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有的老人說沒有義務帶孫子,那如果子女不在,孫輩有沒有贍養老人的義務?

農婦的故事


這麼說,其實的確是偷換概念。

法律上帶孫子不是義務,但子女不在贍養老人是強制義務

為什麼呢?因為老人沒有義務帶孫子,因為扶養孫子的義務是他的父母。

法律上,如果孩子的父母死去了,老人才有這個法律義務。不帶孫子是理所當然,因為這是他父母的責任

而如果子女不在了,老人也沒有其他子女,孫輩又有負擔能力,那麼是有贍養老人的義務的,這也是法律的強制規定。

情理上,帶孫子應感恩而不是理所當然

現如今,很多年輕人因為壓力大,工作繁忙,孩子都給老人帶,對此覺得理所當然。

但是正如我前面所言,這不是義務一樣,對此為了生活,你父母或者你自己可以要求他們幫你帶孩子,但是請別當做理所當然。

因為每個人其實都有自己選擇生活的權利,作為老人,他們把自己孩子養大就已經盡到了自己的責任。

如果有的選,我想很多老人自己也可以出去玩玩,哪怕跳跳廣場舞,而不是繼續帶孩子。

帶孩子並不是一個輕鬆活,他們的確是孩子的爺爺奶奶,或者說外公外婆,但是帶孫子真不是他們的職責。

因此,如果他們拒絕,理所當然,他們同意,應該心懷感恩。

並且需要說明的是贍養老人也是強制義務,這個義務建立在當初扶養的義務上。而不是帶孫子上。


廖彩琳律師


這個提問有點偷換概念,拿到一起對比,卻沒有相同的前提。如果同樣的子女不在為前提,那麼老人肯定有義務帶孫子,而子孫成年之後也有義務贍養老人。子女還在的話,從法律上來說是沒有帶孫子的義務,而孫輩也沒有贍養老人的義務。

隨著時代的發展,一些老的觀念,約定成俗的習慣開始受到衝擊,在法律法規還不夠盡善盡美的情況下,很容易被人鑽空子。

以前爺爺輩幫著帶孫子孫女,這似乎是非常應該的一件事情,年輕人生孩子之後丟給父母幫忙撫養,自己工作掙錢,等父母年邁不能自理的時候再放下事業來照顧老人,這個時候子女的孩子也差不多出世了,贍養老人順帶著撫養孫輩。然後一代一代這樣循環下去。大家都覺得沒毛病,相反,誰不這樣會被認為是異類。

但是80年代改革開放之後,這種觀念慢慢的起了變化。以前以家庭為單位的觀念開始轉變成以個人為主。很多年輕人開始不願受到老一輩觀念的束縛,更多的是希望個體的願望得到實現。當前社會,還可以用道德和義務來約束大家來贍養老人或者撫養子孫輩。未來,也許就只有依靠法律法規來要求大家盡義務。


小明說聽看


古話怎麼說的,養兒能防老,而不是養兒為防老。一個字的區別,他不是等價交換,是義務與道德問題,這話還是分開看,這老人能說這話估計因為他兒子沒做好,賭氣的。一般的哪個有爺爺奶奶不愛孫子的,至於上面問的,我覺得人家養不養孫子,養是情分,不養也不能責怪,畢竟人家把兒子已經養大了,兒子就該承擔起自己的義務,總不能要求老人把兒子孫子養一輩子吧!天下沒這樣的道理,人啊!人需要的不是一味索取,更需要的是給予。


逝水無痕7966998


說這種話的老人都是比較自私的老人!在老人裡這種老人很少!就像現在訛人的老人一樣!絕大多數老人想孫子抱孫子愛孫子!慣還慣不過來哪!哪有不管之理!自已也是年滿六十八週歲的人!深有體會!你對小的不願付出!小的大了也不會管你!


老韋呀老韋


人過留名雁過留聲。

村上一老人有三個兒子,從老三到老大、老二都是中青年交通事故身亡,剩下兒媳婦和孫輩,老人需要伺候的時候,兒媳婦負責送飯,孫輩負責送終,但前提條件是,三家孫輩商議送終事宜孫媳婦都不可參與討論。

這是少數孫輩頂替兒子贍養老人的案例。


天藍草叢青


一般情況下,子女應當天然的作為父母的法定的第一順序的贍養人,但是當發生某種客觀原因,即在子女已經死亡或子女無力贍養的情況下,導致父母子女之間無法直接履行贍養義務時,孫子女與祖父母、外孫子女與外祖父母之間才可能產生髮法定的贍養義務。


pbrsjz


如果一家人處處以法律為準則過日子,那還有意思嗎?做為一個公民是要尊紀守法,但過日子過的是親情,如果一家人沒有親情了,單講法律,背過婚姻法就知道怎麼做了!


老李說事666


在健康情況許可下,絕大多數老人都願意替兒,女,義務帶領孫輩,而且是全心全意的,不求回報的。


天之藍99325


同理,如果子女先於父母死亡,孫子孫女未成年,爺爺奶奶也要撫養孫子孫女的。


櫻桃小嘴巴啦啦


所有的付出不一定有回報,但是如果不付出的話,回報從哪裡來,總不能無中生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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