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撫河公園內被曝要開餐館

公園是政府修建並經營的作為自然觀賞區和供公眾休息遊玩的公共區域。經過改造的南昌撫河公園已成為環境優美的休閒之處,廣受市民好評。 然而,近日卻有網友爆料稱,撫河公園內建設橋旁一處房屋正在裝修,要開餐館,恐會破壞環境。記者調查發現,該處房屋確實被撫河公園管理處續租給了“公園廚房”,用於經營餐館。可是,該房屋的性質與規劃用途成疑。

網友:

撫河公園內房屋正在裝修

要開餐館

近日,有網友爆料稱,在南昌市撫河南路與建設西路交會處(建設橋旁),有一處撫河公園管理用房現在正在裝修成餐館,“就在撫河公園裡面。”

“因為每棟建築在建設之前都有相關規劃,撫河公園管理處如果改變公共設施用房的性質就是違反建設規劃;而出租公共設施用房是改變了用途,侵佔了市民的公共資源。”該網友如是評論道,公共服務社會化是大勢所趨,公共設施必須姓“公”。

現場:

“花園廚房”藏身公園內

利用柵欄圍成庭院

4月17日下午,記者來到網友所反映之處,位於建設橋旁。在撫河公園內確實藏有一棟園林式建築,被一排木柵欄圍了起來,形成一個院子,裡面有七八個房間,藏身在一片綠地內。在靠近建設橋一側的一面牆上安裝有兩個排風扇與排煙管,油煙出口直伸向地面,房屋裡面則有灶臺等設備。

透過房間玻璃,記者看到,房間裡面還存在著部分裝修材料和人字梯等工具。此時,有施工人員在施工,一名工人稱,這裡在進行餐館裝修。

記者還發現,該小院周邊都是園林綠化的景觀樹和草坪,院門正中間的牌匾上寫著“花園廚房”四個字。

昨日上午,記者再次來到該地。在現場,記者並未找到負責人員,幾名施工人員見記者採訪拍照,也停下手裡的事情,陸續離開施工場所。

“在一個月前,這裡就開始裝修了,據說是開餐館。”據一名常在建設橋下鍛鍊身體的居民介紹,該房屋被空置了好幾年。

對於該餐館重新裝修營業一事,許多市民表示不理解,修建好的撫河公園應該是大眾休閒場所,怎麼可以承包給私人經營餐館!

城管:

因無裝修許可

曾叫停餐館裝修施工

為了瞭解相關情況,昨日,記者來到撫河公園管理處。據撫河公園管理處余姓副處長介紹,“花園廚房”是續租給了一名叫鮑志剛的男子,並將該男子的電話號碼提供給了記者。然而,記者多次撥打電話,對方均不接聽。

“花園廚房”裝修是否合規?余姓副處長表示,該管理處負責出租,相關合同仍在對方手中,目前也沒有相關的裝修手續備案資料。

接著,記者諮詢了轄區的青雲譜區徐坊城市管理執法中隊熊姓負責人。該負責人告訴記者,在前段日子,“花園廚房”裝修被市民舉報無證施工,執法人員曾到現場執法,發現該餐館確實沒有辦理裝修許可證就違規裝修,“我們當場責令施工人員停止裝修施工,並罰款1000元。”

據熊姓負責人介紹,直到4月14日,“花園廚房”的負責人才到相關部門補辦好了裝修許可證,“手續補辦齊全後,才可以進行正規裝修。”

管理處:

上級部門同意將公園內

房屋出租

據瞭解,早在2013年5月份,住建部就發佈了《住房城鄉建設部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公園建設管理的意見的通知》,明確規定公園是公共資源,要確保公園姓“公”,嚴禁在公園內設立為少數人服務的會所、高檔餐館、茶樓等,並要求各地開展公園運營管理專項檢查,儘快恢復公園的公共性質。

“2013年住建部下發通知後,我們就叫停了才剛剛承租兩三個月的‘花園廚房’。”余姓副處長介紹,後來這套房屋空置了將近4年,破爛不堪,在2016年3月份,根據相關政策,該處向上級部門打申請報告,“南昌市園林綠化局同意續租給‘花園廚房’。”

據介紹,余姓副處長所提的“通知”是指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城市公園配套服務項目經營管理暫行辦法》,其中,第八條規定,“公園配套服務項目應以遊客需求為導向,以大眾服務為主,遵循公平、安全、優質的服務原則。配套服務項目主要包括餐飲服務、零售服務、遊覽服務、遊藝服務等。經營項目應按規定明碼標價。”

根據承租人鮑先生向撫河公園管理處提交的報告顯示,該房屋面積為299平方米,合同的租賃期限為2013年3月29日至2017年2月28日。

質疑:

房屋性質以及規劃用途

成疑

“花園廚房”所續租的299平方米房屋究竟屬於何種性質的房屋?“屬於管理用房。”起初,余姓副處長如是回答。隨後,他解釋道,“使用權在撫河公園管理處,而產權已經轉交給了南昌市財政部門。”

同時,根據南昌市園林綠化局局長辦公室會議紀要[2016]24號文件,該房屋為“撫河公園管理處用房”。

然而,《城市公園配套服務項目經營管理暫行辦法》第六條規定:“公園管理用房不得用於配套服務項目經營。”該房屋現在的用途與該規定明顯不符。

採訪期間,當記者提出該疑問時,余姓副處長改口稱,“花園廚房”所在房屋屬於公園的配套項目用房,“‘管理用房’只是一個習慣性的說法,這房屋為了便民用來做商業經營用途也可以,用來作為管 理人員的用房也可以。”

那麼,該房屋最初規劃的用途是什麼呢?余姓副處長表示不清楚,“這裡已經換了好多屆工作人員,我們一時也很難查清楚。”

對於經營餐館是否會產生環境汙染問題,餘副處長表示,具有房屋使用權的公園管理處將會進行監督,“餐館的排汙管道已經接到撫河兩岸的涵箱,不會排放到撫河內,油煙排放方面也會讓他們安裝(淨化)設備。”

園林局:

出租房屋的性質與規劃

用途需進一步瞭解

“花園廚房”所續租的房屋到底是屬於管理處用房還是配套項目用房?帶著疑問,昨日下午,記者來到南昌市園林綠化局,該局辦公室負責人表示,在該局2016年第二十四次局長辦公會議紀要裡就已明確提出了,需要由撫河公園管理處諮詢法律顧問,在符合法規的前提下,同意撫河公園管理處用房繼續出租。

對此,該辦公室負責人稱,撫河公園管理處必須遵守法律,對於“花園廚房”租用該房子是否合法,他們會督促撫河公園管理處諮詢法律顧問,再由該管理處作出答覆。

該負責人稱,該房子的規劃建設是在十幾年前,房子用途性質需待他們進一步調查瞭解,詳情將由撫河公園管理處統一答覆。

截止到昨日18時截稿時間,記者仍未得到撫河公園管理處的相關答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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