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不能打開淘寶,《反不當競爭法》管嗎?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日前表決通過了新修訂的《反不正當競爭法》,新法將於明年1月1日施行。

微信不能打開淘寶,《反不當競爭法》管嗎?

現行的《反不正當競爭法》施行於1993年,彼時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還處於蹣跚起步的階段。24年之後的今天,我國的經濟社會狀況已發生巨大變化。

《反不正當競爭法》作為一部“老法”,已經難以適應目前的市場經營環境。比如,立法之初亟待解決的“商品搭售”問題,已經因為商品經濟的大繁榮不成其為問題;相反,對於近年來屢屢出現的“360大戰QQ”等互聯網行業的不正當競爭行為,現行法規卻往往處於“失語”的尷尬境地。

此外,隨著《反壟斷法》等法律的陸續施行,與《反不正當競爭法》產生了一些交叉重疊甚至不一致的內容,因此法律必須做出必要修訂。

可以說,《反不正當競爭法》的修訂,是對中國市場競爭規範的總結,既明確劃定了紅線,又為創新留足了空間。

首先,《反不正當競爭法》立法目的是為了促進市場競爭,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對於妨害市場秩序、損害消費者利益的不正當競爭手段進行規制,是為保護正當競爭。

所以,新法堅持了“最小程度干預”原則,將不正當競爭手段主要限定在仿冒、虛假宣傳、商業詆譭、商業賄賂、商業秘密等方面;

對於行政執法採取了嚴格的職權法定原則,取消了行政機關依照“開放性條款”認定法律未列舉行為的權力。

可以說,這是一部貫徹了簡政放權原則的經濟立法。

其次,新《反不正當競爭法》是一部立足當下、為未來監管“預留空間”的立法。

很多媒體將“禁止電商惡意刷單,最高罰200萬”作為新法的亮點之一,但是,新法條文中並沒有出現“禁止刷單、炒信”的表述,而是立足於對更長遠、更廣泛的不正當競爭行為的規制。

進入互聯網時代之後,經營模式的變化越來越快,法律要保證長期的普遍適用性,就不能拘泥於短期的、具體的經營模式,而是要透過現象,牢牢抓住不正當競爭行為的法律本質。

第三,新《反不當競爭法》對當下日益嚴重的網絡不正當競爭行為,有的放矢,將起到立竿見影的效果。新法明確“經營者利用網絡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應當遵守本法的各項規定”,嚴禁不經同意“插入鏈接、強制進行目標跳轉”;禁止“誤導、欺騙、強迫用戶修改、關閉、卸載其他經營者合法提供的網絡產品或者服務”;禁止“惡意不兼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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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此規定,像之前360大戰QQ,強迫用戶二選一的鬧劇就不會再上演;而像微信這樣不能打開淘寶頁面的“不兼容”,也會受到反不正當競爭的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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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經濟的魅力在於競爭,但必須是公平競爭、有序競爭。時隔24年,《反不正當競爭法》迎來了修訂,是讓監管跟上時代,併為未來留足了空間。

(本文發表於11月9日《深圳特區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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