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主動對被害人進行經濟補償可以減輕處罰嗎?

A無所不知A


一般來說,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主動對被害人進行經濟補償都是可以獲得輕判的。甚至對於一些輕微的刑事案件,積極賠償、取得被害人的諒解,可能會在實質上實現無罪的結果。

比如對於一些本身就不是特別嚴重刑事犯罪,犯罪嫌疑人在案發後積極賠償被害人損失並取得諒解,檢察院綜合這些涉案情節,認定犯罪嫌疑人雖然涉嫌犯罪,但是“情節輕微”,依法給予“酌定不起訴”(又稱相對不起訴)處理,不再將案件提起公訴到法院。在該情形下,犯罪嫌疑人實際上相當於被無罪處理。


但是,在一些特別嚴重的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的涉案行為造成特別嚴重的後果,即使案發後進行了經濟補償,司法機關也可能不予輕判(比如特定案件中,犯罪嫌疑人以特別殘忍手段實施的暴力犯罪行為。)


何種賠償是比較“有效”的賠償?

第一,最好的方法是通過經濟補償,取得被害人或者其家屬出具的《諒解書》。如果能夠向辦案機關提交《諒解書》,對犯罪嫌疑人量刑的幫助比較大。

第二,被害人或者其家屬願意接受“賠償”,但不願意出具《諒解書》。在該情形下,如果能夠出具被害人或者其家屬收到賠償的相關證據(如收條、收款記錄)等,對量刑也是有幫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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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對被害人進行經濟補償是可以的,但也要因具體案件而論。這也就是刑事案件中所提到的刑事和解或者達成刑事諒解協議。

刑事和解是指在刑事訴訟過程中,通過調停人或其他組織使被害人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直接溝通、共同協商,雙方達成民事賠償和解協議後,司法機關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再追究刑事責任或從輕減輕刑事責任的訴訟活動。

在刑事和解過程中,被害人與犯罪嫌疑人可選擇雙方認同的方案來彌補犯罪所造成的損害;在刑事責任處置過程中,犯罪嫌疑人主動向被害人予以經濟補償且得到被害人諒解,能獲得從輕、減輕或免除處罰。這樣,被害人在精神和物質上可以獲得雙重補償,而犯罪嫌疑人則可以贏得被害人諒解和改過自新、儘快迴歸社會的雙重機會。

另外,刑事和解和“私了”的區別在於,有司法機關的監督和確認,保證了糾紛解決的有效性、合法性和正當性。刑事和解既緩解了社會矛盾,減少不和諧穩定因素,也加快了刑事訴訟進程,節約司法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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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主動對被害人進行經濟補償。在判刑的時候可以對被告人從輕處罰,但不能減輕處罰。

一、按照刑事法律的有關規定,減輕處罰是指在法定刑以下予以處罰。也就是說,法定刑應當判處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減輕處罰就是應當在三年以下判刑。

而從輕處罰是在法定刑以內就輕處罰,也就是說,法定刑是三年以上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從輕處罰就是在3-4年的幅度以內,從輕判處。

所以說,減輕處罰與從輕處罰是不一樣的。減輕處罰要求的條件更高。

二、犯罪嫌疑人主動對被害人進行了經濟補償,這只是說明犯罪嫌疑人對自己的犯罪彌補了一定的過錯。但是該行為不足以對犯罪嫌疑人予以減輕處罰。

只有那些自首、立功等重大的行為才能減輕處罰,並且法律規定減輕處罰必須有法定減輕處罰的情節。而對被害人進行了經濟補償,並不是減輕處罰的法定情節。



三、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有關司法解釋精神,被告人賠償了被害人經濟損失,並取得了被害人的書面諒解,可以依法從輕處罰。

這裡面所說的有兩層意思:第一層是被告人賠償了被害人的經濟損失,而不是象徵性的補償一點。第二層的意思是說,取得了被害人一方的書面諒解,沒有取得被害人一方的書面諒解的,一般也不適用該條規定。

當然,犯罪嫌疑人犯罪後主動對於被害人一方進行賠償或者補償,這種行為是好的,判刑的時候肯定會有一定好處的。對於一些罪行輕微的行為也可以是判處緩刑的條件。


法重情深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九條 對於達成和解協議的案件,公安機關可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從寬處理的建議。人民檢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從寬處罰的建議;對於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作出不起訴的決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對被告人從寬處罰。



由此可見,犯罪嫌疑人主動對被害人進行經濟賠償是可以從輕處罰的,但是如果因為犯罪嫌疑人沒有對被害人進行賠償而要求從重處罰則於法無據。

所以如果一旦觸犯了刑法,特別是涉及對方人身傷害或者財產損失的,都建議主動與對方達成和解,取得對方諒解,獲得從輕處罰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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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沒有危害到國家安全和其它人身財產安全。犯罪嫌疑人主動對被害人進行經濟補償,,能不能減輕刑事處罰,這得看被害人的直系血親能不能接受經濟補償。

一般的人不願接受經濟補償,這裡涉及人命關天。最主要的是,你有意也好,無意也好把人家給一下失手打死了。你給無論多少的經濟補償。這活著的人怎麼花這個錢?一花這個錢時就會想起死去的親人。換誰這個錢都無法花。這是一般的共識。

但話又說回來,人死了不能復活,就是判被告死刑,死去的人也活不過來來了。還得落個世世代代的仇人。得繞人時確繞人。留下一片綠茵,給自己以福德,給人以寬容融忍態度。這是留下了善根,而不是留下了惡的仇根。

如果按死者的年齡,按國家標準補償,被告又拿出許多錢補償。或不斷的以各種形式幫助死者親人。原告撤回啟訴。法院是可以減刑,從輕發落的。這個減刑是一方面,最主要的是化仇家而周全善化世間人生關係很重要。

