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委巡察組向有關單位反饋巡察情況

近日,湖州市委巡察組向太湖度假區管委會、市總工會、湖州監獄、市文廣新局、市財政局、市水利局6家單位反饋了巡察情況,並就被巡察單位黨組織落實反饋意見、抓好整改工作提出了具體要求。

在向太湖度假區管委會反饋時,市委巡察組指出,太湖度假區黨委抓思想政治建設有時標準不夠高、落實不夠好,貫徹執行集體議事規則還不夠嚴格,部分“三重一大”事項集體研究決策不充分、不到位。存在重業務輕黨建的傾向,黨建工作助推服務中心工作的作用發揮不夠明顯。“三會一課”制度落實不夠到位,發展黨員和黨費收繳不規範。幹部日常管理監督失之於寬,“黨紀教育一刻鐘”制度落實不夠到位,聘用人員管理不規範。抓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的主動性不夠強,落實黨風廉政責任制不夠到位。商務接待不夠規範,財務報銷不夠嚴格。

在向市總工會反饋時,市委巡察組指出,市總工會黨組抓政治建設、思想建設有時還不夠具體深入,跟蹤落實問效還不夠有力。落實黨管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不夠到位,對下屬單位黨組織推進意識形態工作的指導督導不夠有力。集體議事決策不規範,踐行服務職工群眾的宗旨還存在薄弱環節。基礎黨建工作不夠紮實,組織生活會和“三會一課”制度執行不夠到位。退休返聘問題較為突出。履行主體責任不夠到位,對下屬單位的監管有寬鬆軟現象。存在違規發放勞務費、財務管理不夠規範等問題。

在向湖州監獄反饋時,市委巡察組指出,湖州監獄黨委抓思想政治建設標準還不夠高,組織開展“兩學一做”學習教育不夠規範。貫徹執行集體議事規則還不夠嚴格,黨委會議和監獄長辦公會議研究決策事項界定不夠清晰。存在重業務輕黨建的傾向,“三會一課”制度落實不到位,組織生活會召開不夠嚴肅,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不夠規範。幹警日常管理監督偏鬆軟,教育針對性不強。管黨治黨主體責任落實不夠到位,存在違規發放職工福利、財務管理不夠嚴格等問題。

在向市文廣新局反饋時,市委巡察組指出,市文廣新局原黨委領導班子凝聚力不夠,領導核心作用發揮不夠明顯。“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執行不夠嚴格,“五不直接分管”“末位表態”制度落實不到位。作為促進全市文化事業發展的主管單位,在打造先進文化新高地的理念思路上、促進文化發展的政策舉措上還有所欠缺。黨建工作存在薄弱環節,“三會一課”制度落實不到位,支部組織生活會開展不規範。執行財務管理制度不到位,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存有廉政風險。

在向市財政局反饋時,市委巡察組指出,市財政局黨委貫徹落實上級部署要求不夠及時有力,對公務卡制度改革的監管有所欠缺。議事決策機制不夠完善,重要會議及文件辦理工作不規範。對黨建工作重視不夠,存在重業務輕黨建的現象。黨內政治生活不夠嚴肅,民主生活會互相批評少,辣味不夠。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不夠規範,中層幹部調整不及時,幹部日常管理監督偏鬆軟。主體責任壓得不夠緊、不夠實,少數黨員幹部紀律鬆弛,規矩意識淡化。財務管理不夠規範,監督機制不夠健全。

向市水利局反饋時,市委巡察組指出,市水利局黨委擔當意識還不夠強,研究解決問題還不夠主動,個別班子成員對分管領域的工作靠前謀劃不夠。重大事項決策制度制定不夠規範,執行不夠嚴謹。抓工作落實有時全程督辦、問責見效的力度不夠,造成一些工作前緊後松、落實不夠到位。落實主體責任存在差距,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不夠嚴肅,對下屬單位工作指導和把關不夠。內部車輛管理不嚴格,部分經費列支不規範。

市委巡察組要求,被巡察黨組織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覺悟,強化問題導向、堅持靶向發力,用最堅決的態度、最果敢的措施、最迅速的行動、最嚴明的紀律,堅決完成巡察整改政治任務。被巡察黨組織特別是主要負責人要自覺扛起巡察整改的主體責任,切實履行管黨治黨政治責任,敢於動真碰硬、舉一反三,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確保件件有著落、事事有迴音。

各被巡察黨組織主要負責人在會上作表態發言,表示要高度重視、照單全收,自覺扛起整改主體責任,落實第一責任人責任,強化組織領導,精心組織實施,舉一反三、標本兼治,以巡察整改為契機,全面提升各項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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