里達、俄亥俄、密歇根等關鍵搖擺州中取勝而搶得先機。

4. 選舉人團制度還存在“失信選舉人”的問題。通常大多數州都要求選舉人在投票時忠於本州選民,但是仍有選舉人在投票時違背選民意志,將票投給對方候選人。不過這種情況極少發生。

美國的間接選舉制度你讀懂了嗎?一人一票好還是間接選舉好呢?


安睿


因為美國也有人口多的州和人口少的州。如果一人一票,那麼總統候選人就會把精力放在人口大州上,因為選票多,那麼人口少的州就慘了,沒有總統候選人會關切這些小州的利益。

假設一個州10個人,10張票,甲候選人有4人支持,乙候選人有6人支持,在一人一票制度下,那麼甲候選人就無所謂了,少2票就少2票吧。

但如果在選舉人團制度下,甲候選人有4人支持,乙候選人有6人支持,那麼乙贏了就會得到全部的10張票,甲就不能輕易放棄了,必須允諾好處給這些小州。

美國為了防止大州侵犯小州的利益,設立了參議院,每個州有2個參議員席位,不管州大州小,而眾議院席位是根據州的人口數來定的,所以參議院可以否決眾議院通過的議案,參議院最後把關。


解憂時間


這涉及到美國建國之初的建政思想。

作為脫離英國的殖民地,華盛頓傑斐遜等人希望保持小州及少數州的權益。如果採取一人一票,則小州的意見完全可以忽略。如東海岸地區是當時的居民聚居區,中部各州人口少,在一人一票下完全起不到任何作用。

所以如此設置,各州優勝者全得選舉人票,而各小州每個州最少是三票,彙集起來就有不少了,足夠對總統選舉產生影響。就就相當於迫使總統競選人在關注大州的同時必須去兼顧小州的利益。

實際上,美國曆代總統選舉,普選票多而落選總統的,也就四五個而已。選舉人制度大體還是能夠反應多數人意願的。


四川達州



謝謝悟空問答。這兩天感冒很厲害,燒的都有點糊塗。美國那麼民主至上的國家,還需要人民爭取選票嗎?我原以為他們就是一人一張,原來搞那麼大動靜選舉只是雷聲大兩點小,老百姓靠邊站,美國政府這樣愚弄世界人民,真是有辱強國之風尤其強調民主,高喊人民自由,都是阿幌呀!太不可思議了,強烈要求美國人民每人一張選票,選出能讓人民當家作主的美國總統。


地球樂


太專業的我也回答不了,我就通俗點說吧。美國獨立後,在立憲會議上13個州代表是吵了一個多月的,具體也記不清到底是幾天了。其中關於選票這件事吵的很兇,簡單的說,就是各州情況不同。有些州人口多,就主張按人口一人一票,而那些人口少的州則堅決反對一人一票,因為這不明擺著人少吃虧嘛。

要知道咱們說是州,其實是國,美國是13個國家合併組成的一個國家,所以就必須照顧各方的利益。最終,出於種種考慮,就提出了選舉人選票。即每個州選出一定數量的選舉人代表本州參加總統的選舉,而這個選舉人的數量,則兼顧人口州和人口小州的利益,人口大州的選舉人數量多,但人口小州的選舉人占人口比例高。打個比方,某州有100萬人口,那麼給予100個選舉人名額,占人口比例萬分之一;另一個州有10萬人口,則給予50個選舉人名額,占人口比例五千分之一。同時,國父們規定選舉是贏者通吃,也就是說,這個100萬人口的州,只要我獲取了51%的人的支持,那麼這100張選舉人的票我就全部拿走。這樣一來,人口大州的票多,所以整體的發言權很大;而人口小州雖然票總量少,但人均票數多,所以每個人的發言權很大。這樣就兼顧了每一個州的利益。

不過,發展到今天,美國的制度已經無法解決很多社會問題,而且還被利益集團通過資金所操控,美國社會已經日漸僵化。


醉是窗外細雨寒


選舉人票electoral college系統的爭議已經存在幾十年了。每次又因為贏得選票都輸掉選舉現象的發生而再次興起。比如2016年希拉里與特朗普的比拼。美國總統選舉實行選舉人制度, 而非一人一票的直接選舉。選舉人制度(Electoral College)是一種間接選舉,由各州的公民首先選出各州的選舉人,然後由選舉人代表本州投票。這種制度的獨特之處在於本州競選的獲勝者會獲得這一個州的全部選票。最終,得到超過一半選舉人票數的總統候選人獲得勝利。每個州由於大小的不同擁有不同數量的選票。比如,加利福尼亞州選舉人票數最多,一共擁有55張,而阿拉斯加州、特拉華州等只擁有3張選票。 在2016年總統大選中,特朗普雖然贏得了大選,但是希拉里-克林頓擁有更多的普選選票。美國建國初期,國父們堅持使用選舉人制度的目的,不只是為了平衡人口多的州和人口較少的州的利益——試想如果將相同的投票權分配給加利佛尼亞州和阿拉斯加州,那麼人口眾多的加州人民的利益就不能得到充分的代表。當時國父們更真實的擔憂其實在選民的素質上。美國立憲者擔心一些普通的美國民眾不具備真正理解政治、選舉總統的能力,他們擔心如果實行一人一票制,會將像希特勒一樣的人送入白宮。 除了這個擔心外,美國當時使用選舉人制度的另一原因是建國初期南方和北方關於奴隸制的分歧。當時,如果實行一人一票制,北方的人數(反對奴隸制)勢必多於南方的人數(支持奴隸制),而南方的州不甘心就此罷休。因此,這也是為什麼最開始的1787年憲法版本將奴隸也計算為“一部分選票”,算為3/5的選票。這個規定隨著奴隸制的廢除而被取消了。但是,這並不改變美國憲法的一大特色——美國憲法是一部關於“利益妥協”的法律。這種妥協體現在首都華盛頓每一天的生活中。


