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地受傷骨折,老闆沒給買保險,也沒報工傷認定,怎麼去索賠?

霧裡看花369


個人出現工傷而單位不履行義務的,你應向當地工傷保險經辦機構提出申請,要求工傷保險經辦機構責令單位補繳工傷保險費,並根據工傷認定情況落實傷殘撫卹待遇,按照政策程序申請落實待遇。一定要把概念搞清楚,第一步是申請落實待遇,不是打官司索賠。

具體的程序應包括:

一、補繳工傷保險費

既然出了事,單位補繳工傷保險費這一關是逃脫不了的,並不是說以前沒有繳現在就算了就免了,社保經辦部門會強制要求單位補繳,不繳是要重罰的。

《工傷保險條例》第62條規定,用人單位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參加,補繳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處欠繳數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二、責令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

員工因工負傷的,在停工治療期間,單位應照常發放工資,並補繳工傷保險費,等補繳上了,該由單位出的部分由單位出,該由工傷基金支付的由工傷保險基金出。單位如果不補繳,員工的治療費、生活費就全部由單位承擔。

《工傷保險條例》第62條規定,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

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並補繳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滯納金後,由工傷保險基金和用人單位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支付新發生的費用。

三、要求勞動行政主管部門調查事故

按照國家規定,單位出現生產事故和人身傷亡事故的,單位應及時向人社局報告,不報告的,得接受處罰,不配合事故調查的,也得接受處罰。

《工傷保險條例》第63條規定, 用人單位違反本條例第十九條的規定,拒不協助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對事故進行調查核實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改正,處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四、工傷認定

按照《工傷保險條例》,員工因公傷亡的,單位應主動申報工傷認定,儘快落實工傷職工的傷殘待遇。

你應攜帶個人受傷後醫院開的診斷證明、診療單據,個人受傷原因的人證、物證,向工傷經辦機構申請工傷認定;工傷經辦機構調查認定過程中,如單位拒不配合的、不予認可的,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委認定。

五、傷殘等級鑑定

認定為工傷後,到相關指定醫療單位進行傷殘等級鑑定。

六、享受傷殘撫卹待遇

由工傷經辦機構根據傷殘等級鑑定結果確定工傷待遇的落實情況。

就工傷保險來說,其實用人單位承擔的繳費並不多,單位按時繳費的,職工的傷殘待遇大頭都是工傷保險基金承擔的,而如果單位不願意繳這筆錢,出了事之後,大筆的費用負擔都要由單位承擔,所以,單位逃避繳費、逃避工傷認定,只能是吃虧,佔不了便宜。

作為員工,也可以把這個淺顯的道理講給單位領導聽聽,讓他衡量利害關係,依法辦事辦差。如果單位領導思維頑固,死硬不執行國家政策,抱著不管不問不負責任的態度,那就別放過他,反正是不是工傷也不是單位說了算,認定工傷以後,就維權維到底。


人事解惑


1報警,警方會有出警記錄的,可以證明你是在工地受的傷;其次保留相關的出勤記錄

2去社保局申請工傷認定,提交相關的資料

.3等工傷認定書下來,一般一到半年

4等康復後去做工傷鑑定,一般也是一到半年,一般骨折是十級工傷,一般是補償4萬到8萬,這是賠償標準

收藏!一到十級工傷保險賠償標準!


5然後就是申請勞動仲裁,如果你老闆肯協商就儘量協商


右師贏家


我覺得首先解決工傷認定,如果用人單位不配合,可去勞動部門去投訴。只要工傷認定又經過傷殘鑑定,那沒有工傷保險,由用人單位賠償也是一樣的。勞動部門解決不了,也可走訴訟程序,去法院起訴。個人看法,僅供參考。


長金老者


按照人身損害賠償,起訴!!只是數額稍微少點!


心無旁騖13920586


只要你能證明自己是在工地受的傷,就可以到勞動監管部門提請勞動保護。如果他們處理不了,你也可以起訴裁決,同時要求訴訟費由對方承擔。


林默11


這個你可以找老闆商談,也可以去勞動局,找證明人。你是給這個老闆打工得,是在這個工地受的傷!


V52105210


先報警,留好證據,然後再去勞動仲裁


願意回覆的就好好說話


有難度,就得依靠媒體


保險創業新時代


可以先和單位協商,協商不成就要自己收集證據申請認定工傷了。工傷認定必須在受傷之日起一年內申請(確認勞動關係的訴訟時間可除外)。


念善6


打110報警,還有就是找當地電視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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