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惡保護傘不能變成降落傘

涉惡保護傘不能變成降落傘

掃黑除惡不能放過黑惡勢力背後的保護傘

清宮劇裡邊,皇帝一發怒就會飈一句:“發配寧古塔,與披甲人為奴!”清朝的發配地寧古塔,在今天的黑龍江省海寧市一帶。這些天,海寧的出名跟當地爆出了一樁25年前的陳年舊案有關。

1993年1月的一個夜晚,東北小縣城海林的一家歌廳內,兩夥人正為兩隻麥克風爭執不下。其中一夥是社會混混,另一夥則是“政法幹警”陳志偉等人。為了撐面子、耍威風,陳志偉掏出隨身攜帶的手槍連開三槍。其中一槍擊中19歲的歌廳女歌手,致使其死亡。

“殺人者償命”是古往今來老百姓信奉的鐵律,然而在25年前的海寧,這句古話好像失效了。陳志偉在涉嫌故意殺人之後非但沒有受到應有的追究,反倒是在4個月之後,換掉了臨時工身份,優哉遊哉地進入海林市檢察院當上了國家幹部。

你以為這位僥倖逃脫法律制裁的陳志偉會從此金盆洗手、低調做人嗎?你想錯了,世界上再也沒有比“殺人可以不償命”更好的致幻劑和癲狂藥。昭昭日月、朗朗乾坤之下,開槍殺人都可以不用負責,還能得到“提拔重用”,這個人以後什麼樣的壞事不敢幹?

果然,接下來的25年裡,陳志偉除了殺人的舊賬之外,還創造了下面的“輝煌”:參與並實際經營典當公司;違法高息放貸,藉機強取豪奪,非法獲利數額巨大;非法拘禁,糾集社會人員限制未償還借貸利息人員的人身自由;尋釁滋事,毆打他人致輕傷害;非法採礦,佔用毀壞耕地;弄虛作假,騙取幹部和黨員身份。

在被“雙開”並移送司法之前,陳志偉的身份是海林市檢察院技術室副主任。看上去“官兒”不算大,但是他從來都“不是一個人在戰鬥”。隨著陳志偉涉惡腐敗案的偵辦,幾十年來隱藏在他背後的那些保護傘也紛紛現形。事出蹊蹺必有妖,陳志偉之所以能夠殺人不用償命,關鍵是因為他有一個當煤老闆的爹,有錢能使鬼推磨。

與殺人相關的“推磨之鬼”,就可以列出下面的名單:時任海林縣委書記孫登學,為陳志偉免予刑事處罰,說情打招呼、阻撓干預案件依法辦理;海林市公安局原黨委書記、局長韓寶林,對陳志偉涉嫌刑事犯罪案件久拖未決、有案不辦,致使陳志偉未受到應有法律制裁;海林市人民檢察院原檢察長郭世昌,拖延處理、包庇陳志偉,違規錄用其為國家幹部……

如今,陳年舊案被翻出來,是這些保護傘應該為他們的貪腐行為付出代價的時候了。根據相關通報,原縣委書記孫登學已死,不再追究;原公安局長韓寶林被開除黨籍,降低退休待遇;原檢察長郭世昌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對於這些保護傘,追究到底固然是好的,可是處罰的力度似乎也太“舒坦”了一點。

掃黑除惡不能放過黑惡勢力背後的保護傘,保護傘更不能變成晃晃悠悠的降落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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