記者王冠


看到其他幾個答案,感覺都對,但是太多,容易看暈。我儘量簡單說說。

選舉本來就是一個贏者通吃的事。那麼如果按一人一票的規則,必然少數派利益無法保證。舉例,委內瑞拉,總統就是一人一票,可勞動人民是大多數,於是全國都要求高福利,資本家沒啥可剝削的了,於是紛紛撤資,結果委內瑞拉坐擁石油,窮的要死。

所以,一人一票並不能說明什麼。

美國選舉制度是首先按照州來算。根據每個州的人數來確定選舉人的人數,其實這個所謂人數,就是一個全國的投票力量的比例。每個州通過投票決定這個州選誰,他們的選舉人數是早就確定的,也就是他們無論選誰都在全國是一個固定的比例。

這樣一來,少數派就也有可能戰勝多數派。簡單的說,在這樣的設置下,無產階級並不能通過選舉一定戰勝資產階級。或者說,馬克思完敗。

歷史上多次出現更多代表勞動人民的民主黨總票數高於代表資產階級利益的共和黨,但是敗在選舉人票落後。

美國是一個結社自由的國家,只要不搞武裝奪取政權,成立什麼黨都是自由。如果共產黨得美國人的人心,早就在美國壯大了。


臉盲也能知妻美


首先申明一下,美國的憲法不是不可以修改的,如果老百姓不滿意現在的選舉方式就會遊行示威表達不滿,而且還會有要求改憲的人競選議員行使改憲的權力。所以,美國要不要一人一票,總統和政府無權干涉。那是老百姓自己的意願。


美國國名全稱是美利堅合眾國,其選舉是各個州自己管理,與美國政府無關,所以也不存在全美一人一票。


美國有些州人數特別少,按人數比例投票的話可以忽略不計,為了防止忽視小洲的利益,所以也不能一人一票。


美國的政黨組織是世界上最成熟的,它們並沒有嚴格的組織關係,喜歡哪個政黨就去登記為那個政黨的選民,參與那個政黨的初選,可以說美國總統的選舉是老百姓從頭到尾都參與的。


在大選當天各個州計票結束後,馬上就知道誰當選了,一般來說失敗方會馬上宣佈失敗並祝賀對手獲勝。儘管各個州的選舉人團會例行公事的再投一次,但老百姓並不擔心選舉人團會背叛選民。選舉人團背叛選民是會被判刑的,而且老百姓肯定不幹的。


題主之所以要問為什麼美國不是一人一票,正是由於選舉人團這個來自建國早期的制度,那是因為當時通訊落後,需要選舉人團騎著快馬趕往首都。現在這條制度明顯沒有什麼實質性的用處,也有人提出廢止,但更多的人認為可以把它保留下來當作一種習俗紀念。


美國不是一人一票,但也沒有“代表”敢背叛選民!公開透明的選舉,是美國選民滿意的先決條件。


用戶63905081502


這個問題本身就很外行,美國的選舉既可以說是一人一票的直選,也可以說不是一人一票的直選,從一個角度看,各州的選舉人票都是由各州民眾一人一票來決定最終票數歸屬的,這就是實質上一人一票的直選,但另一方面,各州的選舉人票雖然票數不等,但和各州的人口並不成正比,而且各州選舉人票是贏者通吃的,也就是說加州的一個公民對選舉人票的影響度遠遠趕不上一個小州的公民對選舉人票的影響度。從這個角度看,美國並沒有採用歐洲式的完全意義上的一人一票。這恰恰是美國政體的微妙之處。如果無論你在哪個州,你的一票就是一票,和另一個州的某個人的一票完全等值,同時不採用各州贏者通吃的原則,那就意味著小州的利益不可能獲得重視,所有的政治活動都將圍繞著人口多的大州來轉,這樣一來各州利益都需要得到照顧的聯邦制的基石就會不復存在。其實,假設我們國家未來有一天也實現各省公民直選國家領導人的話,將面臨的問題也是一樣的,如果各省的公民選舉票是完全等值的,那就意味著四川河南這些人口大省的利益將會決定一切,有哪個候選人還會在意寧夏西藏青海福建的利益?所以,美國選舉制度的設計,本質上是為了解決普選制度與兼顧各地利益之間的天然矛盾,從而在中間找到平衡點。這就是為什麼近二百年來美國這個複雜的龐大國家反而在西方世界中政治穩定度最高的其中一個重要原因。


在真實的歷史面前駐足


美國是聯邦制,美國每個州其實都可以算是一個獨立王國,州長等於是這個王國的首相。這種制度下,如果是人手一票的方式選舉總統,那麼,那些人口少的州的意願永遠都會被忽視。為了避免這種情況,美國總統選舉規則變成了代議制。執行方式是每個州的人民實際上是通過投票先選出州代表,州代表再投票選舉總統。只是因為這兩步是在同一時間執行的,所以直接弄成民眾為總統投票的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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