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事件!財務部通知:會計準則大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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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積極貫徹落實國務院批轉財政部的《權責發生制政府綜合財務報告改革方案》(以下簡稱《改革方案》),建立健全政府會計準則體系,近日,財政部制定發佈了《政府會計準則第7號——會計調整》(以下簡稱會計調整準則)。財政部會計司有關負責人就會計調整準則有關問題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問:為什麼要制定會計調整準則?

答:制定會計調整準則,主要有以下三點考慮:

一是建立健全政府會計準則體系的需要。按照《改革方案》要求,2020年之前要建立起具有中國特色的政府會計準則體系。無論從企業會計準則還是國際公共部門會計準則的經驗看,關於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更、會計差錯更正和報告日後事項(以下統稱“會計調整”)的會計處理規定,都是政府會計準則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二是規範各類會計調整事項處理的需要。現行財政總預算會計制度、行政事業單位會計制度中,對於會計調整的處理沒有統一明確的規定,實務中對上述會計調整業務的處理方法很不規範,也很不統一,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會計信息質量。近年來,審計部門、會計實務界等多次建議我們對此問題予以規範。

三是確保政府會計標準體系內在協調一致的需要。按照《改革方案》,政府會計標準體系採用了“準則+制度”的模式,目前,《政府會計制度——行政事業單位會計科目和報表》(以下簡稱《政府會計制度》)對會計差錯等調整事項已經從賬務處理角度進行了一些規範,《政府會計制度》與行政事業單位會計制度新舊銜接規定對國家法定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更等事項也進行了規範,但這些規定不繫統,缺乏統一的會計處理原則和方法,需要制定具體準則進行系統規範。

因此,基於以上三方面原因,我們制定發佈了會計調整準則。


問:會計調整準則起草發佈的過程是怎樣的?

答:起草發佈會計調整準則,主要經歷了以下四個階段:

一是研究論證階段。2017年以來,我們在起草《政府會計制度》以及相關具體會計準則的同時,就開始對會計調整問題進行了研究,並就是否專門制定具體準則進行了反覆討論。相關研究和討論結果對於會計調整準則制定奠定了理論基礎。

二是起草徵求意見稿階段。2018年以來,我們在前期研究基礎上,通過諮詢專家、政府會計準則制度制定聯繫點單位等,充分了解當前會計核算中遇到的會計調整事項以及具體做法,並認真分析了現行行政事業單位會計制度、財政總預算會計制度、企業會計準則制度、國際公共部門會計準則中關於會計調整的規定,在此基礎上於3月份起草了會計調整準則討論稿,並在工作層面進行了多次討論和修改完善後形成徵求意見稿。

三是公開徵求意見階段。2018年4月,我們印發了《關於徵求意見的函》(財辦會〔2018〕9號),就會計調整準則徵求意見稿面向中央部門和單位、地方財政部門、社會公眾徵求意見,同時也向部內相關司局、各地專員辦、政府會計準則委員會諮詢專家徵求意見。截至2018年6月1日,我們共收到106份書面反饋意見,其中53份無不同意見,其餘53份共提出了264條具體意見和建議。反饋意見總體上對徵求意見稿表示贊同,有關方面也針對其中的具體內容提出了一些意見和建議。

四是送審發佈階段。2018年7月份以來,我們對所有反饋意見一一進行了梳理,並逐條對是否採納情況進行了分析,並根據有關反饋意見和建議對會計調整準則徵求意見稿進行了修改和完善,形成了送審稿。9月下旬,經會計司技術小組審核和司務會審議並據此進一步修訂完善後,啟動部內會籤和報批程序,最終於2018年10月21日由部領導簽發。


問:制定會計調整準則主要遵循了哪些原則?

答:制定會計調整準則主要遵循了以下原則:

一是積極借鑑相關企業會計準則制度和國際公共部門會計準則。現行企業會計準則制度和國際公共部門會計準則均對會計調整的處理進行了規定,很多原則與方法值得政府會計借鑑。因此,我們在起草過程中,結合政府會計主體特點,積極借鑑了《企業會計制度》《企業會計準則第28號——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更和差錯更正》《企業會計準則第29號——資產負債表日後事項》以及《國際公共部門會計準則第3號——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更和差錯》《國際公共部門會計準則第14號——報告日後事項》等會計準則制度中相關內容。

二是立足我國政府會計主體實務,著力提高可操作性。從滿足政府會計主體核算需要出發,堅持問題導向,對會計調整的處理進行規範;同時,考慮到政府會計主體的核算現狀,在借鑑企業會計準則制度和國際相關準則時,力求原則明確、方法簡化、語言接地氣,儘可能減少專業判斷,以提高準則的可操作性。

三是與相關政策做好協調。會計調整不僅涉及會計賬務處理和報表的調整,還涉及會計基礎工作規範、預決算管理等政策。因此,在會計調整準則制定過程中,不僅著眼於會計調整事項,還充分考慮了決算管理等調整事項;不僅規定會計處理,還力求做好與相關政策的協調。


問:會計調整準則的範圍和主要內容是什麼?

答:本準則名稱為“會計調整”,範圍包括會計政策變更、會計估計變更、會計差錯更正和報告日後事項的會計處理規定,這種體例安排借鑑了《企業會計制度》(2000年)第十章“會計調整”的寫法,但在具體處理原則和方法上充分考慮了政府會計主體的特點。

具體而言,會計調整準則共七章23條,主要內容如下:

第一章為總則,主要規定本準則制定依據,會計調整、會計政策、會計估計、會計差錯、報告日後事項等基本概念,以及具體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的確定程序等。

第二章為會計政策及其變更,主要規定會計政策及其變更的確認、追溯調整法和未來適用法在會計政策變更中的應用等。

第三章為會計估計變更,主要規定會計估計變更的確認、未來適用法在會計估計變更中的應用。

第四章為會計差錯更正,主要規定本期發現的會計差錯以及報告日後期間發現的會計差錯的會計處理。

第五章為報告日後事項,主要規定報告日後調整事項的會計處理和非調整事項的披露。

第六章為披露,主要規定財務報表附註中應當披露的與會計調整相關的內容。

第七章為附則,主要規定本準則的例外事項和生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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