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案紀實之 千里緝凶(下)



大案紀實之 千里緝兇(下)


四、人命關天

範民被拘捕以後,大家都感到一陣輕鬆。但是朱南的心裡,說不清到底為什麼總是像有個東西揮之不去,這與以往捕獲案犯後的感覺大不一樣。

他喊來預審科長高華林:“卷宗材料你看了嗎?”

“看了。”

“你覺得證據充分嗎?”

“……”高華林不明白朱南的意思,“應該說……還是比較充分的。”

“嗯。審訊方案制定出來了嗎?”

高華林點點頭,簡要地談了審訊的步驟及策略。

朱南道:“案犯的口供至關重要。要審細、審透,想方設法獲取新的補充證據。”稍停,又說,“我怎麼老感到範民與其他強姦殺人犯不一樣,眼神、心態、思維方式、行為邏輯特徵……當然,這也可能只是我的一種錯覺。唉,案子辦多了,經驗這東西,有時管用,有時也會鬧出點笑話來。你在審訊中要扣緊證據鏈,一環也不能鬆脫,明白嗎?”

經兩天三夜的連續突審,範民終於繳械招供。高華林走出審訊室,兩眼被陽光晃得直淌淚水。他挾緊厚厚一摞審訊筆錄,徑直去找朱南匯報,走起路來兩腿都有些打飄。

朱南花了一整天時間,細讀了全部訊問筆錄,不由疑竇叢生:

一、王蘭紅明明是被多股細鉛絲擰成的鏽鉛繩勒死的,範民為什麼說自己是用單股鉛絲勒死她的呢?

二、現場勘查及屍體檢驗證實,王蘭紅脖子上的鉛繩結是持在頸後的,範民為什麼說自己是在死者喉部絞成結的?

三、範民說是剪取了值班室掛窗簾的鉛絲,但現場勘查時自己曾特意留心過那根掛窗簾的鉛絲,那兒根本就沒有被人觸摸過。

四、範民堅持說自己從防疫站一樓後大門旁的小窗爬進去的,那怎麼會把指、掌紋留在一樓廁所的窗框上呢?現場勘查證實,一樓廁所窗戶是兇犯進出現場的唯一通道,別處均無攀爬痕跡。

五、範民交待自己是在中午12點30分左右潛入防疫站值班室,乘王蘭紅午睡之機將其勒死後姦汙的,而法醫檢驗認定,被害者的確切死亡時間為下午3時左右。死者的母親也證實王蘭紅下午2點SO分左右,還回過一次家,給母親送鑰匙。

上述關鍵性細節的嚴重錯位,讓朱南十分費解。範民既然已經承認自己強姦殺人,卻為什麼又要在這些細節問題上撒謊呢?沒有必要嘛!如果他沒有撒謊,那上述種種矛盾又該如何解釋呢?

朱南也知道血型的重合概率很高,應該謹慎使用,但退一步說,就算現場遺留的精斑血型與範民的血型只是巧合,那現場採取到的2號掌紋與範民的右手掌紋局部有6點特徵相似,又該如何解釋呢?以往辦案過程中,指、掌紋的鑑定還從來沒有出現過類似的差錯。

朱南腦子裡出現了種種疑問,就像平靜的水面被扔進了一塊石頭,激起的漣漪越來越大。朱南決定親自提審範民。

範民在接受審訊時,神情木然,既沒有翻供喊冤,也沒有在相關細節上改變原有的說法。

為了慎重,朱南領著刑偵技術人員又一次仔細複查了現場,發現範民的口供與現場實際嚴重不符。這說明什麼?說明範民儘管案發時到過現場,目睹了當時的場景,但對其中的具體細節一無所知,說明他的口供是假的,說明他有可能不是真兇!但他若不是真兇,又為什麼要承認自己強姦殺人?

他難道瘋了?難道不知道這是死罪,不知道一經判決,自己將會被綁赴刑場,執行槍決嗎?會不會是指、掌紋鑑定出現了差錯?!該複查的都複查了,就只剩下這一種可能性了,儘管從理論上講這種可能性不大,但朱南還是堅持複查。

他親自打電話,將正在參加市委宣傳部舉辦的“批林批孔理論學習班”的孫銘召回局裡。老孫是著名的指紋檢驗專家,全國痕跡仲裁委員會委員。朱南讓他主持現場採取的2號掌紋與範民右手掌紋的重新比對工作。

7月20日,孫銘力排眾議,出具了技術鑑定報告:現場採取的2號掌紋與範民右手掌紋有兩大主要特徵不符,範民不是現場2號掌紋的遺留者。

朱南趕到指紋室,當眾請教孫銘:“那兩者之間局部有6個特徵相似該如何解釋?”

