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充電器引發血案男子持刀刺死同學

蘭州晚報訊(記者許沛潔)幾個小時前,朋友兼同學的薛某和趙某還在把酒言歡;幾個小時後,二人因一塊手機充電器發生爭執,薛某持刀相向,結果將趙某捅刺致死。6月21日,20歲的薛某因涉嫌故意殺人罪在蘭州中院受審,該案未當庭宣判。

據指控,出生於1996年的薛某,是一名無業人員。2月29日晚上,薛某與趙某、安某、張某等人在永登縣城關鎮一KTV喝酒娛樂,期間張某借用趙某的手機充電器為安某的手機充電。飲酒結束離開KTV後,安某發現手機遺落在KTV,於是薛某返回取上手機後交給安某,將充電器隨手裝進口袋。當晚11時許,趙某與薛某因手機充電器在電話中發生爭吵,並相約在城關鎮民樂街拆遷樓下見面。3月1日零時許,二人在約定地點見面後,再次發生爭吵。薛某返回家中拿起一把摺疊刀返回,持刀在趙某頭面部、頸部、背部等處捅刺,致趙某流血倒地。急救人員到達現場時,趙某已經死亡,薛某被抓獲。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薛某的行為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刑事責任。

6月21日,該案在蘭州中院開庭審理。薛某一直低著頭受審,對於指控的犯罪事實並無異議,只是認為自己的行為構成故意傷害罪,其沒有殺人的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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