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自稱是高度法制化的國家,那麼美國的政府官員存在貪汙腐敗的現象嗎?

杜達特洛夫斯基


美國政府官員(包括軍官)當然不會是零腐敗,但是,

美國有一套較完善的財產公示和財務申報機制,能夠大大抑制政府官員的貪汙腐敗。這套機制中最為核心的內容,一是1978年《政府道德法》所規定的財產公示制度,二是體現在聯邦與各州的相關法律中的“利益衝突原則”(Conflicts of Interest Laws)。所謂“利益衝突原則”,就是官員的職權與個人或家屬的商業利益和商業活動不能重疊,從而避免官員用公權謀私利。

特朗普擔任總統後,辭去了500個其他職務,並且公開全部財產來源


具體而言

1、 政府所有部門的官員須提交年度個人財務報告,包括所有的薪金性收入;從股票、債券、地產、投資和大額債務等所得的收入;此外,還需列出其在政府內外擔任的所有職務

特朗普的財務報告封面


2、在決定官員錄用時,被提名者必須準備一份財產狀況的申報表,該表可被公開財產申報側重的是個人收入與資產的來源據此判定是否存在“利益衝突”

特朗普的女兒、女婿等也需要公佈財產狀況


以上兩種報告,都包含當事人的配偶及子女的相應財產狀況這些公示報告除少數特殊情形外皆可公開未提交者將面臨嚴重的懲罰這使得官員及其家庭的私產狀況暴露在大庭廣眾之下,腐敗而不被發現的難度極高,風險極大


萊茵的黃金


美國有腐敗,腐敗抓住了就雙規就開除黨籍,然後就沒有然後了,美國法律對美國人民是苛刻的,對美國官員是寬容的,美國官員優先適用黨規黨章,黨規黨章處理完了就沒美國法律什麼事了


半個音符的雜音


在回答這個問題以前,我同大家分享一個小故事:上個世紀九十年代,在美國紐約的曼哈頓街道上,一位來自福建的同胞為了買香菸,臨時就近把車放在街道旁的消防栓的禁止停車地段上。當他走出便利店時,卻目睹警察在給他的車輛開罰單。他深知那張罰單可不便宜,猶如違規把車停放在殘疾車位上一樣,大概要被罰約180美元。這福建同胞可急了,頓時從口袋裡掏出50美金的鈔票往警察手裡塞。意思希望警察改變主意,取消罰單。警察的反應卻是拿出手銬把他拷了,隨警車帶到警察局去了!結果,他除了要交罰單的錢,還要交拖車的約70美元費用,並外加“企圖賄賂公務員罪”的指控。

我說這件事情,主要是想說明在美國,針對政府官員及公務員的行賄受賄有非常嚴格和詳細的法律和行政條款的雙重規範,半點馬虎也使不得。輕則被解僱,重則被控罪入獄。加上美國政治傳統上鮮少有貪汙受賄的習俗。所以美國官員極少會花心思會往那方面去盤算。以致偶爾有些政府官員因被指控的所謂“貪汙腐敗”的理由竟然是出行公務活動中的報銷費用中,乘機夾帶了一些私人費用那種小額消費。如出租車費用,午餐費用。幾百,上千美元就算多了,過萬美金的對於他們就如“天文數字”了。

無論如何,在美國極少會有官員或公務員因貪汙腐敗而犯錯的。對於美國公務員來說,除了法律和行政制度的嚴謹規範,還與他們似乎傳統觀念上跟貪汙腐敗“不太熟”,或“太笨”而不知道從何著手,從中有利可圖有關吧?!