孫銘道:“局部6個特徵相似是事實,但只是相似,不是本質相同,另外它們之間的相互關係不對,而且又都是一些次小特徵,幾十個次小特徵抵不過一個主大特徵,所以,我從它們之間兩個主大特徵不符斷定,兩者不是同一人的掌紋。”

朱南又詢問了他對現場採取到的5號指紋、2號掌紋的看法。

孫銘道:“這十多天來,指紋室的同志根據你的意見,做了模擬實驗,從其遺留部位和姿勢形態以及新舊程度來看,這兩枚指、掌紋應是罪犯作案當天進入現場時所留。”

人命關天!為了避免鑄成錯案,朱南出面邀請了上海、北京、瀋陽等地的一些指紋專家趕赴南京會診,鑑定結論與孫銘的意見完全一致!

朱南與高華林一起再次審訊範民,將其原來口供中的矛盾之處一一點破。範民終於忍不住大聲喊冤,說自己的確沒有強姦殺人,只是覺得王蘭紅死了,自己再活下去已經沒有意義,加之種種證據與己不利,有口難辨,才違心認罪,打算一死了之,追隨戀人去另外一個世界。

8月28日,範民被釋放回家。幾乎是同時,朱南向市公安局黨委遞交了書面檢查,請求給予處分,同時表示,要重整旗鼓,全力以赴,儘快偵破這一重大強姦殺人案。

五、千里辨兇

辦案几十年,差一點辦出一個冤案,錯殺無辜。作為一個老刑警,朱南的心情十分沉重。

這天下午,他又一次來到現場,獨自一人坐在庭院內的一條石凳上,望著院裡來來往往的人群出神。

這個院子為區衛生所和防疫站所共同擁有,前來就診領藥的人絡繹不絕,非常雜亂。朱南粗略地統計了一下,1個小時之內共有120多人進出大門,其中有許多是從下關碼頭和南京西站來的過往旅客。這些人操外地口音,看病取藥,來也匆匆,去也匆匆。看到這一情景,他的腦海裡閃過一道閃電:兇手會不會是流竄犯?

過去分析案情,總是在兇手是內部人或熟悉情況的人這樣一個框框下進行。現在看來,這個框框限制了偵破思路。你看,這個地方相當開放,隨便哪個人,只消圍著防疫站小樓轉上兩圈,就能找到進出口,不一定非得是熟悉內部情況的人不可。假若一個外地人,不知衛生所星期天不看病,闖了進來,見院中無人,只有年輕貌美的女護士一人單獨值班,起了邪念……

朱南被自己的想法激動得滿臉通紅:對呀!如果兇手是個流竄犯,不在本市久留,自然不會顧忌在現場遺留精斑或指、掌紋。天南海北,老子搭車乘船一走了之,你上哪兒找我!

但是轉而一想,他的臉上的紅暈又退了下去:如果真是流竄作案,這案子可就難破了。中國那麼大,目前手中唯一有價值的線索就是兇犯遣留在現場的那2枚指、掌紋了。上哪兒去找它們的主人呢?

想到這裡,他的眼睛突然一亮:今年年初參加全省刑偵工作會議時,江蘇省廳領導曾邀請與會代表參觀了省廳新建的指紋檔案室,在那兒會不會找到相同的指(掌)紋呢?

文化革命後期,犯罪分子流竄作案日益猖獗,為了有效遏制這一勢頭,尋求打擊流竄犯罪新的技術手段,江蘇省公安廳以超前的戰略眼光,於1973年,在刑事偵查處組建了指紋檔案室。省廳要求各市、縣公安機關每月一次將本月抓獲的流竄作案人員的十指指紋捺印後送交指紋檔案室,集中調查使用。短短几個月,就收集到20多萬份全國各地在江蘇境內流竄作案人員的指紋檔案。

此案既然有可能是流竄分子作案,那麼能不能上那兒去查一查呢?!

朱南頓時覺得神清氣爽,一拍大腿,猛地站了起來,把邊上坐著的一個老太太嚇了一大跳。

回到局裡,他馬上找來孫銘,讓他攜現場採取的2枚指、掌紋照片,帶領4名有指紋比對經驗的同志,前往省廳指紋檔案室檢索比對,注意發現線索。

70年代的中國,對於電腦,人們連聽說都沒聽說過。新建不久的江蘇省公安廳指紋檔案室,所有的指紋卡片,全靠肉眼在顯微鏡下觀察比對。

把現有的20多萬份指紋卡片一張一張地檢索一遍,需要多大的耐心和毅力啊!

