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永祥:"當我想要抽身時,已經晚了"

“我把李佳當朋友,他卻把我當成了‘獵物’。我被他俘虜了,當我想要抽身時,已經晚了。”

說這話的人是廣西壯族自治區永福縣政協原主席劉永祥,而李佳是該縣涉黑涉惡犯罪團伙頭目。接受組織談話時,劉永祥充滿懊悔,但一切為時已晚。

10月10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公開曝光5起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典型案例,劉永祥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問題赫然在列。通報顯示,今年6月,劉永祥已被開除黨籍、公職,成為又一個因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被查的典型教材。

與黑惡勢力勾肩搭背

“李佳在羅錦鎮上成立了一個專門的開票處,全鎮所有的採石場要賣砂石,全部都要在開票處開單繳費……”2015年12月,桂林市公安局收到這樣一封舉報。

“我們判斷,這起涉黑問題背後有‘保護傘’支持。”桂林市掃黑辦負責人介紹,經過深入調查,李佳及其涉黑涉惡犯罪團伙骨幹成員被一一抓獲。辦案人員發現,時任永福縣政協主席劉永祥跟李佳有不正當的經濟來往。

2017年12月,根據長時間調查掌握的證據以及李佳涉黑涉惡犯罪團伙骨幹成員的交代,桂林市掃黑辦將劉永祥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的線索移交給桂林市紀委監委。

據桂林市紀委監委辦案人員介紹,劉永祥長期與李佳及永福縣涉黑涉惡犯罪團伙成員保持密切聯繫。2013年以來,劉永祥明知李佳有故意傷害、開設賭場、打架鬥毆等違法犯罪行為,不僅不檢舉揭發,還收受李佳賄賂,予以包庇,違規干預和插手司法活動。

經調查,早在2013年底,劉永祥就投資入股李佳涉黑涉惡犯罪團伙經營的羅錦鎮安棉採石場,多次獲取分紅;2015年初,劉永祥在李佳開設的羅錦鎮賭場佔乾股,並參與分紅;2016年初,劉永祥又在李佳承建的羅錦鎮城鄉風貌立面改造項目中佔乾股並參與分紅。

隨著調查的深入,辦案人員發現劉永祥與李佳涉黑涉惡犯罪團伙之間的往來,遠不止於經濟方面。

2013年,永福縣一私營企業老闆藍某因賭博欠下李佳涉黑涉惡犯罪團伙骨幹成員唐某高利貸80萬元。2014年1月,唐某等人脅迫藍某寫下102萬的借條,還將藍某非法拘禁並進行恐嚇,後將藍某起訴至法院。

“明知是賭債,法院竟支持訴訟請求,要我還清這筆高利貸……”這一謎團,直到劉永祥被調查、李佳涉黑涉惡犯罪團伙落網才解開。

原來,唐某等人因非法拘禁、恐嚇、脅迫他人被公安機關調查後,劉永祥受李佳請託,向永福縣公安局長童某說情打招呼,幫助李佳涉黑涉惡犯罪團伙免受法律追究。之後,劉永祥又向永福縣人民法院院長陳某打招呼,幫助唐某要回了80萬元高利貸。

在劉永祥的“活動”下,多個部門對李佳涉黑涉惡犯罪團伙成員進行“關照”。2016年8月,李佳涉黑涉惡犯罪團伙骨幹成員廖某因涉嫌故意毀壞財物罪被永福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劉永祥向有關部門施壓,強行為其辦理取保候審手續,致使廖某潛逃,直到2018年3月才被重新抓獲歸案。

幫犯罪團伙成員提高政治地位

劉永祥對涉黑涉惡犯罪團伙的“關照”,本質是向“錢”看。

2006年10月,劉永祥任永福縣政協主席、黨組書記一職。但職務的升遷卻讓他覺得自己“退居二線”了。“眼看著就要退休了,在退下來之前,就想著撈點錢。不然等退休以後,就只能靠退休金生活了。”劉永祥說。

正是抱著這種心態,遇到有人想調動、想升職,找到劉永祥送錢送物,他就利用手中的權力,為他們幫忙、說情,甚至親自上陣為他們“公關”。

2011年、2012年,劉永祥兩次收受永福縣民政局幹部唐某現金1.8萬元,幫助唐某調入永福縣政協機關後又幫助其提升職務;2014年春節前,收受私營企業主歐某現金2萬元,將歐某增補為縣政協委員……

不僅如此,劉永祥還幫助李佳及其涉黑涉惡犯罪團伙骨幹成員提高社會地位,為其從事非法活動提供便利條件。2013年12月,在劉永祥的幫助下,李佳當選為永福縣政協委員。此後,李佳更加肆無忌憚地利用政協委員的身份在外從事非法活動。2016年永福縣政協換屆時,李佳因在公安機關有案底,無法繼續當政協委員。劉永祥便出面幫助李佳涉黑涉惡犯罪團伙的骨幹成員李飛、韋桂尤順利當選為政協委員,其中韋桂尤還當選為永福縣政協常委。

在劉永祥的影響下,縣政協班子成員本應互相監督,卻“一團和氣”、任其擺弄。選舉制度成為一紙空文,民主集中成一言堂,政協委員、常委的“帽子”想發就發、想發給誰就發給誰,縣政協儼然成了劉永祥的“獨立王國”。

以案為鑑,逐案過篩深挖“保護傘”

案件查處後,桂林市及永福縣相關部門認真反思、持續整改、壓實責任。

據介紹,桂林市紀委監委向永福縣委、縣政協、縣法院、縣檢察院提出了監察建議,要求對劉永祥存在的干預司法、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等問題集中整改,切實加強政治建設,履職盡責,推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向縱深發展。

桂林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市監委主任呂洪安介紹,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以來,桂林全市紀檢監察機關會同政法機關建立問題線索雙向移送、反饋機制,對涉黑涉惡違法犯罪案件中存在的“保護傘”問題逐案過篩,共排查涉黑涉惡腐敗和充當“保護傘”問題線索80條,立案17件,給予黨紀政務處分10人,移送司法機關8人。

政協機關係統深入開展自查,對存在違紀問題的縣政協原副主席黃某、縣政協經科聯誼委原主任唐某作出處分;撤銷與劉永祥案件相關聯的5名人員政協常委、政協委員資格。劉永祥案件發生後,永福縣政協黨組迅速召開黨組會、機關支部會、幹部職工會,通報劉永祥嚴重違紀違法案例,警醒政協系統黨員幹部牢固樹立紀律意識。同時,及時對劉永祥擔任縣政協主席期間機關財務情況進行清查,查清、收回並上繳違規金額17.5萬元。重新制定和修訂了縣政協提案工作條例、專委會工作通則等15項工作制度。

此外,一場涉及公安、法院系統的專項集中整治也同步展開。永福縣各級公安、法院深入開展自查自糾,對在關鍵崗位任職時間較長的幹警、法官進行適當調整,並完善監管制度,強化對權力的監督和制約。桂林市紀委監委還將聯合市委政法委,開展為期兩個月的警示教育活動,以身邊的案例來教育和警示全市政法幹警。(廣西壯族自治區紀委監委 李明鮮 唐勇)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