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投訴你們!”
凌晨4時30分許,原本靜謐的夜色中突然爆發出陣陣激烈的爭吵。在杭州蕭山所前某加油站內,
一名年輕男子正面紅耳赤地與服務員理論。接到加油站工作人員報警後,蕭山所前派出所值班民警來鍾科迅速帶隊趕到現場處置,然而當民警到場時,發現糾紛似乎已經結束,一名男子正欲駕車離開。
“之前是怎麼回事?”民警問加油站工作人員。
工作人員指了指那名準備離開的男子對民警說,對方加完油後要求開發票,按照規定,她請對方提供稅號。
可對方卻認為自己故意刁難,開始發飆與工作人員爭吵,還撕毀了工作人員提供的發票。
見對方不可理喻,嗓門大氣勢洶洶的樣子,手還不時隔空揮舞,工作人員怕對方可能會打人,所以報警求助。
民警差不多前腳剛到,男子的火氣似乎也“消了”,準備開車離開,在民警向服務員瞭解情況的時候,男子又從車上下來,漲紅著臉到店裡買了一瓶可樂,接著晃晃悠悠地回到車上。
此時,民警聽到工作人員隨口一句嘀咕:這個人好像喝酒了。立即警覺起來,“這要是真喝酒了,不是成馬路殺手了!”
借酒耍潑自撞槍口
民警來鍾科隨即上前攔下即將啟動的車子,走到駕駛室仔細打量後,明顯聞到一股酒氣,便果斷將其控制。並立即向指揮中心彙報聯繫交警來現場進一步處理。
“車子是我朋友開來的。”
“警官,我尿急。”
也許是意識到了事態的嚴重性,男子狀況百出,最後更是苦苦央求民警放自己一馬。
不久,交警大隊新塘執勤中隊民警到達現場,對男子酒精呼氣測試結果為結果為167mg/100ml(醫院血液檢測結果為147/100ml),已達醉駕標準。
經查,男子丁某(24歲,安徽人)前天晚飯時和一眾親友把酒言歡,喝了不少酒,後來又去唱歌消遣。到了第二天凌晨3時許,其在車上休息了一會後便駕車回家。
當時丁某想都這麼晚了,應該不會碰上交警查酒駕,況且自己晚飯時喝的酒,到這會也應該散得差不多了。
誰知到了加油站,在酒精作用下,因為一點小事就不依不饒地跟加油站工作人員爭執。如今想來,真是喝酒誤事,悔之晚矣。
目前,丁某因涉嫌危險駕駛已被蕭山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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