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打官司稱不論輸贏都先收取5萬費用,打輸也不退,這合理嗎?

鳳影焰68167305


作為一名新人律師,我來談談這個問題吧。

比如最近我們接到這樣一起案件:甲在某汽車修理廠做清潔工,由於汽車修理廠給甲包吃包住,老闆就私下裡找到甲說讓他晚上睡覺的時候稍微留意一下停車場的安全,甲也一口答應了。

天有不測風雲,某天夜裡甲在睡夢當中突發疾病不幸死亡,於是甲的家屬要求汽車修理廠認定甲構成工傷。汽車修理廠認為甲的死亡不是工傷,於是雙方發生糾紛訴至法院。

汽車修理廠委託我們代理此案,我們收了五萬元的委託代理費。從這起案件來說,誰也不能保證一定能贏。因為根據法律規定,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屬於工傷。雖然甲只是停車場聘用的清潔工,但老闆讓他睡覺時留意一下停車場的安全。因此,甲在睡覺同時稍微留意停車場是否屬於在工作時間履行工作職責就有爭議了。雖然我們認為贏的可能性很大,但畢竟決定權在法官手裡,誰也不能百分之百保證能贏。

本案存在的風險我們已經告知了委託人,但委託人在知悉風險的情況下仍然選擇委託我們。既然我們接受了委託,就要進行大量工作。比如

撰寫答辯狀、調查取證、制定訴訟策略、出庭應訴、提交代理詞等,其中花費的時間精力和金錢成本絕非小事

綜上所述,大多數案件都是如此,能不能贏都是未知之數,其中風險委託人都是清楚的。而我們一旦接受委託就要去做大量工作,這些工作本身就是勞動價值,怎麼能說不能贏收費就不合理呢?當然,如果你覺得不合理,完全可以不委託我們,這本來就是你情我願的交易行為。


冰焰


這事兒啊,真不知題主是何居心,或者說是遇到了什麼樣的律師、你們到底怎麼溝通的,很明顯看出你對這個律師有偏見或者是溝通出了問題。

首先來講,律師收費是有標準的。

比如以重慶為例,司法局定價是5000元起,當然,你跟律師熟悉,關係很好,那是你的事情,至少在行業協會里,起步有個價,大家好協商。

然後各種不同標的額的官司,也有不同的收費比例,這個各個省份不同,網上可以搜的到。

所以 ,題主你說的不論輸贏先收5萬,應該是你的官司要麼標的額高、要麼取證要跑的地方太多,比如各個省份跑、各個地區跑……

律師是一個費時、費力、燒腦的工作,一旦介入官司,律師會投入大量精力在裡面,有的官司還要拖一兩年時間結束,所以,你的官司很麻煩的話,收五萬不多。

其次,官司有絕對的輸贏嗎?

有些時候,未必勝訴方就是贏,敗訴方就是輸。

比如,甲殺了乙,正常來講殺人償命對吧,如果甲請了一個牛逼律師,通過走訪、取證,最後在法庭上雖然法官判決甲方有罪,但只判處10年徒刑,你說這是輸是贏?

又比如,甲騙了乙N多錢,乙起訴甲肯定贏對並且甲要被判十年,可惜甲腦子笨,就請了一個律師,經過律師調查、取證、辯護、獲得乙方諒解等,最終只判了三年,你說甲是贏是輸?

有絕對答案嗎?關十年與關三年相比,你覺得關三年是絕對的輸嗎?

所以,除了個別案例法院為你指定辯護律師外,多數時候請律師是個人行為,你可請可不請,要是覺得對自己沒多大幫助,可以不用請律師。

但請勿忽視律師在專業領域中的巨大作用。


普了次法


律師受理案件時,看卷宗,聽當事人敘述,基本上能確定案件的贏面有多少,明知敗訴概率大的情況下,不告知起訴人,並收取高額律師代理費,這種缺乏職業道德的律師並不少見吧!

