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徐飛
原標題:這種“飯”你還敢吃嗎?正安縣安監局一干部受處分
“我將以此為鑑,時刻告誡自己理清界限,從小節管起,從小事做起,恪守政商關係的紀律底線。”談起因參加服務管理對象吃請被處分的事情,目前正安縣安監局黨組成員張波後悔不已。
2017年5月,張波率3名幹部到安徽淮南培訓,學習煤礦安全先進經驗。
在返程途中,由於飛機晚點,張波主動聯繫服務管理對象貴州某煤業公司管理人員詹某某,要求詹某某到重慶江北機場接機。
隨即,詹某某趕到機場,將張波等4人接到重慶市某酒店入住。用餐期間,張波考慮到已是週末,且馬上端午節就要放假了,便商量著去附近景區遊玩。
對此,詹某某又於次日安排他們到金佛山景區遊玩,4人住宿費、就餐費、景區門票共計5648元,均由該煤業公司報銷。
2017 年 9 月,正安縣紀委接到群眾舉報,反映正安縣安監局黨組成員接受服務管理對象吃請、參觀遊玩問題。
接到舉報後,正安縣紀委責成派駐第二紀檢監察組組成執紀審查組進行調查核實。
通過外圍取證、談話詢問,調查組基本掌握了張波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吃請的問題事實。
但當辦案人員與張波談話時,張波對有關問題全盤否認,並以培訓人員自主消費為由敷衍搪塞。
然而,在調查過程中,詹某某告訴辦案人員:“張波是安監局黨組成員,分管煤安局,煤業公司屬於安監局的監管對象,我也是為了以後辦事方便。”
最終,在辦案人員教育下,張波深刻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並主動交代了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吃請、遊玩的問題。
2018年5月,張波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並退賠相關費用,其他責任人也受到相應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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