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永元舉報民警涉嫌 違法 違紀,迴應:實將依法依規處理

崔永元舉報民警涉嫌 違法 違紀,回應:實將依法依規處理

上海公安機關高度重視,已成立調查小組並多次聯繫博主崔永元先生,但尚未得到其回應。

近日,有新浪微博賬號“@小崔讀書匯”發帖舉報上海公安民警涉嫌違法違紀。上海公安機關高度重視,已成立調查小組並多次聯繫博主崔永元先生,但尚未得到其回應。

崔永元舉報民警涉嫌 違法 違紀,回應:實將依法依規處理

警方表示,將繼續聯繫崔永元先生,希望其也能主動聯繫警方並支持配合,相關舉報問題一旦查證屬實,將堅決依法依規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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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9號,針對崔永元因舉報“陰陽合同”而受到人身威脅的事件,官方終於發出了自己的聲音,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主辦的檢察日報發出一篇名為“舉報人遭威脅,法律如何保護”的文章。

檢察日報文章中說到:

近日,崔永元發文,表示自己由於舉報明星偷稅漏稅遭到威脅,在社會上引起較大反響。保護舉報人是社會廣泛關注的話題。舉報人為打擊違法犯罪行為提供線索來源,其重要性不言而喻。那麼如何保護好舉報人?我國法律在保護舉報人方面有哪些規定?舉報人應當如何保護自身安全?本報記者就此採訪了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張建偉。

“在法律政策方面,我國對保護舉報人一直非常重視,並在憲法、刑法、刑事訴訟法等多部法律中作出明確規定。”張建偉告訴記者。

例如,我國憲法明確規定公民具有申訴、控告或者檢舉的權利。對於公民的申訴、控告或者檢舉,有關國家機關必須查清事實,負責處理。任何人不得壓制和打擊報復。刑法也分別規定了報復陷害罪,打擊報復會計、統計人員罪,打擊報復證人罪等,對惡劣的打擊報復行為進行嚴懲。

在保護公民舉報權利方面,相關部門也制定了專門法律文件,例如《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保護公民舉報權利的規定》和《人民檢察院舉報工作規定》。以上規定在舉報人保護特別是對舉報人的保密等方面,建立了較為完善的制度。按照這些規定,舉報的受理、登記、轉辦、保管等各個環節,相關機關都應當嚴格保密,嚴防洩露或者遺失;不準私自摘抄、複製、扣押、銷燬舉報材料;嚴禁洩露舉報人的姓名、工作單位、家庭住址等情況;嚴禁將舉報材料和舉報人的有關情況透露或者轉給被舉報單位和被舉報人;調查核實情況時,不得出示舉報材料原件或者複印件,不得暴露舉報人;對匿名信函除偵查工作需要外,不準鑑定筆跡;宣傳報道和獎勵舉報有功人員,除本人同意外,不得公開舉報人的姓名、單位,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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