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上海證券交易所發佈《關於對浙江祥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西藏龍薇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及有關責任人予以紀律處分的決定》,宣佈對黃有龍、趙薇予以公開譴責,並公開認定黃有龍、趙薇5年內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眾所周知,黃有龍和趙薇為夫妻關係,龍薇傳媒也是以他二人的名字命名的。長安街知事注意到,這是這對明星夫婦今年第二次受到處罰。
4月11日,中國證監會發出行政處罰決定書,對黃有龍、趙薇實施5年證券市場禁入,並對龍薇傳媒處罰款60萬元,對黃有龍、趙薇處罰款30萬元。
在行政處罰決定書中,證監會指出,龍薇傳媒在自身境內資金準備不足,相關金融機構融資尚待審批,存在極大不確定性的情況下,以空殼公司收購上市公司,且貿然予以公告,對市場和投資者產生嚴重誤導。
針對龍薇傳媒的行為,根據證券法相關規定,證監會做出了頂格處罰。2017年底,新華社還將“趙薇”列為當年中國股市的八個關鍵詞之一。
![趙薇夫婦繼罰款近百萬元后再遭嚴厲處罰,為期5年](http://p2.ttnews.xyz/loading.gif)
除了行政處罰外,趙薇夫婦還成了民事訴訟的被告。截至2018年9月14日晚,已有440位股民起訴相關公司,索賠5584.77萬元,其中部分案件的被告包括趙薇、黃有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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