請律師打官司,就是為了降低損失,獲得賠償。如果律師不管輸贏收取5萬元律師費,萬一打輸了官司,豈不是賠了夫人又折兵。既使贏了官司,對方是老賴又怎麼辦?不確定因素增多,打官司成本增大,誰還願意為律師買單。

律師喜歡承接標的高的經濟案件,代理費會高於5萬元。不屑於幾千元的案件,掙的錢還不夠茶水錢。但是,大的經濟案件當事人考慮的是知名律師,剛步入律師行業的年青人可能會面臨無案可接的尷尬。


秋平171152879


因朋友借錢不還:我聘請過一個無良律師,他開口就要交5000元律師費,未收錢時這個朱姓律師什麼都說能辦得到,但一收了五幹元律師費就說今日沒空明日沒空,還兩邊通吃,即幫被告人出謀劃策來躲避還款義務。


手機用戶再見楊柳


先不說到底合不合理,現在的市場收費5萬的案件確實是很普通,看看下面的分析。

一個普通的案子,不管是民間借貸還是買賣合同糾紛,一審適用普通程序,原則上人民法院自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律師在立案之前則需要做很多準備工作,從準備工作到結案,簡單的壓縮一下律師的工作時間為一個月,在這一個月的服務時間內,律師至少需要看十遍材料、查n多資料確定訴訟策略、撰寫起訴狀進行三四次修改、收集證據、到相關行政部門調取證據、編好證據清單、跟當事人溝通、到法院立案、開庭、跟法官溝通等,整個過程需要花很多時間和精力,特別是開庭至少一上午時間就沒有了,一個案子開三四次庭。5萬元律師費,律師從文書材料到結案,需要付出的繁雜得不知如何確定,收費屬於正常。參照按時收費,律師專業諮詢一個小時至少600塊,而一個案子以5萬元按工作日為計算,律師一個小時還不到200塊,而且律師費5萬元的民事案件,其材料及案情也並非一下子琢磨透徹,如此工作量只會更大,律師的小時工作價值就更低了。

下面說一下關於律師費的收費標準

律師費的收費標準。律師收費會根據案件的難易複雜程度、涉及標的額的數目、律師的職業經驗等方面綜合確定,此外律師協會監製有律師服務收費標準價,比如廣東省律師的收費標準有明確的規定:

即律師收費是遵循一定的標準的,律師行業為服務業,除了官司勝訴,可能當事人都不覺得律師需要付出成本。作為服務業特別是諮詢服務業,其付出的時間成本是比較高的,其他的就更不用說了,只是相對其他行業,硬件成本相對低一些。

關於能否退費問題

當事人與委託律師會簽訂授權委託合同,該合同為雙方共同遵守,合同不會約定受託方應該達到的訴訟結果,在律師沒有違反合同約定或者其他應當由律師承擔責任的行為的情況下,案件的輸贏不影響律師收費,即官司輸了也不會退費。從接受委託開始,律師就在提供服務,該服務是有價值的,不能以結果不理想而否認律師所做的工作。

關於風險代理

風險代理有別於傳統代理,即委託人先不預支付代理費,案件執行後委託人按照執行到位債權的一定比例支付代理費。如果敗訴或者執行不能,代理人將得不到任何報酬;如果債權一旦執行到位,委託人將按照約定的相對較高額比例支付給代理人,但是不得高於收費合同約定標的額的30%。

風險代理也並不是退費,只是以案子的勝訴作為代理費收取的條件,但是由於對雙方都有風險,所以委託人要求積極的結果,代理人要求高比例的代理費,這是雙方各自承擔風險的體現,但是風險代理不能與傳統代理混淆,更加不能以風險代理敗訴不收費,對傳統代理敗訴的案件要求退費,這是沒有依據的。