“誰讓我們就是幹這一行的呢?”接到朱南的命令,孫銘只幽幽地說了這麼一句,就和4名同事把行李鋪蓋搬到了指紋檔案室。一張又一張,他們連續幹了26個晝夜,硬是查完了省廳指紋檔案室所存的27萬份指紋卡片!

在這27萬份指紋卡片中,他們共查到11份與現場採取到的5號指紋、2號掌紋相近似的指紋卡片。

朱南聽取了他們的工作彙報,心裡一陣激動,眼眶都溼潤了,禁不住上去與之一一握手:“謝謝你們!謝謝你們!”

派車把孫銘他們送回家休息後,朱南馬上由自己出面,邀請全國著名指紋專家會集南京,對這正三枚指紋進行認真細緻的比對檢驗。

11月16日,最後的結果終於出來了!專家們一致認定:在這11枚指紋中,一個名叫鐘聲的流竄作案人員的右手拇指指紋與現場採取的5號指紋基本相同,兩者右手拇指中有4點主大特徵完全一致!

這份令朱南興奮不已的指紋卡片是蘇州市公安局捺印報送省廳的,他馬上與蘇州市公安局刑警大隊進行了聯繫。但是,蘇州方面的答覆卻使朱南感到自已被兜頭潑了一盆冷水!

蘇州市公安局刑警大隊的電話是這樣說的:“鐘聲,男,26歲。1974年4月1日在我市火車站因形跡可疑被收容審查。經與其原籍黑龍江省公安部門聯繫,此人系強姦殺人未遂的通緝在逃犯。4月18日已交由黑龍江省大興安嶺地區大楊樹區公安局押解回去。”

4月1日鐘聲在蘇州被收審,4月18日被押解回東北,6凡30日,他怎麼可能又跑到南京來強姦殺人呢?難道又是指紋鑑定出了差錯?!這可是全國一流的指紋專家共同作出的鑑定結論呀!

思忖片刻,朱南匆匆趕到招待所,把蘇州方面反饋的情況一五一十地告訴了各位指紋專家,最後懇切地說:“請大家幫我們分析一下,問題到底出在哪裡?”

話雖然說得很客氣,但專家們還是聽出其中“是不是搞錯了”這麼個意思。如果是一個人作鑑定,他恐怕沒有這個自信,但現在是那麼多的全國一流高手,在同一時間、同一地點,得出了同一個結論,怎麼可能都錯呢?!

“這兩個指紋有6個主大特徵相同,說它不是同一人的指紋,不可想象!若當真如此,那指紋鑑定的科學性就不存在了!”來自瀋陽的老趙快人快語,代表大家把意思說了。十

望著專家們不容置疑的態度,朱南有些尷尬,這些可都是自己千里迢迢請來的客人啊!

他回到辦公室,又把事情前前後後想了一遍,最後突然冒出一個念頭:莫非鐘聲這小子在押解途中脫逃,或在關押期間越獄,繼續南下流竄作案?

他馬上將長途電話掛到了東北大興安嶺,直接向大楊樹區公安局詢問道:“你們4月18日是不是從蘇州押回一名叫鐘聲的通緝在逃犯?”

“4月18日?蘇州?鐘聲?我們查一查。……”對方稍稍停頓了一下,肯定地回答,“我們是從蘇州將鐘聲押解歸案了,但時間是7月18日,不是4月18日。”

“7月18日?!”朱南的聲音有些發顫。

“對,7月18日。”對方肯定地重複了一遍。

“此人現在關押在何處?”

“關押在我們局的看守所。”

朱南立即獵了個八九不離十:蘇州警方以前講4月18日將鐘聲交由東北警方押回,看來是把時間搞錯了。他不由聯想起去年“6·12”殺人分屍案,當時就因為提供重要線索的當事人記憶上出現差錯,導致被害者的身份遲遲確定不下來,整個偵查工作久久徘徊不前。這一次,可能又是這樣。

“怎麼總有這麼些馬大哈??朱南不禁在心裡罵了一句。他又想起了過去辦過的案子中,因為偵查人員馬虎而走彎路的事。

他馬上叫來章明義和孫銘:“電話裡說不清楚,還是你們兩個直接去一趟蘇州,務必把鐘聲被收審的時間搞準確!”