顏二哥有言23


一個國家的官員清廉與否,只要看看人民有沒有言論自由就知道了,人民沒有言論自由的,這個國家的政權與官員肯定是腐敗的,人民是痛苦的。美國官員肯定有腐敗的,但肯定是害怕讓人民知道的,人民也是有權力去舉報的,法律也是會懲處的。


用戶62224320117


美國民主自由,獨裁者最怕美國又想敗壞美國,有點遊行示威,槍殺案,世界上獨裁者就紛紛報道,如果是貪腐之類的,那更是搶頭條新聞報道,可惜這讓他們失望了,因為它幾乎沒有腐敗事例。

所以,美國體制在貪腐問題上,不是不想腐,不敢腐,而是沒法腐。


實事實話


中國媒體看不到自己的事情。但一直很是關注別人家裡。美國有點事,美國人民不知道。中國人民早了解了。。。

相比較而言。美國法律法規比中國建全。條款洋細。執法認真到位。。但這並不是說它就沒有貪汙腐敗了!前幾天還有一個美國軍人貪汙受查。

總體來說。美國在這方面的工作的確值得借籤、學習。它的貪腐案真的很低!!同樣的以民主著稱的日本都沒有達到這樣水平。日本的大選,許多首相都因選舉捐款而給政敵留下了藉口丨備受攻擊。甚至自己下去了。。但這類醜聞在美國選舉史上幾乎沒有過。

治國就是治吏l!而治吏的辦法最好就是公開權力的行使過程。只有在陽光下的透明中,權利才沒機會,沒空間進行暗箱操作。在嚴厲的監督下,權利才會遵紀守法!!而以道德約束。怕是很無力吧?

押寶於人性,與道德。不如押寶於法律,於法治!!


大莫僧人


美國的官員肯定存在貪汙腐敗的行為,看看村霸的囂張跋扈就可窺探一二,假貨氾濫,源自監守自盜式的暗索隱貪。國家資源皆是滿目瘡痍,蒼蠅盯食,碩鼠盜贓。

吏治,吏治,吏治。重要的話說三遍。


風清揚179912968


美國沒死刑,省部級貪官最高就是死緩。比如一個應該判死緩的貪官在法庭上咬出幾個行賄者,上交部分貪汙所得,就可以改判無期。監獄裡有悔過和工作積極的表現就可以改判二三十年。偶爾發現監獄線路著火,規勸想自殺犯人或有小發明,小創作又可以減刑若干年。監獄體檢發現有心臟病,糖尿病,帕金森等病可以保外就醫。然後又是春風得意馬蹄疾,一日看盡長安花



張19870421


在美國,政府官員的財產必須申報,假如,有被查出來隱瞞收入的,少交稅的,那這個官員立刻就會被免職。並會受到司法起訴。他的政治前程就結束了。在美國貪汙腐化不是沒有,但非常少。因為成本太高。美國是真正的法治社會,值得我們學習借鑑。


濱哥


我們首先得知道,為什麼會有腐敗的發生。

如果我們把視野放在幾千年前,甚至更早的時候。我們會發現,總有那麼一些事情,是作為一個個體的人搞不定的。比如我們在村子東頭種地,就不能在村子西邊釀酒。

這時候,我們就只能通過委託一個“代理”的方式,幫我們完成這些事。

這個代理可以幫我們租房子,買二手車,也可以幫我們組織一群人抵擋別人的進攻、幫我們修河築壩。

這個代理可以是一個人,可以是一小撮人,但就不能是所有人。

但是,代理和我們不是一條心的。

我們是靠種地養活自己的,但對代理來說,他只有通過代理的事情本身,才能獲得收益。

比如我是一個律師,我的當事人靠投資房地產賺錢的。但對我來說,我只能通過代理我客戶的案子,才有飯吃,因為我不從事房地產行業。

所以對代理來說,他生存的來源就是代理事項本身,所以只能儘可能的多賺點。

用在國家是一樣的。

國家不從事生產,他所有開銷都來源於稅。所以國家要想盡辦法多收稅;

對美國政府官員來說,他所有的收支都來源於工資,而且全世界公務員的法律都要他們不得從事其他行業的工作。

那為了提高收入怎麼辦呢?收點黑錢吧。這就是腐敗的根源。

然後我們就會發現,只要代理這件事還存在,那麼腐敗就無法根除。

而對美國來說,高度法制化後,只能儘可能的減少腐敗的發生,但還是無法根除腐敗。只不過,腐敗進入了另一個階段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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