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參公事業單位的勞動監察該如何改革?

韓雙翼73124434


按照《公務員法》的規定,勞動監察機構不屬於參加公務員管理的行列,是屬於政府直屬的事業單位。因為該機構是隸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直接領導。

關於勞動監察方面的改革,是一項重要課題。我提出自已的拙見,供各級深化改革參考。


首先要“名正言順” 更改機構名稱

現在該機構頭銜為“勞動監察大隊”,有的地方將它列為勞動監察委員會,還有的把它與勞動爭議仲裁合署辦公。這種做法均有不妥之處。根據勞動監察的地位、性質、權限、範圍、任務及重要性去看,應將其機構升格,起碼應升為勞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低半格的單位。簡稱為政府部門二級局。機構名稱以“某某市勞動監察局”為宜。

人員編制方面

可以將其法定人(局長)列為公務員,或者以頂頭局常務副局長兼任。其他工作人員一律為行政事業編制。為什麼這樣好呢?體現政府對勞動監察的力度,以適應新時代解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調合力。比如某些企業欺負勞動者的各種行為,勞動者維權難的狀況較普遍,強化勞動監察勢在必行!


勞動監察的職能方面

按原有的不改,還應增加與勞動仲裁機構之間的作用關係,更應增加對用人單位違規的稽查力度與細則。其目的是形成用人單位依法用人、守法用人,對勞動者不想欺、不能欺、不敢欺的良好氛圍。(說得清楚)


說得清楚


遼寧是取消參公!具體怎麼樣沒有人知道!


平頭哥的世界


參公本身就是不嚴肅的定義,一般來說具有行政執法職責的轉為行政編,當然前提是你要通過相關的考試考核,其它的為事業編,剩下的購買社會服務即可,整那麼多管帽子,大家想過老百姓的負擔麼?


AFKI


勞動監察本來就是政府部門的法定職責,怎麼會成事業單位呢?


哲君40982891


勞動監察職能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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