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29起致死交通肇事逃逸案均告破:老太被撞後死亡,好心報警人竟是肇事者!

今天,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總隊透露,截至10月底,今年發生的29起致人死亡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全部告破,這既有力打擊了交通肇事逃逸者的囂張氣焰,也很好維護了交通事故受害者的合法權益。記者注意到,其中很多案件都是依靠公安交警部門抽絲剝繭,最終偵破的。

好心報警人竟是肇事者

3月18日早晨8時許,徐匯公安指揮中心指令,建國西路附近有一名老太太摔倒受傷。趕到現場的交警見到了報警人同時也是目擊者高某,據高某講述,他見到老太太突然摔倒,並將老人家扶到路邊。留下了自己的身份證號碼和聯繫方式後,高某離開了現場。

然而,老太太被送往醫院後檢查發現,傷勢極有可能是被車輛撞擊導致,而不是自己摔跤的。接到家屬的報案後,徐匯交警迅速返回現場查找線索,並再次聯繫報警人高某,沒想到,高某留下的身份信息和聯繫方式全都是虛假信息。

為何高某要對民警撒謊,他會不會就是肇事者?

為了查找真正的肇事者,民警反覆查閱街面監控錄像,鎖定了嫌疑的電動車牌號,再順藤摸瓜根據車輛蹤跡,找到了肇事者的工作單位,經過和公司領導確認,確定高某就是肇事逃逸者。

民警隨後撥打了高某的電話對其進行教育和說服,3月19日下午,高某到派出所投案自首,但被撞的老太太終因傷勢過重於3月22日死亡。

原來,當天高某駕駛電動自行車沿建國西路非機動車道由東向西行駛,撞倒了正打算由北向南在車道內橫穿馬路的老太太,事後,高某把老人扶到路邊,並撥打了110報警,但是他隱瞞了自己撞倒老人的真相,而是把自己塑造成了恰巧路過的“熱心人”。

明知發生交通事故致人受傷卻不保護現場,不如實報告事故事實,並謊報身份信息,2018年7月25日,徐彙區人民法院做出判決:犯罪嫌疑人高某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一個“中”字成為關鍵線索

8月16日凌晨1時14分許,浦東交警接到指揮中心指令,江山路洋浩路附近,一名電動自行車騎車人受重傷倒臥在地上。民警迅速趕赴現場,現場只有一輛電動自行車和一女子倒臥在地,除此之外沒有任何痕跡。同時,到場的120救護人員確認倒地女子已死亡。浦東交警迅速成立專案小組,連夜開展勘查、排摸、追逃工作。民警根據現場死者的倒地位置、身體遭碾壓痕跡,結合其駕駛的電動自行車未被碾壓的情形,判斷肇事車輛應為右轉彎進入事發地肇禍。

在現場探頭反覆查詢無果的情況下,專案組果斷拓寬查閱範圍,在案發地附近的一處路口監控中發現了被撞電動自行車事發前的行駛路線;同時,通過案發時間的反推,在監控中排查出一輛集卡極有可能即為肇事車輛。但由於監控角度和夜間光線的原因,未能拍攝到車輛號牌,僅在集裝箱體後側發現了模糊的7位數集裝箱號,大約為“*422**3”。但僅憑這模糊不清的四位號碼根本無法查詢到集裝箱,更不用說肇事車輛。至此,偵破工作陷入了僵局。

面對困境,專案組沒有氣餒。經過反覆研究,發現在箱體的右側印有以“中”打頭的6個字的公司名。面對這一新線索,民警迅速上網搜尋,並發動貨運代理公司一同查詢。經貨運代理公司專業人士的查詢,大致確定了箱體所印的為“中遠海運集團”。

民警立即聯繫中遠海運集團,結合先前根據事發地點、時間,集卡箱體顏色、模糊箱號等信息,確定了集裝箱箱號為“6422683”,當時裝運箱體的車輛牌號為“滬D83668”。隨即,專案組馬不停蹄地趕往新區運管署調閱該車輛的GPS數據,確認了該車確實於當天凌晨1時許經過事發地,時間和地點均吻合。在專案組的強大攻勢下與壓力下,肇事嫌疑人王某到公安交警部門投案。至此,該起交通肇事逃逸案在浦東交警的強勢攻堅下迅速告破。

4張電費單牽出肇事者

5月10日20時27分,奉賢公安指揮中心接報:新四平公路坎中路附近看到一人彎曲著躺在路邊。奉城交警接到指令後迅速趕赴現場,傷者被救護車送至醫院搶救無效後死亡。現場僅遺留下電動自行車後備箱碎片、4張不同地點的電費單、晨光文具的橡皮及包裝商標。並且事故發生地周邊監控較少,也未發現有價值的線索。

經過對現場遺留物品的分析,民警推斷肇事車輛為電動自行車,肇事駕駛人系女性,工作應該與晨光橡皮包裝有關。

辦案民警首先根據電費單上的地址找到了四團鎮北街35號、北街23號、北街20號,發現裡面都是包裝晨光文具橡皮的車間,聯想到4張電費單一起交納,而且是小作坊,很有可能是單位負責人,即詢問工作人員老闆情況,被告知老闆是女性,叫閔某。可是,現場的聊天中發現當天晚上閔某在家打麻將,並沒有出門。

隨後,附近群眾反映,有個叫陳某的經常開老闆娘的電動自行車回家,陳某家住四團鎮桐橋村,就在事故發生地南面約500米。

民警當機立斷,守候抓捕陳某,並查扣肇事車輛。經訊問,陳某對交通肇事逃逸供認不諱,當晚他撞倒行人後,因害怕賠錢,選擇了駕車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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