(圖片自拍攝,來自電視連續劇《思美人》的播放中。文章原創,歡迎朋友們品評人生善惡恩仇冷暖,歡迎朋友們審核,點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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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是:一般情況是可以的。

說一個自己弟弟親身經歷的涉嫌故意傷害罪的事情,那個時候我還剛接觸刑法,對刑法實際操作還不是很熟悉。

我弟弟和鄰居李某動起手來,雙方都打了對方。報警,由於李某鼻子骨折,經法醫鑑定構成輕傷二級,這在法律上就可以判故意傷害罪。李某提出要10萬的賠償,本以為託關係會少賠些,而李某肯定也拖了關係。本想在公安局立案前達成和解,沒有想公安局的人就立了案,到最後錢照賠了10萬,還給我弟弟留下了案底。因為公安局聲稱,立了案就不能撤了,即使達成和解,也會判刑,只是會判個緩刑。

這件事給我們家的教訓就是

1、如若為了花錢免災,一定要在立案前就達成和解。

2、如果不怕幾個月的牢獄之災,就要死扛到底,案底反正都要留,總不能賠了夫人又折兵吧。

3、鄰居之間有糾紛可以,但不要動手,即使要動手,也不要照著鼻子上、臉上等脆弱的地方打,不會打的話別打。出手傷人的時候也會傷了自己。

4、不要想著找關係,這年頭,表面上答應的挺好,他同時也可能吃了對方的好處,兩頭吃,蒙著你,到最後肯定是又賠錢又得了刑事犯罪的案底。找關係還不如找個靠譜的律師來得實惠,最起碼律師會給人這裡面的利害關係。

最後還是給個建議,每個人都要做個安分守己的好公民,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也不要犯人,報警,讓公權力去解決。


巖之言法


按照相關法律規定,主動對被害人進行經濟賠償,根據情況可以依法從輕處罰或者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回到題主的問題,我們先來了解一下什麼是從輕處罰和減輕處罰。

打個比方:

你因為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

而犯盜竊罪,涉案金額較大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涉案金額巨大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涉案金額巨大的處10年以上,最高無期。

而判處5年屬於涉案金額巨大。

從輕處罰是該檔次區間內取較低處罰,比如從輕處罰可以判你4年或者3年,但是不會低於3年,因為涉案金額巨大最低標準是3年。

而減輕處罰是跨檔次處罰,涉案金額較大是1個檔次,涉案金額巨大又是一個檔次,而減輕處罰可以把你從本來判5年的的金額巨大區間,弄到判3年以下金額較大這個檔位區間。


至於是否能減輕處罰是看你案子的性質具體情況決定的。因為你違反的是刑法,接受的是刑事處罰,對被害人進行賠償只是影響判決的一個因素,但不是決定性因素。

而根據一般情況,主動積極賠償都會獲得從輕處罰,但是減輕處罰一般都非常慎重。除非你有多個條件,比如你是自首,然後主動交代問題,然後主動賠償等。


當然,如果你積極賠償,受害人不接受,那也是不能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的,具體問題還是要具體分析。


所以賠償不一定能減輕處罰,不過這也表明了自己一個悔過的態度,我相信法院會根據你的悔過表現,給你一個合理的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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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目中的犯罪嫌疑人出現的階段在刑事案件提起公訴之前,法院審理階段犯罪嫌疑人就改變叫被告人了。所以只能說檢察院在審查起訴時是否可以酌定不起訴,一般不涉及法定不起訴。如果必須提起公訴,那麼可以根據案情在提起公訴時的量刑建議書裡減輕量刑區間。至於最終是否從輕或減輕,由法院在審判階段審理後,最終根據審理結果,並結合被害人諒解的量刑情節等量刑因素課以具體刑罰。

目前司法機關的認罪認罰試點工作正在進行,這就是制度性的革新,讓我們共同期待!


勾曉強律師


想要減輕處罰,必須有法定情節,因為減輕有可能在法定最低刑以下,所以控制得非常嚴格,你就別想了。

再就是經濟補償和經濟賠償不一樣,如果是故意傷害,尋釁滋事等等的一些侵犯身體和財產類的犯罪主動賠償損失,這是可以的,而且本來就應該賠,根本不叫補償。

不管是從法理,還是從實際操作上來看,都是會從輕處罰的,一方面要鼓勵社會大眾在犯了錯誤之後,主動的給予賠償,積極的去化解,可以減少社會的對立面。同時也能體現出來犯罪嫌疑人真誠的悔過改過。當然可以從輕處罰了。

如果能讓對方再出具諒解書,從輕的幅度還會更大一點。


小步快跑0869


該問題主要涉及量刑情節,我國刑法對於量刑情節主要涉及法定情節和酌定情節。

一、何謂量刑情節

量刑情節是指由刑事法律規定或認可的,體現犯罪行為社會危害程度和犯罪人的人身危險性大小,據以決定對犯罪人是否處刑以及處刑輕重所應當或可以考慮的各種事實情況。以刑法是否作出明確規定為標準,量刑情節分為法定量刑情節與酌定量刑情節。

二、何謂法定、酌定量刑情節

法定量刑情節是指法律明文規定在量刑時必須予以考慮的情節。它既包括刑法總則部分規定的對各種犯罪共同適用的情節,也包括刑法分則對特定犯罪適用的情節。

酌定情節是指雖然不是刑法明文規定的,但卻是根據刑事立法精神和有關刑事政策,從刑事審判實踐經驗中總結出來的,對於刑罰裁量具有重要意義的情節。

三、對被害人經濟補償並取得被害人諒解,在實踐中屬於酌定情節,是否會減輕或從輕處罰要結合案件具體情況,綜合加以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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