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一所長挪用公款40餘萬 潛逃俄羅斯4年後自首

溫州網訊 10月29日晚上,潛逃俄羅斯4年的瑞安市某景區管理所原所長魯某,被瑞安市檢察院工作人員帶出龍灣國際機場。魯某面對檢察官的第一句話就是,此刻長期壓在他心裡的石頭終於落地,人也如釋重負。

據瞭解,魯某今年31歲,2007年至2011年期間擔任瑞安市某景區管理所所長。他利用其負責收取、上交景區門票收入的職務便利,挪用公款合計40餘萬元。當他得知從2011年6月開始景區管理處的財務要獨立核算後,害怕東窗事發,選擇潛逃國外。案發後,瑞安市檢察院以涉嫌挪用公款罪對魯某立案偵查,並予以刑事拘留及列為網上追逃對象。

魯某供述稱,他一路潛逃至俄羅斯,其間又輾轉去過意大利和西班牙,最後又回到俄羅斯,主要生活在莫斯科。在外逃的四年裡,他以服裝批發為生,由於生意還算不錯,他並沒有吃苦。“在外國的溫州人很多,每次出門都很怕被認出來,每天心理壓力都很大。”

“在國外時有和家人聯繫,他們也勸我自首,我也想回來。”魯某稱,在國外雖然生活穩定,但他的內心卻非常煎熬,與家人聯繫後更是讓他想要回家。不僅如此,他在國外曾多次看到國內關於全國檢察機關職務犯罪國際追逃追贓專項行動的報道,生活過得擔驚受怕。

據經辦檢察官介紹,4年來瑞安市檢察院從未放棄過對魯某的追逃工作,尤其是去年10月全國檢察機關職務犯罪國際追逃追贓專項行動部署以來,成立了包括檢察長、副檢察長、反貪局局長等在內的專案調查小組。通過分析魯某的潛逃軌跡、活動規律、生活狀況、悔罪態度、家庭成員、人際交往等信息,調查小組在實施法律手段的同時打親情牌,通過魯某的父母、朋友等人勸說其回國自首。

通過一次次做魯某及其親友的思想工作,最終讓魯某放下了思想包袱。今年10月13日,魯某通過其父親向瑞安市檢察院表達了投案自首的意願,隨後買好了回國的機票,並利用微信發來投案自首承諾書。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記者 金磊 通訊員 芮宣

本文轉自:溫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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