章明義他們趕到蘇州,找到了當初在火車站抓獲鐘聲的車站聯防隊員蔡明。

蔡明回憶說:“7月1日凌晨1點多鐘,我在火車站候車大廳巡視時,發現一個蓬頭垢面的青年男子在長椅上酣睡,身邊幾乎沒有任何行李物品及洗漱用具,不像是外出公差或探親旅遊,便將其喊醒,以檢查車票為由進行盤問。那人從上衣口袋裡摸出一張當天下午由南京發往上海的車票。我追問:‘你既然準備去上海,怎麼又中途在蘇州下車了呢?’他操東北口音說:‘想在蘇州看個親戚。’我問他蘇州親戚的地址,他又答不上來。問他自己的工作單位、家庭住址,他又不肯講。於是,我就將其帶回審查。”

章明義他們又趕到蘇州市公安局收審站,翻檢了對鐘聲進行收容審查的審批表格,發現不知什麼原因,收審日期被錯填為4月1日,而有關移交羈押人犯的法律文書證實,鐘聲的確是7月18日由黑龍江警方押回的。

朱南接到章明義由蘇州打來的電話,不由仰起脖子笑出聲來。這是案發以來,他頭一回縱情開懷大笑:“鐘聲在押,已是甕中之鱉!你二人即刻驅車趕赴上海,購買6張明天飛往哈爾濱的機票。我和3名指紋專家即刻啟程,在虹橋國際機場跟你們會合,一起去大興安嶺會會這個鐘聲!”

兩天以後,朱南一行6人風塵僕僕地趕到黑龍江省大興安嶺地區大楊樹公安局。在當地警方的密切配合下,捺取了鐘聲的指、掌紋。幾名指紋專家立即對此進行技術檢驗,確認:看守所在押人犯鐘聲的指、掌紋與南京下關區衛生防疫站強姦殺人現場採取的5號指紋、2號掌紋的特徵完全一致!

與此同時,朱南對鐘聲的羈扣物品也進行了仔細檢查。他發現其中有一本黑色絨面的日記簿,扉頁有一幅鐘聲自己勾畫的“旅行線路圖”,上面逐一記載著他在大興安嶺殺人未遂潛逃後,所經城市的名字以及到達、離開的具體日期。

朱南注意到,所有城市的名字均用藍色圓珠筆加註,唯“南京”二字,用紅色圓珠筆填寫,並特意註明“6月3O日下午4時05分離開”。

毫無疑問,鐘聲就是“6·30”南京市下關區衛生防疫站重大強姦殺人案的真兇!當地警方立即辦好了人犯移交手續。為了摧垮這個殘忍殺人兇犯的心理防線,朱南決定在押解回寧之前不進行審訊,在押解途中也不與其進行任何對話。

從大楊樹坐火車到哈爾濱,然後轉乘飛機,朱南等人押解著鐘聲,始終保持沉默。鐘聲感到了一種無形的巨大壓力。2月8日,飛機快到南京,擴音器裡響起了悅耳的女聲:“再過15分鐘,飛機將降落在南京大校口機場,……”鐘聲渾身一顫。不一會兒,他被押著走下飛機弦梯,候機大樓上的“南京”二字赫然在望,他不由哀嘆一聲:“殺人償命,罪有應得。”

後來的審訊就簡單了,鐘聲一開口就說:“你們能從千里之外的東北大興安嶺將我押解回南京,說明你們掌握了足夠的證據,我不說也沒用……”接著,他交待道,“……1974年4月27日晚,我在黑龍江原籍攜兇器強姦殺人未遂後潛逃。6月29日夜乘火車抵達南京,因拉肚子,下午2點多鐘經路人指點到下關區衛生所看病抓藥,不巧正碰上星期天,衛生所不掛號門診。我正欲離開,見一個長得非常漂亮的姑娘從另一幢小樓裡出來,並隨手鎖了門。我猜想樓內大概就她一個人值班,否則就不必鎖門了。既是值班,出去有事,一會兒就要回來,到時候,跟她要點止瀉藥。於是,我便站在大門洞裡等她。果然,不大功夫,她就回來了,但根本就不搭理我,進入小樓大門後,立即從裡面下了門鎖的保險。我斷定樓內不會有第二個人,膽子便大了起來。我圍著小樓轉了一圈,發現一樓廁所的窗戶開著,便爬了進去……”

很快地,強姦殺人犯鐘聲被綁赴刑場,執行槍決。那天,正好是4月5日,清明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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