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2名!宿城区人民陪审员选任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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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城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正在进行中

一旦您有幸被选中

你就是一名

“不穿法袍的法官”

132名!宿城区人民陪审员选任开始~

今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实施后

宿城区首次随机抽取选任

人民陪审员开始啦

有意愿的你赶紧看过来

132名!宿城区人民陪审员选任开始~

宿城区人民陪审员选任公告

为了保障公民依法参加审判活动,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和《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的规定,结合宿城区人民法院人民法庭派驻情况和现有人民陪审员任期现状,决定面向全区

(含宿迁经济开发区、洋河新区)公开选任132名人民陪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选任名额

本轮选任人民陪审员名额为132人。

选任条件

(一)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年满二十八周岁;

3.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一般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6.具备参加审判工作的时间和条件,能够保证按时参加审判活动。

(二)下列人员不能担任人民陪审员:

1.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

2.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3.已担任其他法院人民陪审员的人员;

4.其他因职务原因不适宜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员。如现役军人、从事政府法制工作,配偶或子女系律师、法律工作者等法律服务职业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

6.其他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信的。

选任程序

本次选任

全部采取随机抽选方式产生

(一)确定选任名额

由区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和《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的要求,确定人民陪审员名额数,并根据现有人民陪审员任期现状,确定随机抽选名额数。

(二)发布选任公告

区司法局会同区人民法院、区公安分局,向社会发布选任人民陪审员公告,公告期为三十日。

(三)产生候选人

区司法局会同区人民法院、区公安分局,从辖区内符合人民陪审员选任条件的常住居民名单中,随机抽选拟任命人民陪审员数5倍以上的人员作为人民陪审员候选人。

(四)资格审查和征求意见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和《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对人民陪审员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征求其对担任人民陪审员的意见,确定第一轮候选人名单。 2.区人民法院、区司法局共同加大人民陪审工作宣传力度,组织法院(人民法庭)开放日活动,择时分批邀请候选人参观法院(人民法庭)旁听案件庭审,开展与人民陪审员交流,同时发放调查问卷,进一步征求意见。未参加的候选人调查问卷由司法所发放并收回。

(五)确定拟任命人选

区司法局对第一轮筛选后的候选人名单,会同区人民法院再进行第二轮随机抽选,从中确定132名人民陪审员人选并发区人民法院审核。同时对进入第二轮随机抽选但未被选任的人员建立专门档案库,以备人民陪审员因故出现缺额时增补选任。

(六)任前公示

区司法局会同区人民法院、区公安分局向社会公示拟任命人民陪审员名单,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七)任命公告

经公示确定后的人民陪审员人选,由区人民法院院长提请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任命后由区人民法院会同区司法局向社会公告,并将任命决定通知人民陪审员本人。

(八)岗前培训与就职宣誓

经选任为人民陪审员的,区人民法院会同区司法局组织进行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组织人民陪审员进行集中公开宣誓。

其它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宿城区司法局会同宿城区人民法院、宿迁市公安局宿城分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27-88751159(区司法局),0527-82960860(区法院),0527- 82163360(区公安分局)。此外,洋河新区:0527-80907953;宿迁经济开发区:0527-88859920

宿城区司法局

宿城区人民法院

宿迁市公安局宿城分局

2018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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