廣東興功律所


律師本來就是穩賺不賠的買賣,能收錢給你盡心打官司也算對得起良心了,遇到無德的黑律師,得了對方的好處和對方勾結起來坑你沒商量,那才坑爹呢。朋友就遇到這樣的律師,是武漢盈科律師事務所的一個叫鄭學知的律師,勾結對方硬是將五萬多的官司打沒了,自己還貼律師費訴訟費,本來證據確鑿,他所有的資料都讓委託人準備,包括複印資料,刻錄光盤都是委託人自己出錢自己去複印,連證據清單都是委託人自己打印準備,他只是出個庭,把該提交的資料不讓提交,說夠了,法官肯定判贏了,來忽悠委託人,最後判決下來不告訴委託人,等拖到最後兩天時才讓委託人自己去法院取判決書,結果是因為還有證據沒提交,該拿的沒拿到,委託人提出上訴,他給各種理由拖著,直到過了上訴期,還辱罵委託人,說委託人要上訴就自己去上訴。最後委託人找到律所,律師負責人說他只是個編外律師,管不了他,讓委託人自己去申訴。再說這個鄭學知如何收費的,他開口要25%的律師費(按打回金額算,本來打回五萬沒問題,他可的一萬多)然後讓先付2000元定金,給了個私人賬戶讓打給他個人,結果由於寫賬戶的紙條不小心丟了,就打給合同上寫的所裡的賬戶,後來他就說這是給他的出差費用(從他所裡到開庭的地方不到5公里,開了兩次庭,其他都是委託人自己辦的,包括給法院送資料,要兩千差旅費黑不黑?)然後算下來官司沒打贏,他還要收60%的費用,黑不黑?最後委託人忍無可忍,投訴到律協,武漢盈科的所長才給退了收取的兩千元,不要錢了但是能打官司贏回來的錢也要不到了,因為他拖過了上訴期,沒法上訴,只能走申訴這條路,但是不是重要案子申訴是不會受理的,這是不是坑爹的玩意?要是我碰上這種垃圾律師,絕對讓他做不了律師,他搞了好幾個QQ群,天天吹牛,誘騙不知情的人上當,他們所裡也是很看不慣他的行為,但是他給所裡交提成掛個名,所裡也管不了他。


吐魯番的葡萄熟了_ing


律師打官司稱:不論輸贏,都先收錢5萬費用,打輸了也不退,這種做法肯定是不合理的。一鍋端也有一鍋端的規矩,並不是某一個律師自己隨便定規則。

不過,這其中委託人自己也有問題,在繳費啟用這個律師之前,應該將一些事情事先談妥,在雙方都滿意的情況下再支付費用。如果自己對這個律師的某些要求不滿意,可以更換律師,幹嘛非在一課時上吊死呢,如今的律師遍地是,根本不發愁找個自己滿意的律師。

律師收取費用,基本分為兩種方式:

1、先收取一部分定金,然後根據案件進程續付費用。案件基本分為一審、二審(一般情況下便是終審)、執行三個階段,根據案件具體進程分期付費。


2、大包乾,一次性收取全部費用,包括:一審、二審、到判決結果執行等流程產生的各項律師費用。

委託人可根據案件類型的不同、級別的不同,來與律師協商,選擇合適的付費方式。

在確定代理律師之前,委託人最好能夠對律師收費、打官司流程等提前做一些瞭解,有備無患。免得被個別缺乏職業道德的律師套路,進而多花了冤枉錢。

對於不同類型的案件,律師代理費的收取標準也不同。

辦理刑事訴訟案件,實行計件收費:

1、偵查階段:1000—10000元;

2、審查起訴階段:2000—12000元;

3、審判階段:3000—30000元。

代理民事訴訟案件:

1、不涉及財產的,每件1000—10000元;

2、涉及財產的,按標的額比例收費如下:

5萬元以下(不含本數) 1000—3000元;

5萬到50萬元內 6%—5%;

50萬到100萬元內 5%—4%;

100萬到500萬元內 4%—3%;

500萬到1000萬元內 3%—2%;

1000萬元以上 1%。

以上只是範例,並非統一標準。

在實際中,不同級別的律師,收取代理費的標準也不同。因為他們的辯護、申訴能力不同,經驗也有差異,這些都是決定一起訴訟案件輸贏概率的重要因素。

此題目中提到的律師,5萬到手概不退還的這種條件,有制定霸王條款之嫌,可能存在一些不合理性。如若委託人不滿意這位律師的要求,可以考慮更換律師。

大家覺得題目中律師的條件合理嗎?

【謝謝朋友們耐心閱讀,歡迎關注、評論等,發表看法,一起互動交流!】


龍族社


布懂520的邀請。

請律打官司稱不論輸贏都先收取5萬費用,打輸也不退,這合理嗎?

