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錢不還、網貸還不起 會被起訴坐牢嗎 法律是怎麼規定的


借錢不還、網貸還不起 會被起訴坐牢嗎 法律是怎麼規定的


俗話說得好“欠債還錢,天經地義”。借錢還錢作為一個民事合同關係,受合同法的保護,雙方都應該履行合同義務,按約定的時間償還本金和利息,逾期不還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在日常生活中,我們經常看到這樣的一個情況,有些人借錢的時候是孫子,等要還錢的時間就成大爺了,各種藉口不還錢,甚至於拉黑你,躲著你,牛逼的更是說出了“我憑本事借的錢為什麼要還”這樣的話,那麼對於這種人我們如何維護自己的利益,讓對方還錢,如果起訴對方,對方會坐牢嗎?

其實正常的個人借款是民法範疇,不會坐牢的。如果對方有能力還款惡意拖欠的,債權人可以直接起訴到人民法院,如判決書下來後對方還是不還錢的,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民法通則》第一百零八條規定:“債務應當清償。暫時無力償還的,經債權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決,可以由債務人分期償還。有能力償還拒不償還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強制償還”。如果仍然不執行或者逃避執行的,那就有可能坐牢了,對拒不執行法院判決裁定的,按照我國《刑法》第313條規定:“

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所以,我們經常聽到的欠錢不還被起訴了,包括現在大部分網貸公司,基本都是民事案件,只需要承擔民事責任,但是為什麼有的聽說坐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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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涉及到另外一個主體了,出借人是銀行等金融機構,比如最常見的信用卡

如果是向銀行借的錢,包括信用卡消費,如果欠款不還,結果多次催繳仍然不還錢的,那麼銀行以信用卡詐騙罪起訴的話,罪名成立的話就要坐牢的!一般信用卡不還的,銀行都是以惡意透支為由起訴的。

惡意透支可分為一般違法性的惡意透支和犯罪性的惡意透支。一般違法性的惡意透支,是指行為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故意違反信用卡章程與約定進行透支,逾期不還,但詐騙金額較小的行為。一般違法性的惡意透支是行政違法行為,應承擔相應的行政責任和民事責任,由於其社會危害性較小,不構成犯罪。犯罪性的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並且經發卡銀行催收後仍拒不歸還的行為。

在司法實踐中一般逾期超過3個月時間,並且經過3次以上的催收仍然不還錢的,也沒有和銀行達成還款計劃或者玩失蹤,逃避還款責任的,那麼銀行就會按信用卡詐騙罪報案,由檢察院起訴,這種情況是

要坐牢的

第一百九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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