首先要理解打官司,什麼是官司。說白了,到官府去說(講)理,所謂理,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一訴一答。律師只事根據一方當事人所說的理,依據一方當事人所提供的事實,理由,證據。律師依據一方當事人所提供的上述事實,理由,及證據,寫出起訴書或答辯狀及辯護詞或依據授權委託書進行法律訴訟。律師付出了腦力勞動,提取報酬是有比例的,根據當事人提供的證據材料及資金數額大小,性質,財產狀況等情況收取律師費。輸,贏官司實際上與律師關係並不大,關建是當事人是否如實陳述事實,如果隱瞞事實或必重就輕,遮遮掩掩,在好的律師也不能巧婦作無米之炊。請律師只是有庭審經驗豐富應變能力強,但是律師也分(經濟類,合同類,)民商類,婚煙類,刑事類,找擅常那一種類的。因此官司的輸贏還在於事實證據及理由,有了這些法律依據條文才能順理成章,否則,相反。所以說不存在合理不合理。打官司都是奔贏去的,沒有奔輸去的。


人正不怕影斜


首先,律師的收費必須嚴格按照法律規定進行,各省、直轄市關於律師收費均有明確規定,比如山東省物價局 山東省司法廳在2017年8月7日聯合下發《山東省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該《辦法》就律師收取有關費用的標準進行了明確約定,因此律師收費並非想要多少就收多少,而是必須符合有關規定,否則很有可能涉嫌違紀甚至違法。

其次,律師個人是不能單獨收取律師費的。《律師法》第四十條明確規定:嚴禁律師“私自接受委託、收取費用”,因此當事人繳納律師費需要跟律師事務所簽署委託代理合同,收取的律師費需要如實入賬,由律師事務所向委託人開具律師事務所收費發票。因此,所謂的律師費,需要按照程序繳納,委託人可以要求受託律師提供律師事務所的收費票據。

第三,律師收取費用,能否保證輸贏呢?答案是:不可以進行虛假承諾。《律師執業行為規範》第四十三條規定, 律師根據委託人提供的事實和證據,依據法律規定進行分析,向委託人提出分析性意見。律師只能進行進行法律分析,禁止律師向當事人進行虛假承諾。因此,如果你擬委託的律師向你拍胸脯保證勝訴,我認為你需要慎重考慮該保證的真實性及該律師的執業原則。如果你的律師可以不顧及原則與執業操守,對你而言並非有利,而是更大的潛在風險。

第四,如果律師根據當事人提供的事實及證據,提供合理的法律分析方案,當事人也明知本案存在一定的法律風險,雙方簽署正式的委託代理合同,繳納費用。依據合同約定,費用一般不予退還。如果當事人自認風險較大,可以根據案情跟代理律師簽署風險代理,這樣律師跟當事人共同承擔法律風險,這是符合法律規定的。當然,禁止提供風險代理方案的案件除外。

綜上,就是本人對於律師收費的個人看法。歡迎大家參與討論,如有不當不足之處,歡迎批評指正。


柳基偉律師


5萬元的律師費合理不合理,要看案件的具體情況了。

1、律師是以服務內容和項目為標準收費的,不是以官司輸贏為標準收費的,因為不論你的官司輸贏,律師都付出了工作和努力。

2、律師也可以案件的輸贏來收費,只不過這種方式叫風險代理,風險代理收取的律師費比較高,一般不超過標的額的30%,這要看你和律師協商的情況。

3、5萬元的律師費高不高,要看什麼樣的案件了。如果是普通的訴訟案件,標的額比較低,可能幾千塊錢就可以。如果非常複雜的案件或者標的額有幾百萬數千萬的案件,律師費就遠遠不止5萬元了。

4、律師收費高低還要看什麼樣的律師,一般律師費用可能幾萬元就可以代理的案件,但知名律師的話,幾萬元的代理費很難請到的。

總之,5萬元的律師費合理不合理,你要根據自己的案件來判斷。同時,每個省都發布有律師收費管理辦法,你可以找過來作為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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